近日,有消息說國家發改委擬調整地鐵審批標準,調整後的新標主要在以下五個方面提高了門檻:
1、地方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應在300億元以上;
2、GDP達3000億元以上;
3、市區常住人口在300萬人以上;
4、遠期客流規模達到單向高峰3萬人/時以上。
5、三年的政府債務率不高於120%。
消息一出,幾家歡喜幾家愁。
目前,已經獲得國家批覆正在建設或者準備建設地鐵的城市有43座,在這43座城市中,完全符合新規的城市有30座,其餘的13座城市遭遇「卡殼」。其中政府債務率超標的有瀋陽、西安、哈爾濱、貴陽、蘭州、昆明、包頭、呼和浩特、南寧等9座城市;地方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不達標的有太原1座城市;GDP不達標的有烏魯木齊1座城市;市區常住人口不達標的有福州、南通、呼和浩特、包頭、蘭州、洛陽等6個城市。
所以,如果新規最終通過,那麼以上13座城市將在地鐵建設上遭遇重大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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