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紫妍生前
據國外媒體報導,韓國已故女星
張紫妍2009年上吊自殺,遺書中自曝曾被高層逼迫「性招待」上百次,對象包括大企業、新聞媒體高層、演藝圈人士。提及「每當穿上新衣服時,就是必須跟新男人陪睡的日子」,甚至連父母的忌日都還得同時陪睡4個男人,讓她飽受侮辱憤而自殺。
張紫妍在遺書中忿忿痛斥公司:「他們就像是萬惡不赦的惡魔。」她用自己的生命將經紀公司告上法庭,原本法院一度認為身為唯一證人的她已經過世,加上證據不足,無法對公司高層定罪。但案件一直沒有停止過上訴,日前,高等法院推翻以往判決,認定她被迫「陪睡」,45歲的社長金承勳遭判處賠償家屬2400萬韓元(約人民幣13.79萬)。
張紫妍曾演出韓劇
《花樣男子》爆紅,擁有姣好身材及漂亮臉蛋,卻因此成了經紀公司的「社交籌碼」,2005年開始被強迫陪同客戶喝酒、性交易,前前後後陪睡超過百次,有時候若是反抗,就會遭到經紀人毒打教訓,讓她身心俱疲。在多達50封、230頁的遺書中清楚載明陪睡地點及陪睡對象的背景,放話:「就算變成鬼也要報復!」其遺書內容震驚整個韓國乃至世界演藝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