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通氣球遇明火,「砰」一聲會變火球,華商報昨日A05版報導了「西安街頭售賣卡通氣球多充氫氣安全隱患多」後,引起了市民的廣泛關注,有不少家長擔心,這種玩具有危險性,到底是哪個部門負責監管呢?華商報記者打了一圈電話,還真不知道這該歸誰管。
城管部門:只清理取締佔道商販
昨日上午,華商報記者致電西安市城管特服熱線12342,接線人員表示,如果售賣卡通氫氣球的商販是佔道經營,歸城管管,但有關氫氣使用安全監管問題不歸他們管,隨後接線人員將華商報記者反映的一處售賣氫氣球的地點反饋給相關區域的執法局處理。
蓮湖區城管執法局北院門中隊負責人表示,接到熱線反饋後,他們又對兒童醫院門口的商販再次清理,「我們只負責即時清理取締攤販佔道經營,但商販售賣的產品安全問題不歸我們管。」
氣象部門:只負責大型氣球施放
「氫氣使用這不歸公安監管,應該歸氣象部門管理。」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隊相關人士表示。
華商報記者在「陝西氣象」官網上查到,2005年年底,省氣象局曾發布《陝西省施放氣球審批規定》,規定中所稱的施放氣球,包括施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和系留氣球。其中,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是指無動力驅動、無人操縱、輕於空氣、總質量大於4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氣物體。系留氣球,是指系留於地面物體上、直徑大於1.8米或者體積容量大於3.2立方米、輕於空氣的充氣物體。
「目前,針對大型氣球有明文的法律規定,氣象局主要負責氣球施放活動審批和相關單位的資質審批工作,但像街頭售賣的那種小型氫氣球目前在法律上是沒有規定的,也不歸氣象部門監管。」西安市氣象局政策法規處處長丁旭輝如此表示,目前,對大型氣球的施放都是根據《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陝西省氣象條例》及中國氣象局《施放氣球管理辦法》來管理的。
安監部門:只監管企業使用氫氣
考慮到氫氣被劃分為國家二類危險品,華商報記者也致電了陝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我們局下屬的危化處確實管理相關危險化學產品的登記、檢查和使用,但我們主要針對企業,像你說的這種情況不歸我們監管。」工作人員表示。
「像我們日常實驗用氫氣,都是從化學品公司直接購買,也不需要特別的批文。」西北大學現代物理研究所從事氫氣儲存研究的朱海燕老師這麼說。 華商報記者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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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雷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