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小旅店存在防火不合格、不實名登記等情況。張某抓住了這一漏洞,覺得是「商機」,穿上「警服」上門索要錢財。日前,哈爾濱市阿城區人民法院以招搖撞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未實名登記
「局長」要罰款
去年11月的一天中午,在哈爾濱市阿城金城小區附近經營旅店的李女士正在櫃檯前看報紙,一名身穿警服的男子走進旅店。男子30歲左右的年紀,戴著一副眼鏡,自稱是公安局局長,要檢查旅店內的住店實名登記和防火情況。
男子「檢查」登記簿時發現,旅店內兩名旅客未登記住店,李女士經營的旅店還沒有防火通道。「你家旅店的問題很嚴重,得罰款。」儘管李女士苦苦哀求,稱馬上整改,但男子仍堅持罰款。最後,男子表示,如果不交「罰款」,就要將李女士帶到公安機關審查。無奈之下,李女士交了3100元罰款。拿到錢後,男子才離開旅店。
「局長」變「民警」
「罰款」可講價
隨後,男子又來到附近趙女士經營的旅店。這次,他自稱是公安局五處的民警,專門負責對旅店檢查工作,以同種理由要求趙女士交納1500元「罰款」。如果不交,他就打電話叫警察來查封趙女士經營的旅店。在趙女士的懇求下,男子終於表示可以「少罰點」,趙女士交給男子1000元錢。15分鐘後,當該男子來到附近一家旅店讓店主交2000元「罰款」時,門外走進3名警察,在查明男子身份後,將該男子帶走。
原來,李女士交了罰款後,靜心思考事情的前後經過。「看那男的也就30歲,能是公安局長?罰款了為啥不給票據?罰款不應該是業主去單位交的嗎?」李女士認為,剛才她是讓男子的「氣勢」唬住了,這人八成是騙子。於是,她選擇了報警。警察趕到時,該男子還以公安局局長的身份正在向旅店索要「罰款」。
賭輸錢想翻本
買假警服行騙
經審訊,警方得知,這名假警察是五常的一名農民張某,今年30歲,平時喜歡和村裡人賭錢。事發時,正值農閒,他輸了很多錢,總想再弄點錢翻本。一次,通過朋友聊天,他知道如今警察對小旅店的防火、實名登記等問題加大管控力度,但一些小旅店仍存在問題,他覺得有空子可鑽。他在網上購買了演小品用的道具警服,冒充警察,以罰款的方式騙錢,沒想到果然「奏效」。不到一個小時,他就騙了兩家旅店,共4100元。當他正準備繼續騙錢時,被警方識破身份,當場抓獲。目前,警方已將張某騙來的錢返還給被害人。
庭審中,經營旅店的被害人紛紛表示,如果旅店內的各項指標都合格,他們也就不會「心虛」,讓不法分子鑽了空子。(記者 張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