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一直未宣布結束,除了部分畢業年級的學生們已經進入學校學習,幼兒園,小學以及大學生開學時間一直未定,在很多家長在關注什麼時候可以開學的同時,對已經繳納的住宿費用產生了一些疑問。畢竟因為疫情原因,孩子們一直未在學校住宿,那已經繳納過的住宿費用又該何去何從呢?這個問題,相關部門已經想到了,並且已經下發了相關的政策。
河北省教育廳、發改委、財政廳等三個部門近日轉發教育部,有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的通知,並且在結合河北實際情況後,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具體的要求都有:
1、會嚴格落實住宿費退費要求,住宿費用按照每年10個月,每個學期5個月計算,在疫情期間,學校要根據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算並收取住宿費用,學生在學校住宿不滿一個月的,但大於15天的,按照一個月計算,少於15天的,按照半個月計算,將多餘的部分應退還給學生。
2、要嚴格遵守教育部學費(保育費)的收費規定,地區及學校不可以跨學年,跨學期提前預收學費,保育費;在沒開學開課之前,不可以收取學費。
3、對於亂收費的行為會給與嚴肅處理。各級教育、發改、財政等行政管理部門要嚴查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違反預警規定亂收費問題。一經查實,除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外,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並在全省進行公開通報。
疫情期間,孩子們不能正常的進入學校學習,希望每一位家長都可以很有耐心的陪伴孩子度過這一段在家學習奮鬥的時間,多給孩子一些耐性,讓孩子們可以在家好好學習。
疫情陪伴孩子學習期間,你最大的感受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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