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 袁豐年、廖翠猛等 關於 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資產重組協議 二○一三年九月六日 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資產重組協議 本《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2013年9月6日在長沙籤署。 甲方: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長沙市芙蓉區馬坡嶺遠大二路馬坡嶺農業高科技園內 法定代表人:伍躍時 乙方: 序號 姓名或名稱 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1 袁豐年 65010219690517**** 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光明路北巷 2 廖翠猛 43011119650104****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892號 3 楊文星 43280219651211****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732號 4 譚志軍 43011119641204****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736號 5 龍和平 43011119650220****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736號 6 範小兵 43011119690920****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736號 7 劉愛民 43010219650821****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736號 8 張德明 43242119650125****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路480號 9 鄧應德 43011119630426****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732號 10 王令純 43011119630728****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736號 11 歐陽愛輝 43012419650817****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736號 12 張克明 43011119650223****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892號 13 鄧竹清 43302119751228****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892號 14 馬國輝 43011119590504****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736號 15 廖景紅 43280219620927**** 湖南省資興市漢寧路 16 王愛民 43280219631217**** 湖南省資興市漢寧路 17 湯長雲 36250119700508**** 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上頓渡鎮公園路 18 陳述洪 43280219640112**** 湖南省資興市東江中路 19 周武承 43293019640615**** 湖南省祁陽縣浯溪鎮 20 姚震球 43022319650514**** 湖南省攸縣城關鎮 21 程雪梅 43011119631119****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736號 22 何金武 43011119640324****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736號 23 郭武強 43302119670903****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736號 24 王成和 43011119531019****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736號 25 鄧小林 43302119500828****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736號 26 陶 璨 62010219671205****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892號 27 陳星霏 43302119680920**** 湖南省長沙縣星沙鎮開元路 28 楊震宇 43012319740116**** 長沙市芙蓉區八一路509號 29 鄧毛菊 43302119600422****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736號 30 鄧 峰 43011119701101****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736號 31 伍雄輝 43011119710212****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247號 32 武小金 43011119621016****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深圳大學城清華大學研究生院 33 黃 磊 43011119731223****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892號 34 周坤爐 43011119441021****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736號 35 康自立 43011119621015****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736號 36 王健美 43011119650203****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736號 37 陳南祥 43052819621211**** 湖南省新寧縣金石鎮 38 沈 泓 42011119740415****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892號 39 楊理萍 43250219720808**** 長沙市芙蓉區楊家山魚塘村 40 溫術根 43042419560926**** 湖南省長沙縣星沙鎮開元路社區 41 唐振東 43011119750721****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736號 42 黃大輝 43302119651019**** 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1004號 43 易圖華 43302119710920**** 湖南省洪江市黔城鎮 44 劉文生 43052719640607**** 湖南省綏寧縣長鋪鎮 45 曾孝春 43072219591220**** 湖南省漢壽縣龍陽鎮 46 肖為一 43232119570103**** 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化工北路 47 張 展 43011119660129**** 長沙市芙蓉區東二環一段 48 長沙高新開發區濤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430193000053366 長沙高新開發區沿高路15號
