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各種各樣的網絡音樂電臺、流媒體服務、音樂應用崛起的時候,我們都忍不住想要問一問:流行音樂的處境本身已經不好,這種數位化的音樂是給歌手們帶來了福音還是對他們原本就微薄的唱片收入的剝削?
或者用數據說話,音樂人從這些音樂服務中獲得了多少報酬?答案可能比你想像的要少。
以四種主流的數位音樂服務運營商為例說明。
Bandcamp
Bandcamp的運營模式跟其他的數位音樂運營商不盡相同,它不需要上架服務費,只收取音樂銷售收益的15%(收益超過5000萬美元則下調至10%)。
音樂人在Bandcamp上賺取了多少?據Bandcamp官方數據:音樂人總共在其網站上盈利27,628,084美元,僅最近30天盈利1,891,269美元;共完成4,102,728次付費下載(平均每筆交易為藝術家賺取6.73美元)。
這個簡單地算一算,假設網站有一半的下載是按10%的比率分成(粗略估計),那麼網站最近30天共盈利270,000美元,歷史共計410萬美元。
這個數字很振奮,但只要你知道Bandcamp有35萬藝人時,用小學數學算一下也知道:他們總體的平均收入也不過80美元(這裡面包括賺的盆滿缽滿的知名藝人,兩極分化很嚴重)。
雖然賺得不多,但對於把音樂當職業的人來說,音樂一定要貨幣化才能有繼續下去的可能,因此他們還是得依靠Bandcamp。除此之外,他們還可以選擇Pandora和Spotify。
Pandora和Spotify
不幸的是,這些被光環籠罩的流媒體服務商處境可謂是泥菩薩過江,他們自己都沒能賺到什麼錢。以8月份為例,3300萬用戶使用Spotify,一億五千萬用戶使用Pandora,這麼龐大的數字也沒能給他們帶來盈利:Pandora2012年第三季度淨收入僅僅210萬美元,而且下一季度預計還會再降低6到9個百分點。當然,大家對Pandora的虧損已經見怪不怪,因為它從沒盈利過。
Spotify的處境也很艱難,2011年財報顯示它的收益降低了5700萬美元。這兩年Spotify的下載量是增長的,為什麼還會虧損?因為內容更貴了,2011年版權和一些其他的費用消耗了兩億多美元。
Pandora和Spotify付給音樂人的總額是遠遠超過Bandcamp的,但不幸的是,音樂人基數太大,分攤到每個人頭上就少得可憐。Spotify支付的比例尤其少,拿作曲家Zoë Keating為例:他的作品在2011年10月到2012年3月攻擊被播放了72000次,但他僅僅獲得了281美元報酬——每一次播放不到3美分。同一時段,他在iTunes上賺了不止46000美元。
據數位音樂在線報導,Spotify的版權費為每次播放5美分(雖然根據不同的藝人有不同的標磚,但總體來說比Spotify宣稱的要低得多)。Spotify在打造了用戶眼裡的音樂艦艇形象,但他對音樂人遠遠沒有對用戶那麼好。
未來音樂聯盟的調查佐證了上述推測:54%的被調查音樂人表示他們沒有從類似Spotify的流媒體服務上獲得過收益;至於Pandora則更離譜,這個比例是74%。
iTunes 和 Amazon
在上述兩個流媒體音樂運營商的襯託下,Bandcamp居然都變得有吸引力,更不用說iTunes和Amazon MP3了——這兩家將收益的30%分給獨立音樂人。iTunes無疑是數位音樂的領導者,它總計賣出了150億首歌曲(平均每年40億,根據去年的報告),2011年蘋果通過賣音樂賺了63億。
Amazon MP3沒有蘋果那麼成功,但是也佔據了14%的數位音樂份額(蘋果佔據64%),到底營收多少很難統計,但估計離蘋果不會太遠。雖然這量兩家要求音樂人支付上架費用,但對比起來仍然是眾多音樂人首選的電子音樂銷售渠道。
結論
對於音樂人來說,貨幣化是唯一能使他們繼續把音樂當成職業的條件。所以Spotify這類的音樂服務商處境很危險,不管它在技術上做得多先進、多被用戶接受,它沒有給與音樂人這個群體應有的回報。
作為歌迷來說,如果想要支持自己喜歡的歌手,應該去那些能給歌手帶來收益的渠道購買、下載歌曲,其它的方式不僅不是支持,反而是一種戕害。
Via : digitaltre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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