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市長陳菊因涉入臺當局「監察院」仍調查中的「慶富獵雷艦案」、高雄氣爆案善款帳目不清等案件,被質疑不適合出任「監察院長」。陳菊辦公室予以駁斥並揚言採取法律行動,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疑,難道在臺灣批評民進黨的人就沒有言論自由,就要被法律伺候?
前蔡辦秘書長陳菊日前遭到臺灣媒體指稱不適任「監察院長」,並舉「慶富案」、氣爆善款等爭議,陳菊辦公室對此感到不滿,提出告訴。賴士葆在臉書表示,陳菊官大,氣焰凜人,政治人物本是可受公評的,批評陳菊的人常被提告,包括網友在內。這幾天「聯合報」的社論評論她後,陳菊辦公室打算提告,難怪綠營的人只會圍剿黃健庭不適任,沒有人敢提高雄氣爆案死了幾十人、傷了幾百人的慘案。
賴士葆表示,「聯合報」的文中提到氣爆案善款不當使用遭「監委」提糾正、還有她市長任內高雄銀行四天通過「慶富獵雷艦」17億元(新臺幣,下同)的履約保證金、還有董事會未決議就提供慶富30億元貸款,舉這些數據竟也要被提告,難道在臺灣批評民進黨的人就沒有言論自由,就要被法律伺候?
賴士葆說,陳菊官很大,令人畏懼,不能評論,那麼評論她的官員總可以吧?高雄氣爆案副市長吳宏謀請辭後,不久再回去當副市長,一路高升「行政院」政委兼公共工程會主委,再升臺港公司董事長,再升「交通部長」。
賴士葆說,吳宏謀在「普悠瑪事故」下臺,不久再升臺灣「中華郵政」董事長。而當時氣爆案的工務局長楊明州下臺,不久升高雄副秘書長、高雄副市長,現在代理高雄市長。結論就是,「做錯事沒關係,跟對人最重要。」
對於陳菊過去的爭議,國民黨「立院」黨團調出陳菊擔任市長12年期間,市府遭「監察院」立案調查件數高達58件,平均每年4.8件;其中確定遭糾正的有30件,平均每年2.5件,遭彈劾的有3案,平均每4年就1件。對此,民進黨顏若芳澄清,這是張冠李戴的低劣謊言,陳菊前並未被彈劾過,認為國民黨已涉毀謗,應負相關法律責任。臺灣網友卻紛紛當起了「吃瓜群眾」,好奇這場訴訟的結果,會是如何。
網友們紛紛諷刺表示:「陳菊市府出事算誰的」、「又要法院認證了」、「好笑耶,陳菊告人也輸幾次了,連『在野黨』也想恐嚇」、「不可質疑大菊」、「慶富案還沒查完」、「陳菊怎麼可能被彈劾,準備吃官司吧」、「放到過期就不算了」、「臺灣女兒怎麼可能被彈劾?在造謠!」
海峽導報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