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08日 14:03 來源:環球網
參與互動臺「大巨蛋案」法院判決兩方都不買帳 聲言上訴戰火將重啟
【環球網綜合報導】臺灣遠雄集團未依核定建照圖興建的「大巨蛋」,2015年被臺北市政府都發局勒令停工,遠雄認為處分過重,有違比例原則,恐造成難以回復損害,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撤銷停工處分,法官今7日判決部分撤銷,撤銷「維護公共安全」、「防範危險」之處分,其餘之訴駁回,遠雄需負擔3/4訴訟費用。換言之,判決解除了「大巨蛋案」的「全面停工」執行處分。據了解,雙方都會提出上訴。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9月8日報導,依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法院認證遠雄有79處未按圖施工,臺北市府都發局認為會產生重大公共安全疑慮,勒令全面停工符合臺灣地區「建築法」;但與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施作的公安部分停工,欠缺必要性、違反比例原則,判決撤銷。也就是遠雄雖局部復工勝訴,臺北市政府卻贏了3/4,未來若因此確定,仍難解停工產生的爭議。
趙藤雄目前因另涉弊案被收押,為了大巨蛋停工與臺北市政府共衍生本案在內9件官司,也槓上市長柯文哲。
為此柯在媒體上稱他「頑固老人」、罵他「狗改不了吃屎」,還指遠雄是「不肖廠商」,趙藤雄憤而提告求償敗訴,兩人勢必因勒令停工判決再燃戰火。
對於判決結果,臺北市都發局副局長張剛維說,法院確認遠雄未按圖施工是事實,市政府依建築法勒令停工屬適法有據,公共安全部分遠雄已進行14項安全維護工項,完成防火避難性能審查,須經都市設計審議、環評審查,完成建照變更後才能全面復工。
遠雄發言人楊舜欽表示,如同判決所述停工處分,確已影響遠雄「大巨蛋」權益,收到判決書後會再研擬上訴。
遠雄旗下遠雄巨蛋公司興建的「大巨蛋」,前年520被市府都發局以未按圖施工勒令停工,訴願被駁回後,遠雄為能早日復工,以豪雨、颱風影響工安等理由,提出撤銷停工訴訟。
合議庭認為,遠雄有79處未依建築設計圖施工,且主要構造施工與核定工程圖樣不符,產生公安重大疑慮,都發局依建築法勒令停工屬適法有據,但全面停工違反比例原則,判決撤銷,應由臺北市政府和遠雄透過專業技術人員協助,協商解決公安部分如何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