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遊歷
人在少年時,遊歷是一種學習的方式;成年之後,遊
歷則成了一種體驗的方式。尚未掌握別國語言即進入該國,
那只能是去上學,而非去遊歷。我非常贊同年輕人出國旅行
時,帶上導師或僕人。導師或僕人必須到過前去旅遊的國
家,懂得那個國家的語言,這樣他就能告訴年輕人當地有哪
些東西值得一看,有哪些人值得結交,還有哪些歷練可以
試。否則的話,年輕人就會像被蒙上了眼,到處亂撞,什麼
也見識不到。奇怪的是,人在海上旅行時,看見的除了天就
是海,卻偏偏要記日記;相反,人在陸上旅行時,有那麼多
的事物值得觀察,大多數人卻不寫日記。難道說出乎意料的
東西倒比應該認真觀察的東西更值得記錄?不管怎樣,日記
還是應該寫的。
到國外旅行時,應當注意觀察下列事物:宮廷見聞,尤
其是在君主接見外國大使時;法庭和法官判案;宗教法庭;
教堂與寺廟,以及其中保存的古代遺物;城牆、要塞以及港
口;文物與古蹟;圖書館;學校、會議、演說(如果碰上的話):船舶與艦隊;大城市附近的雄偉的建築與優美的公
園;武器庫與兵工廠;雜誌;交易所;國庫;貨棧;騎術
擊劍等體育活動;士兵操練;上流人士常去的劇院;精美的
珠寶和服飾;木器與珍玩。總之,凡所遊歷之地,一切難忘
的事物都值得一記。不僅要記,導師或僕人還要時不時地向
年輕人詢問這一切。至於典禮、假面劇、宴會、婚禮、葬
禮、刑場殺人等,倒不必特別留心去寫,也不會忘記。
要想讓年輕人到一個巴掌大的小國進行短暫遊歷,還要
有大收穫,就必須這樣做:首先,在出發前,必須學點所去
國家的語言,這一點前面已經提到了;其次,他還要找一個
熟悉國情的導師或僕人,這一點前面也提到了。讓他帶上介
紹該國情況的地圖或書籍,這樣就不怕詢問。還要讓他堅持
寫日記。每到一地,都不要逗留太長,具體逗留時間視每
地情況而定,總之是不能長。到了某個城鎮後,不要只待在
個地方,最好能經常換住所,這樣有利於結交新的朋友。
讓他不要老是和自己的同胞待在一起,吃飯要到當地上等人
經常光顧的地方去吃。搬家前,他要請人推薦,這樣,搬家
後,他就可以拜訪在當地有名望的人,並且當他有什麼想看
或想了解時,可以利用此人的關係。他這樣就可以縮短遊歷
時間,但是收穫卻很大。說到遊歷過程中要結識的朋友,最
好是能夠認識各國使節的秘書和手下工作人員,這樣一來,
雖然只遊歷一國,卻能得到許多不同國家的知識。還要讓他
去拜訪當地有名望的賢達人士,以便觀察他們是否名副其實。千萬要注意避免捲入糾紛。糾紛往往因情婦、健康、位
置或言語而起。所以在待人接物上,必須小心謹慎,尤其在
和那種性情暴躁、喜歡爭吵的人來往時,更要小心,因為這
種人會把別人捲入他們之間的糾紛。
旅行者回國後,不要把已經遊歷過的國家完全丟到腦
後,而應當繼續與那些新結交而有價值的朋友保持通信聯
系。國外遊歷只應出現在其談吐中,而不是在其服裝和舉止
。就是在談吐中,也應當謹慎其詞,不要胡吹一氣。不要
讓人覺得自己崇洋媚外,出了一次國就忘記了祖先風俗,而
應當把在別國學到的精華移栽到本國土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