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記協近日發布了《中國新聞獎評選辦法》和《關於第二十九屆中國新聞獎報送工作的通知》,啟動今年中國新聞獎評選工作。
2019年中國新聞獎初評通知及申報表格下載
中國新聞獎評選辦法
中國新聞獎是經中央批准常設的全國優秀新聞作品最高獎,由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主辦,每年評選一次。
一、評獎宗旨
開展中國新聞獎評選活動,旨在檢閱我國新聞工作年度業績,展示新聞戰線「三項學習教育」活動和「走轉改」活動成果,發揮優秀新聞作品的示範作用,推動新聞媒體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積極宣傳黨的主張,深入反映群眾呼聲,唱響主旋律,傳播正能量,努力提高新聞輿論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鞏固壯大主流思想輿論,為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凝聚強大輿論力量、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引導廣大新聞工作者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牢記職責使命,踐行「四向四做」,增強「腳力、眼力、腦力、筆力」,保持人民情懷,記錄偉大時代,講好中國故事,傳播中國聲音,守正創新做好新形勢下新聞輿論工作,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不斷作出更大貢獻。
二、參評範圍
參評範圍為經國家正式批准的報社(報業集團)、通訊社、廣播電臺、電視臺以及新聞宣傳主管部門和新聞單位主辦的具有登載新聞業務資質的新聞網站(不含網絡版、電子版)。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存在突出問題的媒體,不得推薦作品參評當屆中國新聞獎。
中國新聞獎參評作品為以上新聞單位原創,由新聞工作者採寫製作,並在上一年度內刊播的新聞作品;有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的報刊在上一年度刊發的新聞論文;參評媒體融合獎項作品要求在以上新聞單位移動端發布,應用數位技術、移動網際網路技術進行融合傳播。近3年內有不良職業道德記錄的新聞工作者參與採編的作品不予評選。
1.「新聞工作者」為在新聞單位從事新聞採編工作的人員,或與新聞單位具有相對穩定的聘用或合作關係從事新聞採編工作的人員。
2.與新聞單位具有相對穩定的聘用或合作關係的界定,由新聞單位自行把握。與新聞單位沒有相對穩定的聘用或合作關係的人員,不允許參評。
3.在新聞單位從事新聞採編工作的人員,不包括行政、經營、後勤、黨務等非採編崗位工作人員。
4.高校新聞院系教師、新聞研究人員可參加新聞論文評選。
三、評選項目及基本要求
中國新聞獎設35個評選項目,參評作品的作者(主創人員)和編輯人數按各項目規定申報,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時署名為準(刊播時署筆名、網名的,申報時可在筆名、網名後括號內填報本名;刊播時未署名的,按「集體」申報)。申報作者(主創人員)、編輯為「集體」的,需附作者(主創人員)、編輯名單。
編輯報送要求:每件作品必須報1—3名編輯,不能空缺,超
過3人按「集體」申報。作者(主創人員)、編輯人員可以重複。以下有關項目的編輯均按照此要求報送。
1.文字類作品參評項目
(1)消息類:迅速報導新聞事實的新聞作品。作者(主創人員)超過3人按「集體」申報。
(2)評論類:對新聞事件、熱點話題、社會現象等進行事實分析和說理的新聞作品。包括社論、評論員文章、署名評論等,不包括雜文。作者(主創人員)超過3人按「集體」申報。
(3)通訊與深度報導類:用分析性報導、解釋性報導、調查性報導、新聞特寫、新聞綜述等表現手法對新聞人物、事件等進行深入和詳細報導的新聞作品(含分期刊發的通訊)。作者(主創人員)超過3人按「集體」申報。
(4)系列(連續、組合)報導類:系列報導是指圍繞某一主題或已經發生的新聞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側面報導。作品整體性強,單件作品之間關聯性強。連續報導是指圍繞正在發生的新聞事件連續刊發的「跟蹤式」報導。組合報導是指圍繞同一主題、現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專題內刊發的不同體裁的報導。本評選項目不包括系列評論和系列理論文章,不含將分散發表的、主題或內容相關的報導集納在一起的作品。
