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出版物禁止夾帶英文
新聞出版總署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在漢語出版物中,禁止出現隨意夾帶使用英文單詞或字母縮寫等外國語言文字;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義不清的詞語;禁止任意增減外文字母、顛倒詞序等違反語言規範現象。指這些現象嚴重損害了漢語言文字的規範性和純潔性。
支持者說:禁止出版物「土洋混雜」很有必要
漢語是聯合國使用的五種語言文字之一,也是世界上五分之一人口使用、內涵豐富的語言文字,有其獨特的結構規律和詞彙、語法規則。儘管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漢語語言文字也需要不斷豐富,但必須在在國家文化部門的統一指導下進行。但近年來,報紙、期刊、圖書、音像製品和電子書、網際網路等各類出版物中,外國語言文字使用量劇增,出現了在漢語言中隨意夾雜英語等外來語、直接使用英文單詞或字母縮寫、生造一些非中非外、含義不清的詞語等濫用語言文字的問題。
在出版物中「土洋混雜」,甚至使用一些生造的非中非外、含義不清的濫用語言文字,無疑會嚴重損害漢語言文字的規範性和純潔性,破壞和諧健康的語言文化環境,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同時,也會使一些不懂英文等外語的讀者生吞活剝,一知半解,陷入閱讀的困境。一些人在電視文藝節目,看到歌星演唱時夾雜一些英文,就常常抱怨說:「演唱中文歌曲,夾帶一些英文字母幹嘛?不土不洋的,讓人聽不懂,顯擺啥呢!」
建設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必須大力弘揚中華文化,其中包括保護漢語言文字的規範性和純潔性。從這個意義上講,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對漢語出版物語言文字的運用加以規範,完全在情理之中,各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強化監管同樣不可或缺。(侯文學)
反對者說:規範也要預留出足夠「尊重」空間
很多人應該能夠理解新聞出版總署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的良苦用心。在現實中,一些出版物的語言文字表達,確實存在著「嚴重損害漢語言文字的規範性和純潔性,破壞和諧健康的語言文化環境」的情況。對於這樣的情況,及時規範有一定的必要。但相關方面應該認識到的是,在規範語言文化環境的同時,要預留出足夠的「尊重」空間。
比如,應該尊重語言跟隨時代發展的轉變。不同的時期,語言的表達肯定會存在差異。幾個月前,「給力」這個詞彙若出現在黨報大標題上,肯定不合時宜。為什麼呢?因為公眾彼時不理解這個詞彙的含義。而經過網絡平臺的醞釀,公眾都能理解「給力」的含義時,其適時被大範圍使用,並無不妥。
事實上,今年8月28日《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第2版)出版時,便主動增補了2600餘條已經進入大眾語文生活的新詞語,如「和諧社會」「軟實力」「減排」「微博」等詞語(8月31日《新京報》)。無須證明的事實是,《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第2版增補的這些新詞語,肯定是先於《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的出版而被「造出」、被使用,並逐漸成為大眾語文生活的常見詞語。如果這些新詞語,在出現之初便被「規範」掉,那麼我們的《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完全沒有再版的必要。所以說,《通知》下發後,給語言的變化發展留以尊重的空間,是為必需。(李記)
分析者說:漢語禁止夾帶英文,究竟誰在代表漢語?
文化的發展乃是社會各方面變化的結果,而語言作為文化的載體總能清晰地反映文化發展的潮流。正因此,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語言,一個社會有一個社會的話語體系,每個時代的官話都不同,每個時代的江湖黑話也不同。網絡時代就是一個新的語言時代,網絡語言已經改變了人們的表達方式甚至人際交往模式,而且這種網絡文化早就影響到現實世界。舉一個簡單例子,有人幫忙,在即時通訊工具上,回復一個「3Q」再加一個笑臉就比較可愛,回「謝謝」似乎就顯得有些冷漠,再比如要表達憤怒,直接用國罵的漢字版本就顯得較粗魯,用一個「TMD」就會顯得收斂些。
類似的例子實在太多,總之,網絡的語言之所以能出現就是因為它能更適應網絡文化,否則,為什麼那麼多年輕人樂此不疲地創造和使用呢?在年輕人看來,能否用同樣的語言跟他們交流是能否進入他們「圈子」的通行證,比如年輕人愛用的火星文,這種語言看上去令人費解,其實年輕人是試圖用一種新的語言消解成人語言的嚴肅、刻板,在他們那裡,語言是反叛的符號。如果要寫這一代年輕人的青春文學,這麼重要的語言符號難道不應該進入正式出版物中嗎?很多文學作品,如果真的將其中那些「字母縮寫」、「英文單詞」去掉,那它表意的效果是要大打折扣的。
很有意思,新文化運動就是一幫年輕人革了一幫遺老的命,總署出這樣的「規範」,同樣是「老人」要打壓年輕人。「老人」就是那些對網絡語言看不慣的人,這部分人掌握著權力,因此他們有能力出來「規範」,只是他們打的幌子是要「維護漢語的純潔性」,要「創造和諧語言環境」,什麼時候漢語被他們代表了?三聯書店出的書照樣雅致漂亮,學者教授照樣可以寫出文言詩歌,可是這些高雅人士可能私下同樣喜歡用網絡語言,同樣能寫出漂亮的網絡文章。漢語的純潔性又哪裡被玷汙過?不過,在我看來,這樣的「規範」不會有任何作用,語言和經濟一樣,都是市場決定它的發展,語言的新陳更替都是人民投票決定,就像當初廣電總局要求將「NBA」改為「美國男子職業籃球聯賽」一樣,除了難為了那些體育主持人外並沒有多少人接受。(朱迅垚)
綜合南方日報、南方都市報、新京報、21世紀經濟報導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