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浪財經
4月7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近日公布的人民銀行南昌中支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南昌農商銀行存在以下3宗違法行為被罰。
一是違反反洗錢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為客戶開立匿名、假名帳戶。針對該違法行為,央行南昌中心支行對南昌農商行罰款148萬元,並對相關責任人熊斌、熊峰、胡瑛、羅琦、易珊、付員風、萬文娟分別罰款4.8萬元、3.4萬元、3萬元、2萬元、2.8萬元、1.4萬元、1.4萬元。
二是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存在帳戶開立不合規問題。針對該違法行為,央行南昌中心支行對南昌農商行警告並罰款3萬元。
三是違反徵信管理規定,未經授權查詢個人或者企業的信貸信息,未按規定處理徵信異議,超範圍查詢個人信用報告。針對該違法行為,央行南昌中心支行對南昌農商行罰款人民幣33萬元,並對相關責任人陳迎賓、趙淑軍、歐陽幼鵬、吳宇波、歐陽軼、羅麗琴、王昊文分別罰款2萬元、1萬元、1萬元、1萬元、1萬元、1萬元、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