參評該項目的作品,其單件作品不得少於3篇。刊播時間跨年度的系列報導和連續報導,按作品結束時的刊播年度申報。
參評的系列、連續報導要求報送開頭、中間、結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組合報導選擇3件代表作。作者(主創人員)超過7人按「集體」申報。
(5)新聞版面:要聞版等新聞版面(不包括預拼版和攝影、漫畫等專副刊版面以及成組的版面)。作者(主創人員)超過3人按「集體」申報。
(6)副刊作品:包括雜文、文藝評論、特寫和報告文學。作者(主創人員)超過3人按「集體」申報。
2.廣播、電視作品參評項目
(1)消息類:定義同文字類。廣播作品作者(主創人員)超過4人按「集體」申報;電視作品作者(主創人員)超過5人按「集體」申報。
(2)評論類:定義同文字類。包括以評論為主的述評性節目。作者(主創人員)要求同上。
(3)新聞專題類:從不同角度報導同一新聞事件、新聞人物、社會現象的廣播電視新聞作品,包括深度報導、解釋性報導、調查性報導、新聞特寫、新聞綜述(含電視新聞紀錄片和分期刊發的新聞作品)等。廣播作品作者(主創人員)超過6人按「集體」申報;電視作品作者(主創人員)超過7人按「集體」申報。時長超過30分鐘的電視作品,作者(主創人員)超過8人按「集體」申報。
(4)系列(連續、組合)報導類:定義同文字類。包括同一天內在不同時段對同一事件進行的追蹤或連續報導。廣播作品作者(主創人員)超過7人、電視作品作者(主創人員)超過8人,按「集體」申報。
(5)新聞訪談節目類:主持人與嘉賓就新聞人物、新聞事件和熱點話題進行討論的談話作品和新聞人物訪談作品,要求主持人與嘉賓現場交流談話佔整個作品時長不少於2/3。作者(主創人員)超過7人按「集體」申報。
(6)新聞現場直播類:與重大新聞事件或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同步採集現場信號並播出,集現場報導、背景介紹與事態分析等於一體的新聞作品。要求以新聞現場音像信號為直播主體,採用的音像資料時長不超過整個作品時長的1/3。同等條件下,現場信號為本臺自採的佔優。對同一新聞事件進行的間斷性直播選取其中1個完整直播段參評。跨年直播的節目,首次播出時間在上一年度,節目主體部分在上一年度完成的計入上一年度。本評選項目不包括紀念會、報告會、文藝演出、工程慶典、剪彩儀式、活動開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談話等為主體的作品。廣播作品作者(主創人員)超過9人、電視作品作者(主創人員)超過10人,按「集體」申報。
(7)新聞節目編排類:常設的以動態消息為主的集納式新聞欄目的編排作品。作者(主創人員)超過3人按「集體」申報。
3.網絡作品參評項目
(1)新聞評論類:新聞網站的原創評論。作者(主創人員)超過3人按「集體」申報。
(2)新聞專題類:用圖片、文字、音視頻、Flash等多媒體手段和多種新聞體裁,從不同角度全面報導同一新聞事件或同一新聞主題的作品。作者(主創人員)超過7人按「集體」申報。
(3)新聞訪談類:主持人與嘉賓就公眾關注的新聞人物、新聞事件或熱點話題進行討論的在線訪談作品,主持人與嘉賓現場交流談話內容不少於作品的2/3。作者(主創人員)超過7人按「集體」申報。
(4)網頁設計:網站首頁、新聞頻道首頁或新聞專題首頁。作者(主創人員)超過4人按「集體」申報。
4.綜合項目
(1)新聞攝影:報紙、通訊社和新聞網站刊發的新聞攝影作品。單幅作品只能申報1名作者(主創人員);組照作者(主創人員)超過2人按「集體」申報。航拍作品作者(主創人員)參照組照申報。
(2)新聞漫畫:報紙、通訊社和新聞網站發表的新聞漫畫作品。作者(主創人員)署名申報要求同上。
(3)新聞名專欄:報紙、通訊社、廣播電臺、電視臺和新聞網站刊播有共同特徵(同類主題、同類題材、同類體裁)的新聞報導的板塊(單元)。要求已連續刊播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年度內刊播不少於48周,每周不少於一次。
報紙專欄應有固定的名稱,位置相對固定和獨立,不含專刊和專版。廣播、電視專欄應有固定名稱、標識。網絡專欄應在固定頁面有固定名稱和連結位置。作者(主創人員)超過7人按「集體」申報。
(4)新聞論文:以新聞實踐活動和新聞理念、新聞理論為研究對象的學術文章。作者(主創人員)超過3人按「集體」申報。
(5)國際傳播獎項:中國媒體的對外報導,以及有效影響了國際輿論的新聞作品,包括以國際傳播為研究對象的新聞論文。參評作品類別不超出中國新聞獎其他34個項目的規定範圍。作者(主創人員)按類別參照上述34個項目要求。
