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6月19日報導,一個連續十年來只吃生肉,甚至吃腐爛的生肉的男子說,他覺得自己十分健康。
這名35歲的美國男子名叫德裡克·南斯(Derek Nance),來自美國肯塔基州,他每天的飲食幾乎全部都是由生肉組成的,從動物的胃到脾臟、肝臟,他唯一不吃的是動物的蹄子和角。
10年來,南斯一直遵循著穴居人的飲食法則。他有四個孩子,他堅持認為吃生肉是健康的,甚至他也給自己的孩子們吃那些生肉。
南斯飲食中最不尋常的部分應該就是「高肉」啦,「高肉」也就是腐爛的肉。
肉在腐爛過程中,會釋放某些細菌,那些細菌會在人食用時,給人一種快感。因此腐爛的肉被稱為「高肉」。
南斯甚至還把羊的胃做成冰沙,然後把它當作一種零食吃。
▲德裡克·南斯(Derek Nance)在準備食物
南斯告訴媒體,他認為自己吃生肉的方法也是「健康飲食」的一部分。
他說:「每當我得到一隻新鮮的動物時,它們新鮮的血液就會刺激我的食慾。腐爛的肉幾乎是世界上所有食肉動物飲食的一部分。你可以看到很多動物都吃腐爛的肉。」
每個月,南斯都開車前往有機家庭農村,選擇一隻活生生的動物,然後再自己屠殺。
南斯說:「一隻成年的羊,大約175磅左右(約79公斤),能吃一個月左右。」
南斯聲稱,應該「從頭到尾」地吃動物的每一部分,這樣可以增加飲食的多樣化,否則就太過平淡乏味。
最令人震驚是,這個食生肉者,不僅僅吃動物的生肉,他竟然還吃活蛆!
他認為活蛆作為吃肉的生物,體內含有益的酶,可以幫助他消化胃內大量的生肉。
▲德裡克·南斯(Derek Nance)的家人
南斯聲稱,他的飲食對他的健康幾乎沒有任何不良影響,他僅僅有一次因食物中毒而生病,那是因為他吃了一隻只有一周大的生雞肉。
他還堅持認為,只要肉來自於乾淨健康的動物,讓孩子們吃生肉也是完全沒問題的。
南斯還說,他相信生肉中的營養遠遠高於嬰兒食品。
南斯確信他通過吃不經過任何烹飪的肉,可以得到所有的營養。他解釋道:「生肉中有一些微量的營養物質——維生素A、維生素B和維生素C,它們會在烹飪過程中丟失。」
南斯的伴侶喬安·普羅瑟(Joan Prosser)在認識他之前,做了20多年的素食者。雖然她現在是一個雜食者,但她說她永遠不會去嘗試高肉,即使她認為高肉對環境有好處。
她說:「我無法忍受那種氣味。但是我認為,南斯獲取肉的方式,比從雜貨店買肉更有道德。」
現在,喬安已經習慣了南斯的飲食習慣。
南斯的4個孩子都曾試吃過生肉,但對此有著不同的看法。
他的大兒子奧爾德斯(Aldous)說,「任何人都會覺得吃生肉是很奇怪的」,而妹妹瑪迪(Maddie)則認為,這是件很「酷」的事情。
其實,南斯吃生肉是有原因的。他從小就對食物敏感,有食物不耐症(人的免疫系統把進入人體內的某種或多種食物當成有害物質,從而針對這些物質產生過度的保護性免疫反應)。所以,他才被迫去尋找其他辦法,最終決定選擇極端的飲食方式。
▲德裡克·南斯(Derek Nance)的女兒和伴侶
他說,他嘗試了許多不同的飲食方式,但似乎都沒有什麼效果。
經過多年的嘗試,南斯在某一天,偶然間發現威斯頓A·普萊斯基金會( Weston A. Price Foundation)關於因紐特人和美洲土著人飲食的一項研究。
他說:「我很難消化其他東西,但是肉對我來說似乎很管用。」
這一切,從南斯決定宰殺他餵養的兩隻山羊開始。
他說:「到了冬天的時候,我買不起餵羊的乾草,它們又實在太吵,太煩人了,我也就只能從它們身上得到幾瓶羊奶。」
▲德裡克·南斯(Derek Nance)
剛開始,他決定先試試,每天就只吃兩磅(約0.9千克)左右的山羊肉,沒想到,吃生肉的感覺如此之好,他自己都感到震驚。
南斯希望在他接下來的生命裡可以繼續吃生肉。他說:「我已經吃了10年時間,現在我真的很想知道我能夠繼續吃多久。如果我能活到80歲,那麼,有關這種飲食的許多理論將會被證明是正確的。」
(登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