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田之路
2020年2月11日,四川鄰水縣人民檢察院受理一起涉疫情刑事犯罪提請批准逮捕案件。該院啟動快速審查逮捕程序,於2月12日對犯罪嫌疑人楊某某依法予以批准逮捕。
經查,2月4日10時許,犯罪嫌疑人楊某某途徑鄰水縣冷家鄉五家溝村「防新型冠狀病毒勸導點」時,因未佩戴口罩被勸返,其辱罵防疫工作人員,並撿石頭進行威脅。
警察介入後,他拒不配合執法,辱罵並踢打依法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致2名民(輔)警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執法記錄儀被扯掉,其中1名民警右小指伸指肌腱止點撕脫。
當日,鄰水縣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其立案偵查。
2月6日,鄰水縣人民檢察院主動提前介入,並上報廣安市人民檢察院。2月11日,鄰水縣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將其移送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檢察院24小時內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據悉,該案系廣安市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的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目前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