隆平高科麓谷基地檢測中心辦公樓5樓 鑑於: 1. 甲方為一家根據中國法律設立、有效存續並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0998),現持有註冊號為430000000047752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住所為長沙市芙蓉區馬坡嶺遠大二路馬坡嶺農業高科技園內,法定代表人為伍躍時,註冊資本為41,580萬元,實收資本41,580萬元,經營範圍為:以雜交水稻、蔬菜為主的高科技農作物種子、種苗的培育、繁殖、推廣和銷售,新型農藥、化肥的研製、生產、銷售,政策允許的農副產品優質深加工及銷售;提供農業高新技術開發及成果轉讓、農業技術諮詢、培訓服務;經營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和限制的除外)。 2. 湖南隆平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隆平」)系一家根據中國法律設立、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現持有註冊號為430000000073128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住所為長沙市嶽麓區麓谷高新區沿高路15號,法定代表人為袁定江,註冊資本為1億元,實收資本1億元,經營範圍為:培育、繁殖、推廣、銷售農作物種子(憑本企業許可證);研究、開發新型農藥、化肥並提供農業高新技術開發、成果轉讓及農業技術諮詢服務;加工、銷售政策允許的農副產品。 甲方持有湖南隆平55% 的股權,乙方合計持有湖南隆平45% 的股權,其中乙方中47名自然人及1名公司法人對湖南隆平的出資額及持股比例情況如下: 序號 姓名或名稱 出資額(元) 持股比例(%) 1 袁豐年 13,247,069 13.247069 2 廖翠猛 10,296,213 10.296213 3 楊文星 3,616,451 3.616451 4 譚志軍 3,087,398 3.087398 5 龍和平 3,005,301 3.005301 6 範小兵 2,412,649 2.412649 7 劉愛民 2,103,951 2.103951 8 張德明 2,025,000 2.025000 9 鄧應德 1,000,000 1.000000 10 王令純 497,500 0.497500 11 歐陽愛輝 283,998 0.283998 12 張克明 243,998 0.243998 13 鄧竹清 186,000 0.186000 14 馬國輝 185,185 0.185185 15 廖景紅 184,499 0.184499 16 王愛民 149,700 0.149700 17 湯長雲 137,500 0.137500 18 陳述洪 127,500 0.127500 19 周武承 125,000 0.125000 20 姚震球 125,000 0.125000 21 程雪梅 125,000 0.125000 22 何金武 125,000 0.125000 23 郭武強 125,000 0.125000 24 王成和 125,000 0.125000 25 鄧小林 125,000 0.125000 26 陶 璨 99,100 0.099100 27 陳星霏 99,100 0.099100 28 楊震宇 92,500 0.092500 29 鄧毛菊 75,000 0.075000 30 鄧 峰 75,000 0.075000 31 伍雄輝 74,100 0.074100 32 武小金 64,040 0.064040 33 黃 磊 62,500 0.062500 34 周坤爐 62,500 0.062500 35 康自立 62,500 0.062500 36 王健美 50,000 0.050000 37 陳南祥 50,000 0.050000 38 沈 泓 37,500 0.037500 39 楊理萍 37,500 0.037500 40 溫術根 37,500 0.037500 41 唐振東 25,000 0.025000 42 黃大輝 25,000 0.025000 43 易圖華 25,000 0.025000 44 劉文生 25,000 0.025000 45 曾孝春 25,000 0.025000 46 肖為一 25,000 0.025000 47 張 展 18,750 0.018750 48 長沙高新開發區濤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187,500 0.187500 合計 45,000,000 45.000000 3. 為理順管理體系,提高對湖南隆平的決策效率,整合業務科研產業資源,提升組織系統的協同效應,實現甲方的資源整合,推動產業布局及業務整合、完善甲方的治理結構,促進甲方與湖南隆平母子公司的協調發展,甲方擬通過向乙方非公開發行股份的方式進行重大資產重組,購買其合計持有的湖南隆平45%的股權。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本協議各方通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發行股份購買其合計持有湖南隆平45%股權事項,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遵守。 1. 定義 1.1. 為表述方便,本協議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左欄所列詞語分別具有右欄表述的涵義:
隆平高科/上市公司/甲方 指 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指 隆平種業47名自然人股東及1名公司法人股東 重大資產重組/非公開發行/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指
隆平高科擬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購買湖南隆平種業有限公司45%的股權、安徽
隆平高科種業有限公司34.5%的股權、湖南亞華種子有限公司20%的股權。 購買資產/目標股權 指 乙方中47名自然人與1名公司法人合計持有的湖南隆平45%的股權 湖南隆平/目標公司 指 湖南隆平種業有限公司 評估基準日 指 為確定購買資產的價格而對購買資產進行評估所選擇的基準日,即2013年4月30日 交割日 指 本協議生效後,購買資產產權完成工商變更登記的日期。自交割日起,購買資產的所有權利、義務和風險發生轉移。 過渡期 指 自評估基準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間 重大資產重組實施完畢 指 購買資產全部交割完畢,
隆平高科非公開發行的全部股份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記。 中國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各方 指 甲方和乙方的統稱 工作日 指 除
