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是亞洲文化的一種特殊魅力,在我國內地、臺灣和香港,夜市有各種便宜商品及地方美食,吸引著無數本地人與遊客去遊逛。
中國過去的城市,有嚴密的坊裡制,本來沒有夜市。西漢長安城,其城市規劃嚴謹: 「室居櫛比,門巷修直。1」《漢書》中記張敞曾令:「吏坐裡閭,閱出者,汙赭輒收捕之,一日捕得數百人。2」裡應當是封閉的,只有通過裡門才能進出,有管理的吏去「閱出者」,而進行抓捕。到唐代建坊市制,所謂「坊」是將城市劃分成封閉的地理空間,居民分區居住,相對獨立。唐代早期管理嚴格,市要在日落前完結「凡市以日午,擊鼓三百聲而眾以會;日入前七刻,擊鉦三百聲而眾以散」3。如漢代一樣,黃昏按時關閉坊門,晚上宵禁。
但唐中期以後商業繁榮,晚唐打破坊市制限制,產生夜市,成為一種民間文化。《長安志》:崇仁坊「一街輻輳,遂傾兩市,盡夜喧呼,燈火不絕」4。晚唐長安崇仁坊開始出現夜市,並逐漸發展到洛陽、開封、揚州等大城市,王建《夜看揚州市》詩:「夜市千燈照碧雲,高樓紅袖客紛紛,如今不似昇平日,猶自笙歌徹曉聞。5」張籍《送南客》詩:「夜市連銅柱,巢居屬象州。6」均可見夜市的盛況。鄭熊《番禺雜記》:「海邊時有鬼市。半夜而合,雞鳴而散,人從之多得異物。7」原來到海邊也有所謂鬼市,只在夜間有。
宋代工商業更為繁榮,當時的開封夜市興旺,原來隋唐運河開通,汴河漕運發達,汴州商業開始發達,「草市迎江貨,津橋稅海商」「水門向晚茶商鬧,橋市通宵酒客行」8。由此可見,那時已出現了通宵夜市。開封在北宋定為首都汴京,宋太祖幹德三年(965年)四月,下詔「令京城夜漏,未及三鼓不得禁止行人」9。出現了從五更營業到天亮的「鬼市」,如:「潘樓……東十字大街,曰從行裹角,茶坊每五更點燈博易,買賣衣服、圖畫、花環、領抹之類,至曉即散,謂之『鬼市子』。10」可見開封已成為不夜城。
靖康年間,金攻陷汴京,滅北宋,孟元老寫筆記體散記文《東京夢華錄》,完稿於南宋紹興十七年(1147年),他自幼追隨先人宦遊京師,住在汴京城西的金梁橋西夾道之南,直到靖康之禍,一共住了23年。耳聞目染東京之繁盛,北宋亡後,避居南方,「避地江左,情緒牢落,漸人桑楡,暗想當年,節物風流,人情和美,但成悵恨在。11」在亡國之痛中追述北宋都城東京開封府城市風俗人情。其中有不少當年夜市的描述。孟元老記載:「燈宵月夕,雪際花時……舉目則青樓畫閣,繡戸珠簾,雕車競駐於天街,寶馬爭馳於御路,金翠耀目,羅綺飄香,新聲巧笑於柳陌花衢,按管調弦於茶坊酒肆,八荒爭湊,萬國鹹通,集四海之珍奇,皆歸市易。會寰區之異味,悉在庖廚,花光滿路,何限春遊。簫皷喧空,幾家夜宴,伎巧則驚人耳目,侈奢則長人精神。12」
「夜市直至三更盡,才五更又復開張。如要鬧去處,通曉不絕。尋常四梢遠靜去處。13」那時夜市甚多,有「店鋪夜市不可細數」之說。至於其買賣的食物,《東京夢華錄》記載:「出朱雀門,直至龍津橋。自州橋南去,當街,水飯、爊肉,幹脯;王樓前,獾兒、野狐、肉脯、雞;梅家、鹿家,鵝、鴨、雞、兔、肚肺、鱔魚包子、雞皮、腰腎、雞碎,每個不過十五文。曹家從食。至朱雀門,旋煎羊、白腸、鮓脯……直至龍津橋須腦子肉止,謂之雜嚼,直至三更。14」可見現代夜市也正是承接這些便宜小食傳統。
北宋蘇東坡就曾寫詩句「龍津觀夜市,燈火亦煌煌……不知京國喧,謂是江湖鄉」15,龍津是汴京一橋的名字,而這句也的確是描寫汴京夜市,表達出開封夜市的燈火輝煌與喧譁。
金滅北宋後,宋室與中原人口南遷,南宋首都臨安人口多達百萬,大街小巷店鋪林立,早市、夜市「買賣晝夜不絕」。還有各種小販、貨郎叫賣,非常熱鬧。據南宋學者吳自牧《夢粱錄》記載,「杭城大街,買賣晝夜不絕,夜交三四鼓,遊人始稀;五鼓鐘鳴,賣早市者又開店矣……冬月雖大雨雪,亦有夜市盤賣。至三更後,方有提瓶賣茶。冬閒,擔架子賣茶,饊子、慈茶始過。蓋都人公私營幹,深夜方歸故也。16」「大街關撲」有各種食物,以及「細畫絹扇」。
