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日起,《江西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實施方案》正式試行,也就是說江西省對電網供電範圍內的「一戶一表」城鄉居民用戶實施階梯式收費,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電錶如何計算出我家白天和晚上分別用了多少度電?如果用電量跨進第二檔電費該按哪種標準繳納……對於一些細節問題,不少老百姓感覺一頭霧水。對此,記者通過採訪了解,對現行的試行方案進行解析。
峰谷分時電價 以階梯電價為基礎
江西省實施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的範圍為全省電網\(含縣級電網\)供電範圍內的「一戶一表」城鄉居民用戶。居民用戶用電量以年為周期劃分三檔,電價分檔遞增。
據了解,第一檔電量為年用電量2160度以下,維持現行價格不變,即每度0.60元;第二檔電量為年用電量2160度至4200度,用電價格在現行每度0.60元的基礎上,每度提高0.05元,即每度0.65元;第三檔電量為年用電量4200度以上,用電價格每度0.90元。
同時,鼓勵居民用電實行峰谷分時電價。如果自行選擇分時用電,計量表由供電企業免費安裝,居民在尖峰時段8∶00-22∶00的用電,在現行電價基礎上每度提高3分;而在低谷時段22∶00至次日8∶00用電,在現行電價基礎上每度下調0.12元。實施的方法是在階梯電價的基礎上,同時執行峰谷分時電價。
申請分時電價以年計算
「我與家人都是夜貓子,我想選擇峰谷分時電價,可電錶如何計算出我家白天和晚上分別用了多少度電?」林先生看到階梯電價試行方案中的低谷時段用電每度可省0.12元就心動了,但是去樓下電錶箱瞧了瞧,表上僅顯示了用電總量,沒辦法辨別白天和晚上的各自用電量。
林先生告訴記者,每天晚飯過後,自己和妻子各用一臺電腦,父母各用一臺電視機,人人能「戰鬥」到24時以後。而白天4個人都要上班,除冰箱等一些常用電器帶電工作外,也就是早晚兩餐做飯時用電。「所以,我覺得我家選擇分時用電更划算。」林先生說,可到目前,僅得到「現有智能電錶具備分時計量的功能」這個信息,具體怎麼計量還是一頭霧水。
記者從相關人員處了解到,目前用戶已安裝的智能電錶確實具備分時計量功能,但由於在安裝時還沒有實行階梯電價,所以沒有設置這方面的參數。如果用戶需要選擇峰谷分時電價,按現行政策,可提出申請。「技術人員上門重新設置參數後,電錶上將會顯示高峰和低谷時段各自的用電數據。」他介紹,申請峰谷分時電價同樣以年為周期,也就是說申請後必須實行一年,即使申請後使用了一個月覺得不划算也不能終止,須滿一年之後再申請撤銷執行。
夜間用電量大 分時才划算
「從表面上看,因為22時以後的電價每度便宜0.12元,選擇峰谷分時電價非常划算,但實際上也未必。」這位相關人員介紹說,是否選擇峰谷分時電價其實要好好算筆帳。
以一個家庭1月份的用電量為160度(處第一檔電量,單價為0.60元)為例,其中100度電是在尖峰時段8∶00-22∶00使用的,而另60度電是在低谷時段低谷時段22∶00至次日8∶00使用的,如果選擇峰谷分時電價,這個月的電費為100×0.63+60×0.48=91.8元。而如果未選擇峰谷分時電價,這個月的電費則為160×0.6=96元。那這個家庭選擇峰谷分時電價更划算。
不過,這個家庭如果低谷時段的用電量較少,其中130度電是在尖峰時段8∶00-22∶00使用的,若選擇峰谷分時電價,該月電費為130×0.63+30×0.48=96.3元,相比未選擇峰谷分時電價繳納的電費多出0.3元。
用電總量大 晚間用電也提價
記者注意到,峰谷分時電價是在實行階梯電價的基礎上執行的。「換言之,跨入第二檔、第三檔的用電家庭,即使選擇了峰谷分時電價,用電單價也相應提高。」據知情者透露,低谷時段22:00至次日8:00用電,在現行電價基礎上每度下調0.12元,並非指每度電統一為0.48元,跨入第二檔和第三檔後每度電會相應提高單價。
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家庭在11月份時用電量超過4200度,12月份用電量為400度,白天用電300度,按照目前試行方案,該月電費應繳納400×0.9=360元。如果實行峰谷分時用電,該月電費為300×0.93+100×0.78=357元。
「峰谷分時電價是在相應檔次電價的基礎上,分別調整高峰和低谷時段的電價。」知情者介紹,選擇峰谷分時電價,如果用電量在第一檔,尖峰時段用電電價每度為0.6+0.03=0.63元,低谷時段用電電價每度為0.6-0.12=0.48元;而用電量跨入第二檔,尖峰時段用電電價每度為0.65+0.03=0.68元,低谷時段用電電價每度為0.65-0.12=0.53元;第三檔用電家庭,尖峰時段用電電價每度為0.9+0.03=0.93元,低谷時段用電電價每度為0.9-0.12=0.78元。
用電跨階梯 不會追加差價
「我與家人除了是夜貓子外,還怕冷又怕熱,冬天開取暖器夏天用空調,去年平均每月用電量超過350度。」弄明白峰谷分時電價,林先生對實行階梯電價之後每月的電費繳納問題還存在一定疑問。他說,平時是否要每月繳費,超過第二檔或第三檔時是否還要「追加算帳」,也就是第一檔次電量,是否會追加至高檔次用電量的電價?
對此,記者採訪了解,按照現行方案,在實施階梯電階後,電力部門按月抄表結算的方式不變,當累計電量達到年度分檔基數後,即開始實行階梯加價。也就是說,林先生家用電需要和目前一樣,每月按電費單上的價格繳納電費,前幾個月用電量在2160度以內,每度電的價格為0.6元。而如果在6月末正好是2160度,那7月份用電進入第二檔,每度提高0.05元,當月電費按單價每度0.65元計算。
如果林先生家在11月份時,用電總量達到4300度,以11月份的實際用電量300度為例,那這個月的用電結構為200度在第二檔內、100度在第三檔,當月電費為:200×0.65+100×0.9=220元。12月份的用電處第三檔,需按每度電0.9元的單價繳納。
「實行階梯加價,指的是在相應檔次內加價,並不會『追加算帳』。」這位知情者告訴記者,林先生家7月份用電進入第二檔,僅是7月份及以後的電費按0.65元/度計算,並不會把1~6月份的用電也按0.65元/度來收取。 信息日報 記者黃培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