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企業技術創新、產業升級進入新的時期,為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助力企業加快科研攻關,輔導企業落實好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現將相關知識要點進行梳理,希望可以幫到您。
一、什麼是加計扣除?
加計扣除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在實際發生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
二、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企業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1)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2)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
三、研發費用如何加計扣除?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
四、允許加計扣除的費用
(1)人員人工費用:直接從事研發活動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製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製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製產品的檢驗費;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3)折舊費用: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
(4)無形資產攤銷:用於研發活動的軟體、專利權、專利技術(包括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
(5)新產品設計、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製的臨試驗、勘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6)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諮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鑑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智慧財產權的申請費、註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此項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費用。
五、不適用加計扣除的行業
不適用加計扣除的行業:菸草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 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六大行業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
上述行業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4754-2017)》為準,並隨之更新。
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怎麼申報?
採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
(1)科技型中小企業。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A000000》「210」項目中填寫相應的入庫編號及入庫時間;據實填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依據表A107012第51行金額填報《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0》第27行。
(2)其他企業。據實填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依據表A107012第51行金額填報《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0》第26行。
注意:A107010表第26行與27行不得同時填報。
來源:安徽稅務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