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全國範圍的「斷卡」行動開啟。昨天上午,我市公安部門通報了寧波「斷卡」行動的開展情況:近兩個月來,成功打掉「兩卡」團夥42個,採取強制措施485人。
與此同時,寧波公安還公開曝光了4家開辦涉案手機卡較多的通信運營代理網點。另據了解,今年以來,我市公安機關共抓獲涉「兩卡」人員1559名,已對375名買賣、轉租、轉借銀行卡、電話卡人員開展懲戒。
在昨天的通報中,除了發布「斷卡」行動開啟近兩個月的戰果外,公安部門還通報了兩起典型案例——
今年10月13日,受害人鄭某收到一條微信好友添加申請,對方自稱是「鎮海某領導」,以受疫情影響、家中親戚公司急需資金周轉為由,向鄭某「借」15萬元。鄭某未及多想就「慷慨解囊」。鎮海公安分局接到報案後,迅速展開偵查,抓住了詐騙團夥成員。之後,警方又順藤摸瓜,趕赴湖北荊州抓獲了以楊某為首的另一犯罪團夥成員。
原來,這個團夥通過非法手段獲取他人手機號碼,批量註冊並販賣微信號,為詐騙團夥提供作案微信帳號,並有固定群成員替其輔助驗證登入。理清這個團夥的上、下家信息後,警方再次兵分多路,又抓獲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三人,成功打擊此「黑灰產業鏈」。
另一起案例發生在今年的11月12日,涉嫌販賣公司及對公帳戶並介紹他人販賣從中獲利的嫌疑人高某被江北警方抓獲。通過高某的指認,警方發現早在2018年,陳某夥同另外三人利用放貸廣告吸引高某等借貸人,誘導他們去各地註冊公司獲取營業執照等證件。陳某再將這些證件販賣給「上家」謀取錢財。江北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利用大數據追蹤技術,連根拔除以陳某為首的犯罪團夥。
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說,任何一宗電信網絡詐騙案,都離不開信息流和資金流兩個要素。而信息流和資金流最重要的載體就是手機卡和銀行卡。因而,打擊「實名不實人」的手機卡和銀行卡,就是在「斷流」。
據悉,在市聯席辦的牽頭下,公安部門會同市場監督管理局、人民銀行寧波中心支行等職能部門,又聯合三大通信運營商等單位,共同推進打擊整治工作。「我們梳理了全市1月至9月本地開戶涉案銀行卡1423張,研判梳理出416名涉『兩卡』人員。」公安工作專班成員湯濤說,公安部門對此跟進調查,逐項研判、逐條見底、逐人鎖定;運營商則同步對已開辦的號碼進行封停,並將相關身份同步其他運營商,列入高危人員名單。
記者從公安部門獲悉,「斷卡」斷的是這些「卡」:手機卡中,包括平時所用的三大運營商的手機卡、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和物聯網卡;銀行卡中,包括個人銀行卡、對公帳戶、結算卡、非銀行支付機構帳戶,即我們平時所說的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
公安機關對於涉嫌開辦販賣「兩卡」違法犯罪活動的懲戒措施已明確。
手機卡方面: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手機卡,且被用於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造成損失的失信用戶,三大基礎運營商要實施只保留1張電話卡,2年內不得辦理手機卡入網業務的懲戒措施。對構成刑事處罰的,依法嚴處。
銀行卡方面:公安機關認定的失信用戶,實施僅保留1張銀行卡,5年內不得新開帳戶、暫停非櫃面業務、支付帳戶所有業務的懲戒措施,同時納入金融信用基礎資料庫管理,錄入個人徵信。對構成刑事處罰的,依法嚴處。
「信用懲戒將給個人家庭的工作生活帶來極大影響。」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相關負責人說,出租、出借、出售銀行卡和手機卡涉嫌違法犯罪,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從快懲處,根據相關法律最高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請務必保護好個人信息,切莫因貪圖小利出租、出借、出售銀行卡和手機卡而陷自己於不利局面。尤其是大學生和老年人群體,前者往往在兼職時被人「忽悠」走了身份證,後者則經常被路邊的送米、送油活動給「借」走身份信息。如發現身邊存在這類非法買賣行為,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舉報電話:96110(全國反詐熱線)。(記者王曉峰 通訊員王岑陳露穎)
【來源:中國寧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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