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時起,田間地頭專吃害蟲的青蛙被「好吃嘴」們端上了餐桌,導致野生青蛙數量銳減。捕殺青蛙,成為公安機關嚴厲打擊的違法行為。
近日,四川宜賓江安縣人民法院對一起非法捕獵青蛙的案件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被告人龍某華捕捉23隻青蛙的行為被判定為「非法捕獵」,法院判處被告人罰金2000元,「好吃嘴」付出了代價。
▲被告席上的龍某華接受審判。江安法院供圖
據了解,被告人龍某華是四川省瀘州市納溪區人,居住地與宜賓江安接壤。
2019年3月14日晚9時許,龍某華攜帶電瓶、背篼等工具來到江安縣怡樂鎮和平村一帶水田,沿路用電燒和徒手的方式捕獵青蛙、黃鱔、泥鰍,被江安縣公安局江安鎮派出所民警當場抓獲。
經民警現場清點,龍某華共獵捕青蛙23隻,黃鱔和泥鰍數斤。經鑑定,龍某華捕捉的23隻青蛙均為黑斑蛙,屬四川省二級野生保護動物,具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
此案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移交江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5月17日,江安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龍某華明知是野生動物,在禁獵區採用禁用的方式捕獵黑斑蛙23隻,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已構成非法狩獵罪,江安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罰金人民幣2000元,作案工具予以沒收。
萬加強 紅星新聞記者 羅敏
編輯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