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為20萬過戶費上演離婚、結婚、再離婚鬧劇房主最後發現被騙了,現在門市房歸誰還說不準了)
為節省20萬元的房屋過戶費,延吉一男子和妻子離婚後,與買房人找來的一名女子上演了一場結婚一天就離婚的荒唐鬧劇,後來男子發現被騙直接報了警。
日前,延吉市人民法院就該市首例虛假訴訟案宣判,四人均獲刑。
為省過戶費提議假結婚
被告人、本案中的賣房人金哲(化名)、崔麗(化名)夫婦倆在延吉市朝陽川鎮擁有一套門市房,常年租給被告人王花(化名)開超市,一直收著租金。
2018年,50多歲的金哲、崔麗夫婦倆感覺自己年紀大了,不想再為租房操心,想賣掉這個門市房給自己和孩子換點現金改善生活。王花得知後,找到金哲、崔麗夫婦表示自己想買這個門市房,雙方將價格敲定為140萬元。
價格談好後就來到延吉市房產局準備過戶 ,但一打聽才知道,因王花名下有其他房產,加上門市房過戶費高,這個門市房要想過戶到王花名下,稅金、過戶費等費用加在一起需要20萬元。
雙方都覺得這筆過戶費太多了,拿出20萬隻為了過戶實在太浪費。同時,王花打聽到,房屋過戶的幾種情況中,只有贈予這種過戶費比較低,國家對此嚴格控制,只有父母和子女之間、夫妻之間才能夠贈予房產,其他的則不予支持。
於是,王花想到了一個主意:「要不,咱們辦個假結婚唄?你倆先假離婚,然後再和我辦個假結婚,再馬上離婚,離婚協議上就寫一條,把這個房子贈予給我,這樣咱不就把過戶費給省下了嗎?」王花這個主意剛一提,把金哲夫婦嚇了一跳,開始連聲反對,覺得太荒唐。
離婚、結婚、離婚
過了一段時間,門市房基本無人問津,偶爾有人詢問,一聽20萬的過戶費也都感覺太高。其間,王花頻繁去找金哲夫妻,1983年出生的王花是離婚單身女子,嘴甜兒,大哥長、大哥短地叫著,慢慢地金哲夫妻倆覺得這個方法也挺好,能省下20萬過戶費呢,對雙方都有好處。於是,2018年9月17日,金哲、崔麗夫妻倆辦理了離婚手續。
其間,買房人王花找來自己的閨蜜、本案中的另一被告人張媛(化名)幫忙,讓金哲和張媛辦理假結婚手續,並將門市房過戶到幫忙人張媛名下。
2018年10月19日,賣房人金哲和幫忙人張媛辦理了假結婚手續。10月20日,雙方辦理了離婚手續,雙方達成的唯一一個離婚協議就是,將金哲名下的門市房贈予張媛。隨後,雙方到房產局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門市房更名到張媛名下。後因房產局房產證辦理出現失誤,張媛又起訴到法院要求確認所有權,延吉市法院判決房屋歸屬張媛,房產局重新為張媛重新辦理了房照。
房主沒拿到錢發現被騙
當這一切都辦理完畢,門市房也更名到幫忙人張媛名下後,王花拿著房照到銀行申請貸款70萬元。雙方就買房達成的協議是,買房人王花用房照貸款後分期繳納房款。其間,買房人王花陸續給了賣房人金哲、崔麗夫婦倆30多萬元房款,為了讓金哲夫婦放心,王花申請貸款的銀行卡特意使用崔麗的銀行卡,這樣銀行發放的70萬元貸款會直接打到崔麗帳戶,崔麗就能夠收到。
賣房人金哲夫婦倆以為這樣是萬無一失的,但沒想到的是,在辦理貸款期間,買房人王花藉故將銀行卡拿走,遲遲不還,後來銀行發放的貸款70萬元打到賣房人崔麗銀行卡裡後,被買房人王花直接取出據為己有。金哲夫妻倆得知後尋找王花,此時對方玩起了失蹤。
房子沒了,房款也沒收到,賣房人金哲夫妻倆這才發現被騙,後悔不已,急忙找到警方報案。延吉市公安局很快將王花抓獲,王花對自己以買房為由詐騙貸款的事實供認不諱,警方審理過程中發現他們的行為已經構成了虛假訴訟罪,於是先後將張媛、金哲夫婦抓獲。
四人被判刑
王花被抓才感到了事情的嚴重,她的父親趕到了公安局,經濟條件寬裕、愛女心切的父親向警方認錯,向受害人金哲、崔麗夫妻倆認錯,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王花父親代女兒賠償金哲、崔麗的一切經濟損失,等待法院將門市房確認房主後,如果確認為金哲、崔麗所有,之前王花繳納的30多萬房款將作為補償金送給金哲夫婦,如果門市房沒有確認為金哲、崔麗所有,王花父親將向金哲夫妻倆一次性給與140萬元房款,之前的30多萬元也不需歸還,雙方達成和解。
因為雙方達成和解,且王花、金哲、崔麗、張媛等人均有投案自首情節,積極賠償,認罪悔罪,延吉市人民法院最後判處被告人王花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2萬元。判處被告人張媛犯虛假訴訟罪,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判處被告人金哲犯偽造證據罪,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判處被告人崔麗犯偽造證據罪,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
門市房到底歸誰?
到這裡,案子好像應該結束了,可後來的事情更加讓人想不到了。據王花說,當初找閨蜜張媛是為了幫忙過戶,幫忙貸款,不想讓年紀輕輕的自己有一個閃婚閃離的記錄,以免影響以後的生活。因此,案發房子理應還給金哲夫婦。而張媛則有另一番說法,她表示,當初自己確實是和金哲假結婚,為了幫王花節省過戶費,但後來,王花從她手裡借走了60萬元,因未能歸還,所以現在房屋應該屬於自己,名正言順。張媛還拿出了一張60萬元的借條。對此,王花表示借條是案發後雙方為了躲避刑罰而製作的假借條,並非真的。雙方為此事徹底翻臉,多年閨蜜成陌路。
這個門市房到底應該歸誰,目前該案還在延吉市人民法院審理中。
來源:新文化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