到元宵節更為熱鬧:「十五夜,帥臣出街彈壓,遇舞隊照例特犒。街坊買賣之人,並行支錢散給。此歲歲州府科額支行,庶幾體朝廷與民同樂之意……府第中有家樂兒童,亦各動笙簧琴瑟,清音嘹亮,最可人聽,攔街嬉耍,竟夕不眠。更兼家家燈火,處處管弦,如清河坊蔣檢閱家,奇茶異湯,隨索隨應,點月色大泡燈,光輝滿屋,過者莫不駐足而觀。及新開門裡牛羊司前,有內侍蔣苑使家,雖曰小小宅院,然裝點亭臺,懸掛玉柵,異巧華燈,珠簾低下,笙歌並作,遊人玩賞,不忍捨去。諸酒庫亦點燈球,喧天鼓吹,設法大賞,妓女群坐喧譁,勾引風流子弟買笑追歡。諸營班院於法不得與夜遊,各以竹竿出燈球於半空,遠睹若飛星。又有深坊小巷,繡額珠簾,巧制新裝,競誇華麗。公子王孫,五陵年少,更以紗籠喝道,將帶佳人美女,遍地遊賞。人都道玉漏頻催,金雞屢唱,興猶未已。甚至飲酒醺醺,倩人扶著,墮翠遺簪,難以枚舉。至十六夜收燈,舞隊方散。17」
清明節又有一番熱鬧:「此日又有龍舟可觀,都人不論貧富,傾城而出,笙歌鼎沸,鼓吹喧天,雖東京金明池未必如此之佳。酒貪歡,不覺日晚。紅霞映水,月掛柳梢,歌韻清圓,樂聲嘹亮,此時尚猶未絕。男跨雕鞍,女乘花轎,次第入城。18」中秋節時亦非常繁榮:「此夜天街賣買,直到五鼓,玩月遊人,婆娑於市,至晚不絕。蓋金吾不禁故也。19」
唐宋夜市,是中國城市裡坊制的重要轉型,漢代與唐前期之裡坊,其格局如白居易詩所言:「百千家似圍棋局,十二街如種菜畦。20」諸坊「棋布櫛比,街衢繩直,自古帝京未之有也」21。城市都是四方井型,有牆包圍,且晚上宵禁,坊門緊閉,人人不得出大街之上。如李合群所言:「這種嚴格的裡坊制度以強化城市管理、防範盜賊為目的,卻給市民生活、生產及人際交往帶來了諸多不便,於是,隨著城市商品經濟的發展,唐代中期以後,長安城內侵街建房、坊內開店、開設夜市等破壞裡坊制的行為不斷出現。22」
夜市的出現,是在唐中期,有各種侵街、毀牆及不理夜禁的情況出現,隨著經濟發展及人口增多,這種嚴格管制的秩序無法執行,各種民辦商業活動,在空間上延伸到不同的坊內,或在一些地點集中,時間上則延伸到晚上,終至夜市出現。宋代夜市已成,人人晚上再無限隔,自由流動,城市格局漸轉變,為中國城市由王權操控的封閉型,轉向庶民流動開放型的過程。夜市的繁榮代表了庶民自由流動的空間,漸產生了一種公眾空間,公眾空間的出現成為走向現代化的開始。
明以後城市的夜市也發展到古代社會的鼎盛階段,因明代經濟繁榮,對於商賈包容,平民若不走知識分子當官之路的,很多競相從商,商業力量擴大,讓明代的城市夜市更繁榮,成為大眾化的夜市。普通市民的生活也逐漸奢靡,夜市除了買賣,也成為享樂的場所。明亡於清之後,清代康熙年間,天下大定,夜市也得到恢復,是明代夜市的繼續,城市商業的繁榮與城市經濟機能增強,清代發展更繁榮的城市經濟。
然而清代北京有宵禁,防止盜賊隱藏在大街小巷之內,在北京很多街巷道口,設立了木柵欄。夜市也一時停止了,北京黃昏來臨,鼓樓7點後敲定更次,九門提督衙門派巡更人出來巡街,日間繁華的市如「珠寶市」「大柵欄」(前門外路西廊房四條),在這時候關閉了柵欄,由「商團」自己請的園丁巡更,把守柵欄。至民國時期,1924年9月,九門提督衙門巡更才取消,1935年,珠寶市、大柵欄的關閉柵欄、巡更等宵禁活動也逐漸取消。
但夜市仍是出現,就是清末國勢衰弱,管理鬆散,人民又在深夜時做買賣,前門大街已有夜市。北京也在一些地方出現鬼市,是買賣舊物之所在,一般名為「小市」。如東曉市於清代時在崇文門外藥王廟逶西,半壁街南東,先以售賣沽衣為主,後也賣各珍奇物品,因皇室貴族的紈絝子弟,會將家藏古玩珍寶偷出換錢,更有假貨蒙人。東曉市既是個舊貨銷售市場,又是各種行販搜購原材料或商品的貨源集散地。這就構成了「鬼市」的特點。
崇文門是一經濟繁榮區,首都師範大學歷史教授郄志群指出:「在崇南經濟帶上各種商貿形式並存,有早市、夜市、燈市、廟會,成為坐商與行商的重要補充。清北京地方官府將崇外大街化為早市,崇外藥王廟為果子市,崇文門、正陽門大街、珠市口三處夜市均按官府規定開市貿易。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