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感覺冬天街頭,被「兩個標」佔領了?
一個是最便宜一件也要六七千,被封為「
羽絨服之王」的
加拿大鵝,它有一個類似南極探險隊標誌的圓標。
另一個是最便宜一件也要九千一萬,被封為「羽皇」的
Moncler,它的標誌上繡著
法國的國寶高盧雄雞。
「羽絨服之王」和「羽皇」,到底哪個比較厲害?
價格更貴的那一個,是不是真的更好?
Moncler的保暖性能,
到底對不對得起
你們口中的「羽皇」稱號?
「羽皇」聽起來多有分量啊,起碼得是羽絨服做得最好、最專業、歷史底蘊和品牌文化都讓人佩服,才對得起這樣高的名氣吧。Moncler到底是提供了哪些訊息,讓大家覺得它是「羽皇」呢?
單就羽絨服而言,Moncler官方提供的信息主要有三個——填充物、含絨量和蓬鬆度,咱們逐個來看。
比起加拿大鵝多數填鴨絨、少數填鵝絨的做法,Moncler還是相對有要求的。所有羽絨服的填充物都為鵝絨,並且幾乎所有羽絨服的含絨量都是90%絨:10%羽。
含絨量是什麼意思呢?
通常我們都說羽絨羽絨,其實羽是羽,絨是絨。羽指的是鴨毛片、鵝毛片這種帶杆的羽毛片,而絨指的是朵狀的鴨絨和鵝絨。含絨量指的,就是羽絨裡面絨和羽所佔的比例。能帶來保暖效果的,不是羽,而是絨,可以簡單理解為絨的百分比越高越溫暖。舉個例子,同樣是100g蓬鬆度相同的填充物,含絨量80%的要比含絨量60%的溫暖。
按照我們國家的規定,羽絨服的含絨量必須超過50%,允許偏差規定為-5%。
和50%比起來,Moncler90%的含絨量已經相當高了,但它是不是最厲害的呢?
專業生產羽絨夾克、
睡袋等羽絨製品的FeatherFriends是來自
美國西雅圖的
戶外品牌,它雖然小眾,但是在戶外愛好者心目中地位頗高。
當有消費者問他們,你們會往羽絨裡面混羽毛嗎?他們的回答是:不。他們的追求,是讓羽絨儘可能地接近100%的含絨量。常規測試中,他們的羽絨絨朵含量是超過90%的。
在專業生產羽絨服的戶外品牌中,含絨量達到90%的品牌,也不只FeatherFriends這一個。由此可見,「羽皇」Moncler並不是唯一一個含絨量達到90%的品牌。
上次我們在分析加拿大鵝的時候,我們也提到了蓬鬆度(FillPower)這個參考數值。羽絨的蓬鬆度數值越高,絨朵所含的隔熱空氣就越多,保暖隔熱性能就越好。
那Moncler的PF值多大呢?我在官網的產品頁面逐個找,沒發現,後來是在它官網下面企業的部分,整體介紹產品的羽絨時介紹說,Moncler的羽絨蓬鬆度在710及以上。
那這個水平,是不是羽絨服裡面最厲害的那一個?
來自
英國的戶外品牌
rab,他們所採用的鴨絨是650FP的,而鵝絨的蓬鬆度,則在750到1000之間;Moncler的法國老鄉
Valandre,所有產品採用法國南部的灰鵝絨,蓬鬆度如果按照歐盟的標準換算為800+,按照美國的標準換算,可以達到850+;加拿大鵝的老鄉WesternMountaineering,所使用的的羽絨是850FP的鵝絨;而美國的專業羽絨裝備品牌Nunatak,大部分產品採用的都是蓬鬆度在900-950的鵝絨,只有少數產品會用到較低等級的800FP。
顯然,Moncler鵝絨710+的FP值,只是比鵝絨FP值675的加拿大鵝厲害。在這些專業的羽絨服品牌面前,還是略遜一籌的。
說到專業,很多人會提到Moncler以前作為專業戶外品牌的歷史,但我只能說,再牛逼也都是曾經。
登上珠穆朗瑪峰的
登山員那麼多,去南極的科考運動員也有很多,大家不見得都穿Moncler和加拿大鵝,這些經歷只能說明他們和其他戶外品牌一樣厲害,並不能說明是最厲害的。
而看看現在的Moncler,離專業就更遠了,畢竟沒有哪個專業做戶外、專業做羽絨服的品牌,會出這些產品——
說了這麼多,就是為了告訴大家,叫「羽皇」,是要講事實的,不要為了賺人氣賺面子,就把一個品牌捧上天。如果Moncler是羽皇的話,那上面我提到的這些品牌,是不是可以叫「羽太上皇」?
上面說專業度的問題,估計有些Moncler的粉絲該跳了:
「我們已經從專業領域轉型到時尚領域了好嗎?我們現在可是羽絨服裡面最時尚的!」
2003年,品牌被
義大利企業家RemoRuffini收購,RemoRuffini決定要將Moncler徹底時尚化。挖Valentino、G
UCCI的創意總監來做設計,剝離開旗下的副牌獨立上市,將產品集中在歐洲生產,同時在
面料、工藝、設計上不斷升級,打造走在行業前沿的高品質服飾。
在我看到runwaylook和lookbook的時候,我起碼是相信的——
但是,在我看到經常被點名的那些明星街拍之後,我又動搖了——
「臉叔」和「抖森」的好看
真的不是因為臉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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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上看到的賣家秀,大部分也是上面這些爆款。咱摸著良心說說,就上面這些明星選的款式,如果拿掉logo,外形上真的和
優衣庫羽絨服差很多嗎?
想為Mocler時尚而買單的話,起碼買的也應該是在款式、顏色上有設計感的款式,而不是嘴上說時尚,身上穿的卻是普通的款式,你是對時尚有誤解還是雙標?
單拿Moncler和加拿大鵝的爆款來比較的話,我甚至更傾向於認為加拿大鵝的更好看。而真的想要選擇設計時尚的羽絨服,選擇仍然也有很多,比如加拿大的Mackage、nobis、義大利的add、美國的WOOLRICH、
日本的nanamica和
北面紫標等。
不論是Moncler跟風熱,還是加拿大鵝跟風熱,問題不出在這兩個品牌身上,而是出在那些想要蹭它們一把的人身上。買一件貴价羽絨服也不是問題,問題是買了一件貴价羽絨之後,就覺得「羽皇」「最時尚」這些光環都是自己的。你真的能確定,身上穿的那件羽絨服是名副其實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