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三腳雞」的機動三輪車
早年的廣州街頭三輪車
廣州, 史上的那些個第一
搭乘計程車是現代人很平常的交通選擇。但曾幾何時,「打車」是非常奢侈的行為。早在20世紀20年代前,國內大城市大多有了用於出租的機動車輛,這大概可以標誌近代意義上「計程車」行業的誕生。
廣州的機動計程車大約出現於1915-1916年間,那時廣州還沒有公共汽車。而它們的出現,與歸國投資的華僑息息相關。
文/圖: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卜松竹
先有「的士」
後來才有公共汽車
20世紀初,馬來西亞的歸僑司機和華僑集資在中國香港購買了一些殘舊汽車回廣州,改裝成出租小汽車,行走於沙河至大東門、財廳之間,隨街接客,俗稱「野雞車」。按照《廣州市志》的說法,「這是當時市內唯一的機動交通工具」。1920年後,「野雞車」發展到市內營業,整體也較為規範。他們的營業形式有兩類:一類是在繁榮地點設立出租公司,擁有兩部以上較好的小汽車,有電話候召,收費每小時4~5元。這個價格是非常高昂的。因為當時工廠中的熟練技工,一個月工資收入不過二三十元,僅夠打幾個小時車而已。這顯然不是一般人家消費得起的。所以我們現在在電視劇中看當時人打車,基本上都是衣香鬢影,皮草狐裘,非富即貴。當年汽車進口價格極高,一輛福特轎車達萬元以上,是普通人月薪收入的數百倍。即使出租汽車公司也買不起太多車輛,通常情況下只能購買價格相當於新車五六分之一的二手車。
另一類是泊車路上候客,集中點是廣九站、大東門、財廳前等地,這種車收費相對比較低,但也絕非普通人的日常選擇。但因其便利,還是有些人會選擇。有時為了攤薄乘運成本,乘客也會採取幾人共搭一車的方式。這應該是廣州歷史上最早概念的「的士」。
《廣州市志》記載,在市內有公共汽車前,「的士」是主要的機動公共運輸工具,1925年仍有80部,到1931年才結束營業。導致它們退出市場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公共汽車的競爭。這又是一個華僑發揮了巨大作用的行業,其中美國歸僑伍學熀、伍藉磐是格外閃亮的名字。可以說,他們的出現,對廣州近代城市化中的公共運輸事業發展有極大的推動之功。
具體來說,1918年,廣州市政公所成立,因拆城牆、開馬路需用大筆經費,市政當局遂招商承辦「行駛車」,以「專利權(此處指特許經營權)」吸引社會資本,以籌措巨款。次年,美國歸僑伍學熀、伍藉磐等人用「廣州電車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義,以港幣180萬元向市政公所承包行車專利權。伍藉磐獲得行車專利權後,便與工程師朱汝梅親赴美洲向華僑進行集股和調查當地電車工程情況。由於海外華僑踴躍投資,伍藉磐很快就籌足資金回廣州。與此同時,伍學熀、陳廣興等人在中國香港也招得股款。於是成立了由伍學熀為總經理、伍藉磐為經理的董事會。公司在廣州的辦事處設於廣九站,由經理伍藉磐主持業務。該公司成立後,鋪設了一段鐵軌,但因向外國定購的車輛設備未能及時運到及市政府要借款40萬元作為拆城築路費用等原因,未能實現有軌電車的行駛,只利用改裝大型汽車運行於廣九站至太平路之間,後因經營管理不善等原因,也被迫停業。但其開創之舉是值得稱道的。
抗戰勝利後
廣州還有2萬輛三輪計程車
上面說的是機動計程車,但更早的計程車應該是人力車或畜力車。這些車在中國古代很早就有,在《水滸傳》之類的小說中常可看到包車的記錄,不是人力車就是畜力車。不過近代最出名的人力車,有個更廣為人知的名字——黃包車。
黃包車本起源於日本。1874年法國人米拉將之引入上海,並以購買專利權的形式建立起一支數量達300輛的計程車隊。從這時起,因其便利、價廉,社會資本紛紛投入,人力計程車行業得到了大規模的擴展,進而流行到全國各大城市。其實坐一趟人力車,也得花掉一個普通工薪族百分之一的月薪,是比較高的消費。而人力車夫的收入看似比一般工薪族還高,但除去「份子錢」及各種繳納的費用,一般拿到手的比普通工人還要低。
而說到廣州的「計程車」行業,還不能不提的是三輪車。這種車,在反映舊時廣州的影視作品及老照片當中應該更加常見。鮮為人知的是,華僑也曾對三輪車投資。抗戰勝利後,因公共汽車的車費太貴,許多市民樂於坐三輪車。於是華僑投資設三輪車行,使廣州市三輪車猛增,當時市內三輪車有2萬輛,其中大行、英僑、協昌、崇安等車行都是華僑投資的。考慮到20世紀40年代廣州城市的人口規模,三輪車的數量確實是非常多的。
三輪車一直沿用到新中國成立後。1956年6月28日,統一管理全市人力三輪車的機構——廣州市三輪車管理總站成立了(即原廣州市金輪集團有限公司的前身)。1967年,廣州工人到上海學習之後,改裝、研製了機動三輪車。1976年,第一批機動三輪車試製成功,管理總站開始投產機動三輪車(俗稱「三腳雞」)和旅行車,並於1978年改名為小客車公司。
從「合資公司」到「揚手即停」
廣州創舉不斷
廣州在計程車領域創新的動作很多。1956年,為迎接即將在廣州舉辦的首屆中國出口商品交易會,市政府組建成立了廣州市汽車公司,這是繼北京首都汽車公司之後,國內最早經營出租汽車的公司之一。到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出租汽車的經營方式為定點候客,乘客到站找車,司機接單載客,司機完成一趟載客任務後,必須空車趕回服務點等候下一次調度員的出車指示,不得中途載客。這種方式對於著急趕路的人來說,實在有些不方便。
1978年4月春交會期間,廣州市汽車公司用中英文印製了近萬張《告來賓信》:「在沒有汽車服務點的地方需要用車時,如遇空車可招手示意叫車。」這是國內出租汽車行業服務方式的第一次改革。隨後「揚手即停」服務迅速在全國鋪開。「揚手停車」服務入選了1978年「廣州經濟建設十件大事」。這次改革大受歡迎,也成為1979年原籍廣州市白雲區的港商劉耀柱率先引進300臺小汽車,與廣州市交通局等單位合作,創辦了白雲小汽車出租公司的重要鋪墊之一。白雲公司是中國改革開放之後第一家中外合作經營計程車的企業。計程車按照香港的名稱定名為「的士」。從此的士以廣州為源頭,輻射到內地各個城市,成為大眾約定俗成的稱謂。白雲公司在全國率先提出了「揚手即停、計程收費、電話約車、24小時服務」的新型服務方式,使得計程車真正走入尋常市民的生活。
現在人們所說的「打車」,也是從粵語發音轉換而來的新詞。因「打」與廣州話中乘車時所說的「搭」諧音,久而久之,就成了人們習慣的稱謂。
今天廣州市區中的計程車,門類多樣。從當年華僑的「野雞車」到隨叫隨到的專車、網約車,計程車形態的變化,折射出的是社會的進步、財富的增加、技術的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