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節假日以外的中國法定工作時間 元 指 人民幣元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本協議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 1.2.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之用,不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1.3. 本協議第1.1條釋義同樣適用於針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文件。 2. 標的資產 2.1. 甲方擬向乙方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其合計持有的湖南隆平45%的股權。 3. 標的資產交易價格及支付 3.1. 甲方同意以發行股份作為對價方式向乙方購買其擁有的標的資產,乙方亦同意向甲方出售其擁有的標的資產,並同意接受甲方向其發行的股份作為對價。 3.2. 根據開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開元評報字[2013]1-053號《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涉及的湖南隆平種業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報告》,截至評估基準日2013年4月30日,湖南隆平股東全部權益評估值為222,386.57 萬元。本次交易乙方合計持有的湖南隆平45%的股權的評估值為100,073.9565萬元,交易各方據此確定,交易作價為100,060萬元。 4. 股份發行的數量和價格 4.1. 甲方本次向乙方非公開發行的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 4.2. 股票發行價格為20元/股,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
隆平高科股票交易均價20.14元/股,扣除
隆平高科2012年年度分紅(每10股派送1.5元,已在停牌期間於2013年6月28日實施完畢)後的除權價格19.99元/股。在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若
隆平高科發生派發股利、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權行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的發行價格將做相應調整,發行股份數量也隨之進行調整。 4.3. 甲方本次向乙方發行的股份數根據發行價格以及標的資產的交易價格確定。本次發行向乙方單個自然人或法人發行的股份數 = 乙方單個自然人或法人持有的標的資產交易價格÷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乙方單個自然人或法人持有的標的資產的價值折股數不足一股的部分由乙方單個自然人或法人無償贈予袁豐年。據此,甲方應向乙方發行的股份數共計5,003萬股,具體如下: 序號 發行對象 發行對象持有湖南隆平的股權比例(%) 發行股份數(股) 1 袁豐年 13.247069 14,727,818 2 廖翠猛 10.296213 11,447,100 3 楊文星 3.616451 4,020,689 4 譚志軍 3.087398 3,432,500 5 龍和平 3.005301 3,341,226 6 範小兵 2.412649 2,682,329 7 劉愛民 2.103951 2,339,125 8 張德明 2.025000 2,251,349 9 鄧應德 1.000000 1,111,777 10 王令純 0.497500 553,109 11 歐陽愛輝 0.283998 315,742 12 張克明 0.243998 271,271 13 鄧竹清 0.186000 206,790 14 馬國輝 0.185185 205,884 15 廖景紅 0.184499 205,121 16 王愛民 0.149700 166,433 17 湯長雲 0.137500 152,869 18 陳述洪 0.127500 141,751 19 周武承 0.125000 138,972 20 姚震球 0.125000 138,972 21 程雪梅 0.125000 138,972 22 何金武 0.125000 138,972 23 郭武強 0.125000 138,972 24 王成和 0.125000 138,972 25 鄧小林 0.125000 138,972 26 陶 璨 0.099100 110,177 27 陳星霏 0.099100 110,177 28 楊震宇 0.092500 102,839 29 鄧毛菊 0.075000 83,383 30 鄧 峰 0.075000 83,383 31 伍雄輝 0.074100 82,382 32 武小金 0.064040 71,198 33 黃 磊 0.062500 69,486 34 周坤爐 0.062500 69,486 35 康自立 0.062500 69,486 36 王健美 0.050000 55,588 37 陳南祥 0.050000 55,588 38 沈 泓 0.037500 41,691 39 楊理萍 0.037500 41,691 40 溫術根 0.037500 41,691 41 唐振東 0.025000 27,794 42 黃大輝 0.025000 27,794 43 易圖華 0.025000 27,794 44 劉文生 0.025000 27,794 45 曾孝春 0.025000 27,794 46 肖為一 0.025000 27,794 47 張 展 0.018750 20,845 48 長沙高新開發區濤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0.187500 208,458 合計 45.000000 50,030,000 本次發行最終的發行數量將以公司股東大會批准並經中國證監會核准的發行數量為準。 5. 鎖定期安排及上市地點 5.1. 乙方在本次發行中認購的股份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5.2. 乙方承諾,其在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中取得的
隆平高科的股份自該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進行轉讓,但按照本協議第7條進行回購或者贈送的股份除外。36個月期滿之後,乙方如轉讓
隆平高科的股份,應按照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執行 6. 乙方的利潤承諾 6.1. 根據擬購買的資產目前之盈利情況及對湖南隆平未來盈利的預測(其中2013年、2014年的未來盈利預測數由天健出具的天健審[2013]2-223號《盈利預測審核報告》審核),乙方承諾,湖南隆平對應的2013年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不低於16,952.37萬元、2014年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不低於19,477.01萬元、2015年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不低於22,284.00萬元。 6.2. 根據開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開元評報字[2013]1-053號《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涉及的湖南隆平種業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報告》,湖南隆平2013年、2014年、2015年(即利潤補償期間)的預測淨利潤數額分別為人民幣16,749.99萬元、19,377.00萬元及22,284.00萬元。 6.3. 乙方承諾的該淨利潤數將不低於上述評估報告中列明的湖南隆平相對應的預測淨利潤數額。 6.4. 若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在2013年12月31前未能實施完畢,則乙方的利潤補償期間作相應調整,屆時依據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由甲、乙各方另行籤署補充協議。 6.5. 若在上述利潤補償期間,經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後,湖南隆平實際盈利數不足上述承諾的,甲方應在其每個利潤補償年度的年度報告披露後的10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的30日內按以下方式補足上述承諾淨利潤數與實際盈利的差額(即利潤差額):
