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改善環境空氣品質,應對重汙染天氣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運城市大氣辦《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汙染防治攻堅二十條措施》要求,聞喜縣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經研究決定,對聞喜縣建成區實行機動車限行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
本次啟動機動車限行時間為2020年 11月24日-2020年12月31日,每日早7時至晚22時(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重汙染天氣橙色及紅色預警期間。
二、限行區域
興聞大街(不含)以南,城西路(不含)以東,城南街(不含)以北,城東路(不含)以西。
三、限行方式
(一)日常限行措施
採取機動車兩個號碼限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含非本市車輛和臨時號牌)。
尾號1和6,周一限制通行;
尾號2和7,周二限制通行;
尾號3和8,周三限制通行;
尾號4和9,周四限制通行;
尾號5和0,周五限制通行。
(二)橙色+紅色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限行措施
進入限行區域道路行駛的所有機動車(含非本市車輛和臨時號牌)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單號單日通行,雙號雙日通行,(尾號1、3、5、7、9、單日通行;尾號2、4、6、8、0雙日通行)。
四、以下機動車不受限行管理
(一)公共汽車、計程車、公路客運車、旅遊客車、郵政專用車、經公安交警部門核定的校車以及通勤大(中)型載客車。
(二)執行任務的軍車、警用車、消防車、救護車、執法車、清障車、礦山搶險車、特種勤務車、保險勘察車。
(三)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及殯葬專用車輛、新能源汽車(綠色牌照及尾號為英文字母X的小型汽車)。
(四)新鮮瓜果、蔬菜及鮮奶運輸車輛。
(五)婚喪嫁娶用車,須提前兩個工作日到公安交通部門備案。
(六)倡導市民使用公共運輸、自行車等工具綠色出行。
五、對違反限行規定的處罰
所有機動車輛要嚴格遵守限行規定。對違反規定的車輛將通過電子監控拍照記錄和民警現場查處等方式,由公安交警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每4個小時記錄查處一次。
特此通告
聞喜縣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2020年11月24日
【來源:運城交通文藝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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