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雅安市滎經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網絡傳銷案,該傳銷組織以投資「REC黃金樹」項目可以快速獲取高額回報為誘餌開展傳銷活動。三名被告人加入該傳銷組織後,積極發展下線,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2018年2月以來,以王某1(在逃)、蘇某、王某2(二人另案處理)等人為核心組織、領導的「REC黃金樹」傳銷組織,對外宣稱通過網絡註冊投資「REC黃金樹項目」(又名:美國大麻種植項目),能在一定期限內通過投資金額比例享受靜態收益和發展新會員加入享受動態收益等模式,快速獲取高額回報。在國內多省、市開展培訓講課、組織人員赴柬埔寨暹粒考察「REC黃金樹」項目吸納會員。
該組織通過「REC黃金樹」網站已登記在線會員為推薦人,為新會員註冊、激活帳號,由推薦人完成新會員在網站平臺內的區域安置,從而形成自上而下、多層級、金字塔型的傳銷體系。截止2019年3月19日,「REC黃金樹」網站平臺註冊帳號達170345個,發展會員涉及四川省滎經縣、成都市周邊、北京市等全國多個省、市、區、縣,總涉案資金達6億餘元,該傳銷組織層級最高達158層級。
期間,該傳銷組織為逃避司法打擊,通過非法收購楊某2、何某、王某(三人另案處理)等人販賣的銀行卡用作公司收款、走帳帳戶進行非法獲利。
2019年9月3日,林某璋在北京首都機場被出入境邊防檢查人員抓獲,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2019年11月9日,陳某主動聯繫公安機關後,於2019年11月11日接受調查,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2019年11月12日,盧某才在晏某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
案發後,公安機關依法扣押林某璋、盧某才及傳銷組織退繳涉案資金1040萬元,依法凍結相關涉案資金1618.264498萬元(詳見公安機關隨案移送清單),檢察機關依法扣押林某璋、盧某才、陳某退繳涉案資金283.27萬元。
另查明:「REC黃金樹」傳銷組織為逃避司法打擊,利用非法買賣楊某2、王某、羅某、代某等人銀行帳戶及中宜云控網際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帳戶用於組織收款、走帳。案發後,公安機關扣押、凍結傳銷組織違法所得共計2368.264498萬元。
被告人盧某才違法所得300萬元,公安機關依法扣押250萬元,盧某才在公訴機關退繳40萬元;被告人陳某違法所得211.132407萬元,其中41.132407萬元在滎經縣人民法院(2019)川1822刑初91號刑事判決書中已作處理,陳某在公訴機關退繳170萬元;被告人林某璋違法所得113.27萬元,公安機關扣押40萬元,林某璋在公訴機關退繳73.27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盧某才、陳某、林某璋以投資「REC黃金樹」獲取高額回報為名,引誘參加者以繳納投資相關錢款方式加入傳銷活動資格,並按照一定的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計酬或返利的依據,騙取財物及為傳銷組織開展傳銷活動提供服務和幫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之規定,被告人盧某才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被告人陳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被告人林某璋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八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