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將近
小夥伴們是不是
又開始期待著愉快地收快遞了?
但有些包裹不能收哦
2020年1月9日
一男子到廣東茂名市電白區
某酒店門口
幫一個朋友伍某祥接收快遞包裡
卻被警察當場抓獲
2020年1月8日23時,廣東省珠海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根據線索,在珠海機場將乘坐航班昆明飛往珠海的嫌疑人員趙某強抓獲。
經審訊,趙某強交待其是受一名叫「阿勇」的男子指使,從雲南到珠海,然後乘車到陽江市陽西縣某一快遞點取包裹(包裹裡面藏有毒品),再按照「阿勇」的指示將毒品交接給他人。
1月9日,專案組押赴趙某強到陽江市陽西縣某快遞陽西分公司領取了藏有毒品的快遞包裡,隨後攜帶包裹到茂名市電白區某酒店門口將前來交接毒品的人員阮某抓獲,當場繳獲冰毒毒品約2.1公斤。
經審訊,阮某供述,是其一個朋友伍某祥,讓其幫忙接「兩條肉」(指2千克冰毒),許諾事成後給其6萬元的好處費。
經查,阮某、伍某祥等人的社會關係非常複雜,雲南、廣西、廣東等地的涉毒人員均與其有密切聯繫,涉及毒品數量非常大,在整個團夥中,阮某起關鍵作用。調查顯示,阮某又與另一嫌疑人梁某輝有大額經濟往來。
珠海市公安禁毒部門將案件通報給雲南省德宏、臨滄、廣州、茂名和陽江等地警方並聯合開展偵辦工作。在偵辦過程中,各方及時通報案件進展、開展接力外線偵查、共同商討偵辦工作,實現案件偵辦的無縫對接。
經過各地警方的共同努力,專案組全面掌握該團夥毒品來源、網絡架構、犯罪規律,以梁某輝團夥為主軸,串連彭某某等人販賣毒品案,一條以緬甸毒品為源頭,以物流快遞或人力運輸的方式,運輸毒品至廣東珠海、廣州、湛江、茂名、陽江、江門等地市進行販賣的渠道。
從今年1月至11月,專案組經過了四次收網行動,三個團夥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全部到案。同時聯合廣州、湛江、茂名、陽江、江門、揭陽禁毒支隊和雲南省德宏州、保山、楚雄等地警方,對已掌握的販毒下線全面展開落地偵查抓捕。在廣東省公安廳禁毒局的統籌協調下,經過一年來的艱苦奮戰,成功破獲了「颶風2020-66」號專案,共抓獲嫌疑人267名,繳獲各類毒品共131公斤,查獲涉毒資金60多萬元人民幣,查扣涉案車輛6輛。成功打掉一個毒品源頭在緬甸,輻射雲南、廣西、珠海、廣州、江門、湛江等省市的跨境走私販毒團夥,斬斷了一條從緬甸經雲南向東南沿海走私販賣毒品的通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代運毒品快遞會違法嗎?」
「代取快遞,裡面萬一有毒品怎麼辦? 」
怎麼區分是否構成犯罪呢?
其中涉及到一個知情的問題
簡而言之
明知故犯就屬於犯罪
也就是說
有證據表明
收件人明知是毒品還幫忙代收或代運
就涉及到毒品犯罪
總之
如果有陌生人讓你幫忙領取快遞
並且還許諾高額報酬
千萬要提高警惕哦
—————————END—————————
來源: 中國禁毒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