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圈訊 三年前,馬來西亞航空公司(Malaysia Airlines)一名空姐因為自身體重比公司所規定的體重重了0.7公斤,遭到解僱。該空姐為此起訴了馬航,不過法院近日判決航空公司勝訴。

綜合馬來西亞媒體消息,2017年,時任馬來西亞航空空乘人員的伊娜·梅麗莎·哈希姆(Ina Meliesa Hassim),因為自身體重比公司所規定的體重重了0.7公斤,遭到解僱。伊娜為此於2017年9月起訴了馬航,不過最終作為原告的她只能承擔失敗的結局,馬來西亞工業法院2020年2月14日判決航空公司勝訴。
據悉,由於伊娜身高160釐米,航空公司根據最佳體重指數(BMI),她最大允許體重為61公斤。但在2017年4月10日最後一次正式稱重時,伊娜的體重為61.7公斤。
由於體重超重0.7公斤,她被解僱了。在她被解僱時,她已經在馬航工作了25年。
法官解釋說,馬航已經證明解僱伊娜的決定是「公平和公正的」。體重管理計劃絕對沒有歧視性,因為它適用於所有員工,並且公司也已經確保原告有機會回歸到最佳體重。

他補充說,航空公司給了她「足夠的時間和機會」來滿足體重要求。伊娜連續18個月未能達到航空公司的體重要求。
據悉,馬航於2015年推出體重管理計劃,根據最佳體重指數(BMI)進行管理。2015年10月20日,馬航發給員工的通知中稱:「作為機組人員,除了保持公司規定的外形外,您還應負責確保我們乘客在飛行中的安全。作為身著制服的一線空乘人員,應該給尊貴的客人留下難以忘懷的印象。」
這家航空公司補充說,體重要求也是其努力維護優質航空公司形象的一部分。

此前,也有馬來西亞民眾在網上批評馬航空姐不如亞航空姐年輕漂亮。
而伊娜的律師卻認為對體重的要求是不公平的,有很多航空公司,比如英國航空、漢莎航空、澳洲航空等等,對空乘的BMI指數或是體重都不做要求,也沒有因為空乘人員的身材問題而出現安全事故的案例。「超出不到1公斤的體重,不應該成為阻止伊娜繼續工作的理由」。 不過,印度航空、巴基斯坦航空、俄羅斯航空等航空公司也有類似的規定,一些空姐由於肥胖而導致被解僱。
馬來西亞全國空乘聯合會(Nufam)對法院的此次判決表示失望,呼籲馬來西亞政府修改歧視性的勞動法,以糾正類似的不公行為。
2月19日,馬來西亞全國空乘聯合會在一份聲明中說,這一判決對馬航的影響很差,因為它可能表明馬航有歧視性做法。聲明還反問,如果馬航「年輕苗條」的機組人員晚年體重增加,會發生什麼情況? 馬來西亞婦女援助組織(WAO)也支持空乘聯合會的看法。
WAO將馬航貼上了性別歧視和歧視的標籤,稱其解僱伊娜僅僅是因為她的體重。因此,這就強調了一種有辱人格和不人道的觀念,即空姐只是為了吸引眼球。
和Nufam一樣,WAO還建議馬來西亞政府制定更強有力的反歧視法律。
WAO補充說,如果馬來西亞航空公司想被視為一家受人尊敬的航空公司,就必須尊重其員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