隆平高科將以總價人民幣1元的價格定向對乙方持有的一定數量
隆平高科的股份進行回購併予以註銷。
隆平高科每年回購股份總數按照以下公式進行計算: (截至當期期末累積承諾淨利潤-截至當期期末累積實際淨利潤)×認購股份總數÷補償期限內各年承諾淨利潤的總和-已補償股份數量。 6.6. 股份補償數量在乙方主體間的分攤涉及上述股份補償時,乙方各自然人或法人需要補償的數量根據其在本次非公開發行中認購
隆平高科股票數量的相對比例分攤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乙方單個自然人或法人需補償的股份數量=該自然人或法人在本次發行中認購
隆平高科股票數量÷乙方在本次發行中認購
隆平高科股票的合計數量×需補償股份數。 6.7. 由於司法判決或其他原因導致乙方在股份鎖定期內轉讓其持有的全部或部份
隆平高科股份,使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補償義務時,不足部分由乙方以現金折股方式進行補償。需現金補償金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乙方單個自然人或法人現金補償金額=該年度該自然人或法人不足補償股份數×本次
隆平高科所發行股票單價。 如在利潤補償期間出現
隆平高科以轉增或送股方式進行分配而導致乙方持有的
隆平高科股份數量發生變化,根據前述股份補償計算公式,補償股份數量進行調整,前述現金補償的計算公式也相應調整: 乙方單個自然人或法人補償金額=該年度該自然人或法人不足補償股份數÷(1+每股轉增或送股比例)×本次
隆平高科所發行股票單價。 6.8. 在乙方承諾的利潤補償期限屆滿時,
隆平高科將聘請具備證券從業資格的中介機構對標的資產進行減值測試,該中介機構對減值測試出具專項審核意見。如標的資產期末減值額大於「利潤補償期限內實際通過股份方式已補償股份總數×本次發行價格+現金補償金額」,則乙方應向
隆平高科另行補償,另需補償的股份數量計算公式為: 減值測試需補償股份數=標的資產期末減值額÷每股發行價格-補償期限內以股票和現金方式已補償股份總數。 減值測試需補償股份數在乙方各自然人或法人間的分攤方式按前述股份補償數量在乙方主體間的分攤的約定的方式執行。如在利潤補償期間出現隆平高科以轉增或送股方式進行分配而導致參與補償人員持有的
隆平高科的股份數發生變化,則補償股份數量調整方式按前述股份補償的調整約定的方式執行。前述減值額為標的資產作價減去期末標的資產的評估值並扣除補償期限內標的資產股東增資、減資、接受贈與以及利潤分配的影響。 6.9. 具體補償協議由甲方和乙方另行籤訂。 7. 過渡期損益及安排 7.1. 過渡期產生的損益按以下有利於保護上市公司和公眾股東利益的原則處理: 7.1.1. 購買資產在過渡期間產生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如發生虧損,則由乙方承擔並以現金方式補足(補足金額為發行對象對應的相應目標公司的虧損數額乘以其在本次非公開發行前所持有相應目標公司的股權比例)。 7.1.2. 交割日後,由審計機構對購買資產在過渡期間產生的損益進行審計並出具專項審計報告,相關各方應當根據上述專項審計報告確認的購買資產在過渡期間產生的損益,用現金方式對損益進行結算。 8. 人員安置、債權債務的處理 8.1.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系股權交易,不涉及人員安置。 8.2.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的標的資產為股權,不涉及債權債務轉移。 9. 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實施 9.1. 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應自中國證監會核准之日起的12個月內實施完畢。 9.2. 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實施條件全部成就後,各方共同確定交割日,並在交割日辦理交割手續。 10. 稅費 10.1. 與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所有政府部門收取和徵收的費用和稅收等,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有明確規定的,由其規定的義務方承擔;沒有明確規定的,由相關方平均分擔。 11. 滾存未分配利潤的安排 11.1. 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由各方共同享有本次非公開發行前
隆平高科的滾存未分配利潤。 11.2. 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由甲方享有本次非公開發行前湖南隆平的滾存未分配利潤。 12. 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2.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2.1.1. 根據本協議的條款、條件和其他相關文件的約定,甲方應承擔履行本協議項下向乙方支付購買標的資產對價的義務,即向乙方交付相應數量的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份; 12.1.2. 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2.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2.2.1. 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按期向甲方交付本協議項下的目標股權; 12.2.2. 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甲方提供辦理本協議項下目標股權過戶至甲方名下所需要的所有資料、文件、證明、籤字、蓋章等,並與甲方共同辦妥相應的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12.2.3. 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3. 信息披露和保密 13.1. 本協議有關各方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履行與本協議相關的各項信息披露義務。 13.2. 