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問你,你知道中國人或者說亞洲人是什麼顏色的人種呢?你可能會衝口而出:黃種人。這還用問?沒錯,從世界範圍內,按顏色來劃分人種的話,中國人和其他亞洲地區的人一樣,被劃為了「黃種人」這一人種概念。但是難道你不覺得奇怪嗎?明明你和你身邊的朋友,包括東瀛友邦的很多人,膚色一點都不黃,甚至比部分的歐洲人還白。中國人到底是什麼時候,憑什麼就變成了「黃種人」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來看看《成為黃種人——亞洲種族思維簡史》這本書是怎麼說的。這本書的作者是奇邁可(Michael Keevak),耶魯大學博士,臺灣大學教授。
一、膚色是一種判斷一個種族優秀與否的重要標籤
從大航海時代開始,歐洲人就開始了對世界的觀察和評價。在那個時代,歐洲人認為,白色象徵著神聖、純潔、高貴、智慧,相對的,黑色就象徵著低賤、邪惡、汙穢、野蠻。既然是大航海時代的歷史是由歐洲人來寫,那好的東西肯定是留給自己用的,再加上客觀的說,歐洲人的膚色確實是偏淺一點,所以,在歐洲人看來,白色就是高貴的人種膚色,黑色或者跟靠近黑色的深色都代表著低等,下賤等。
從大航海時代開始,中國就是世界的巔峰,所以,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中國人是妥妥的白人。但是後來歐洲人又把信不信基督教作為一個評判一個民族優秀與否的重要依據。如果按照這個來的話,中國自然就被分離出「優秀」民族的行列了。
二、生物科學意義上的顏色人種定義,其實也不靠譜
1735年,瑞典科學家林奈發表了他對後世具有深遠影響的生物學著作《自然系統》,發明了動植物分類和命名系統,將全世界的生物按照「門綱目科屬種」的體系進行重新分類。他把我們人類命名為「智人」。在這本書裡,他把智人分成四個種,分別是:歐洲白人、美洲紅種人、亞洲棕色人種、非洲黑人。我們亞洲人,林奈用的是一個拉丁語詞彙fuscus,意思是「棕色的」「暗色的」。當然這個詞在拉丁文裡,還有其他什麼蒼白的、死亡的、像幽靈一般的等等意思。
受到林奈的啟發,越來越多的自然科學家熱衷於為世界範圍內的人種進行劃分。其中最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是德國的人類學家布魯門巴哈。他認為,區分人種更科學的方法是分析頭骨形態。1795年,他提出把人類按照頭骨的形態和膚色分成五種,變成了:白色高加索人種、黑色衣索比亞人種、紅色美洲人種、黑褐色馬來人種和黃色蒙古人種。
請注意,我們中國人就是在這個時候,從學術被定義為「黃種人」的。
實際上,布魯門巴哈的這套人類學分類方法,還是為了達到種族歧視的目的。因為在他的觀點看來,頭骨的形態實際上為了證明腦容量的,高加索的人種腦容量比較大,就說明白種人的智力比其他的智人都要優秀。而他為黃種人取名「蒙古人種」,是為了讓歐洲人想起那些昔日殘暴統治歐洲的蒙古人的形象,藉以說明亞洲人的低劣。
結論:「黃種人」跟膚色沒什麼關係,關鍵是西方人的一種主觀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