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關於重汙染天氣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臨時交通管制的通告:
為進一步強化重汙染天氣應對,持續改善我市環境空氣品質,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保護公眾身體健康,為廣大人民群眾出行創造更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運城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應對重汙染天氣調度令》要求,決定在重汙染天氣期間實行中心城區機動車單雙號限行交通管制措施。現將有關交通管制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
本次啟動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時間為2020年12月24日0時至2020年12月31日24時(含周六日)。期間每日7時至22時實施限行交通管制。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恢復原有的每日兩個尾號限行措施。如有重汙染天氣特殊變化,另行通知。
二、限行區域:
聖惠路(不含)以東,涑水街(不含)以南,安邑西路北段(不含)向東與機場大道東段(不含)、司馬溫公路(不含)合圍區域以西,濱湖大道及紅旗東街延長線(不含)以北道路範圍內。
三、限行措施:
1、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1、3、5、7、9)的單日通行;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2、4、6、8、0)的雙日通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含非本市車輛和臨時號牌)。
2、全面加強中心城區擁堵道路和重點區域的交通疏導力度,每日早高峰7-9時、晚高峰17-21時,重點加強對解放南路、人民路、工農西街、聖惠南路、禹都東街等路段以及南風廣場、萬達廣場等商業區周邊道路交通疏導,減少機動車擁堵怠速現象,降低機動車尾氣汙染。
3、對重型柴油貨車嚴禁進入限行範圍,實施引導繞行措施。
4、單雙號交通限行管制措施期間,除執行本《通告》規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特別是對進入中心城區的建築垃圾車、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大貨車、冒黑煙車和老舊車等重汙染車輛實施嚴查嚴管。
5、外省、市機動車輛進入運城市中心城區,一律執行機動車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6、以下機動車不受限制:
(1)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特種勤務車、工程搶險救援車;
(2)公交車、公路客運車、旅遊客車、出租汽車(含備案通過的網約計程車)、公安交警部門核定的校車;
(3)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的行政執法車和環衛、園林、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含報刊發行)、保險查勘、新聞採訪、醫療廢物轉運車、殯葬專用車、道路清障專用車。
(4)懸掛新能源綠色專用號牌及尾號為英文字母X的小型汽車;
(5)二、三輪摩託車和肢體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車。
(6)運輸瓜果蔬菜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須根據柴油貨車聯合執法部門的管控要求,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通行;婚喪嫁娶用車,須提前2個工作日到公安交警部門備案。
四、限行處罰:
所有機動車輛要嚴格遵守以上限行規定。對違反規定的車輛公安交警部門將通過電子監控拍照記錄和民警現場查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特此通告
運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