除非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文件另有規定,或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提出要求,未經其他方事先書面同意(無正當理由,該方不得拒絕或者延遲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披露本協議或者本協議規定和提到的交易、安排或者任何其他附屬事項,或對協議其他方的信息作出披露。 13.3. 上述條款不適用於各方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而向其聘請的專業人士(但應保證該等專業人士同樣負有保密義務)進行的披露,同時亦不適用於已進入公眾領域的信息(因一方違反本條保密義務而進入公眾領域的信息除外)。 14. 違約責任 14.1.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則該方應被視作違反本協議。 14.2. 違約方應依本協議約定和法律規定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守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遭受的所有損失(包括為避免損失而支出的合理費用)。 15. 協議生效、變更及終止 15.1. 本協議在下列條件全部成就後生效: 15.1.1.
隆平高科董事會、股東大會及湖南隆平股東會審議批准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宜; 15.1.2. 中國證監會核准本次重大資產重組。 15.2. 協議變更事項 15.2.1. 本協議的變更需經各方協商一致並籤署書面協議。 15.3. 協議終止事項 15.3.1. 本協議經協議各方協商一致,可在生效前終止; 15.3.2. 本協議籤署後12個月內如本條款規定的生效條件未能全部成就,除非各方同意延長,則本協議終止。 16. 不可抗力 16.1.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抗力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協議籤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恐怖行為等。 16.2.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時,該方應立即將該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協議其他方,並在該等情況發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供詳情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 16.3.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一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將不構成違約,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該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響持續90天或以上並且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能力,則任何一方有權決定終止本協議。 16.4. 若因國家政策或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在本協議籤訂後發生調整而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導致各方不能按約履行時,協議各方均無過錯的,不追究協議各方在此事件發生後未履行約定的違約責任,按其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本協議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17. 條款的獨立性 17.1. 如本協議所載任何一項或多項條文根據本協議約定適用的法律而在任何方面失效、變為不合法或不能強制執行,本協議所載其餘條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強制執行性在任何形式下不受到影響或損害。 18.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8.1. 本協議的訂立和履行適用中國法律,並依據中國法律解釋。 18.2. 協議各方之間產生於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訴求或爭論,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在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仍不能通過協商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
隆平高科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3. 除有關產生爭議的條款外,在爭議的解決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或繼續履行。 18.4. 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效力終止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19. 其他 19.1. 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經協商後可籤署補充協議。 19.2. 本協議一式十八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議各方各持一份,其餘用於履行報批、備案及信息披露等法律手續之用。 本協議各方已於文首載明的日期籤署本協議,以資證明。 (本頁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協議》之籤署頁) 甲方: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籤字):伍躍時 (本頁無正文,為《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協議》之籤署頁) 乙方: 序號 姓名或名稱 1 袁豐年 2 廖翠猛 3 楊文星 4 譚志軍 5 龍和平 6 範小兵 7 劉愛民 8 張德明 9 鄧應德 10 王令純 11 歐陽愛輝 12 張克明 13 鄧竹清 14 馬國輝 15 廖景紅 16 王愛民 17 湯長雲 18 陳述洪 19 周武承 20 姚震球 21 程雪梅 22 何金武 23 郭武強 24 王成和 25 鄧小林 26 陶 璨 27 陳星霏 28 楊震宇 29 鄧毛菊 30 鄧 峰 31 伍雄輝 32 武小金 33 黃 磊 34 周坤爐 35 康自立 36 王健美 37 陳南祥 38 沈 泓 39 楊理萍 40 溫術根 41 唐振東 42 黃大輝 43 易圖華 44 劉文生 45 曾孝春 46 肖為一 47 張 展 48 長沙高新開發區濤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籤字):謝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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