5.媒體融合獎項
(1)短視頻新聞:在移動端發布的短視頻類新聞作品(含紀錄片)。作者(主創人員)超過6人按「集體」申報。
(2)移動直播:與新聞性事件的發生和發展同步採集現場信號並發布,集現場報導、背景介紹與事態分析等於一體的新聞作品。對同一新聞事件進行的間斷性直播選取其中1個完整直播段參評。跨年直播的作品,首次播出時間在上一年度,作品主體部分在上一年度完成的,計入上一年度。作者(主創人員)超過8人按「集體」申報。
(3)新媒體創意互動:以用戶交互為主要特徵,發布方與用戶方形成完整新聞傳播鏈條的新媒體作品。作者(主創人員)超過8人按「集體」申報。
(4)新媒體品牌欄目:新聞媒體持續發布且有固定名稱的新聞板塊(單元)。要求已持續發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年度內發布不少於52次。作者(主創人員)超過8人按「集體」申報。
(5)新媒體報導界面:在移動端發布的新聞作品界面。作者(主創人員)超過8人按「集體」申報。
(6)融合創新:在媒體融合報導方面有重大創新的新聞作品。作者(主創人員)超過8人按「集體」申報。
以上所有按照「集體」申報的作品,作者(主創人員)、編輯報送數量上限為規定作者(主創人員)、編輯數量的2倍以內。
四、評選標準
1.總標準
(1)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落實「四向四做」,踐行「四力」要求。
(2)內容真實,感染力強,社會效果好。
(3)新聞性強,時效性強,主題鮮明,勇於創新,語言文字生動,製作精良。
(4)體現「走轉改」精神的作品;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短、實、新作品。
(5)高度重視傳播手段建設和創新,鼓勵媒體融合報導和應用新媒體傳播的作品。
(6)對同一事件的同體裁新聞作品,在同等條件下,特別是消息類、突發事件報導等時效性要求強的作品優先考慮首發時間在前的作品。
(7)存在導向不當、有不良社會影響、新聞要素不全,有事實性錯誤或事實交代不清、文不對題、表述有歧義(被採訪對象口述和引用原文的除外)等情況的作品,不得獲獎。
存在詞序錯亂、成分缺失、指代不明、語句雜糅、歸類有誤、意思表達不清等情況的作品,不得獲一、二等獎。
存在錯別字、標點符號錯誤、多字、落字等情況的作品(含視頻作品和新聞論文)以及存在主持人、記者表述錯誤的音視頻作品,不得獲一等獎。
存在使用成語不規範、詞語使用或搭配不當、縮略詞語不當、生造詞語、指代不統一、數字單位缺失、前後表述不一致等情況,不得獲一等獎。
除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報導外,廣播作品現場音響和電視作品畫面質量存在明顯缺陷,不得獲一等獎。
同一件作品中出現5次以上(含5次)不得獲一、二等獎的差錯,不得獲獎。
標點符號的不規範應用不影響文意的,音視頻作品中記者、主持人、訪談嘉賓等非原則性口誤,數量在3個以內的,不影響獲獎。
文字類作品字數按正文字數計算,含標點符號,不含標題、署名、注釋等內容。申報時以Word「字數統計」欄「字數」項為準。
其中,消息類作品不超過1000字;評論類作品不超過2000字;通訊與深度報導類作品中,通訊、新聞特寫、新聞綜述等不超過3000字,分析性報導、解釋性報導、調查性報導不超過4000字;系列(連續、組合)報導類作品以所申報的每件代表作體裁適用相應項目規定,有一件代表作超長,即視該組作品為超長作品;報紙副刊作品中,文藝評論、雜文不超過2000字,報告文學不超過8000字,特寫不超過3000字;網絡評論不超過2000字;新聞論文不超過6000字。
廣播、電視消息類作品不超過4分鐘;系列(連續、組合)報導類單件作品以所申報的代表作體裁適用相應項目規定,有一件超長,即視該組作品為超長作品;訪談類作品不超過1小時;廣播評論類作品不超過15分鐘,電視評論類作品不超過40分鐘;廣播專題類作品不超過30分鐘,電視專題類作品不超過45分鐘,電視新聞紀錄片不限時長。短視頻新聞作品不超過8分鐘;移動直播作品不超過180分鐘;音視頻類新媒體創意互動作品不超過30分鐘。
少數民族和外國語言文字作品以原作字數或時長為準。
超長作品均可參評,在全部一、二、三等獎獲獎作品中,文字類、廣播類、電視類、網絡類、媒體融合類評選項目中,每類超長作品不得超過2個;綜合類項目中,新聞論文、國際傳播獎項中超長作品各不得超過2個。
2.各項目評選標準
(1)消息類作品要求新聞性強、時效性強,語言文字簡明扼要,表述準確,邏輯清晰,有完整的新聞要素。文字消息作品應有規範電頭。
(2)評論類作品要求觀點鮮明,論點正確、有新意,論據準確,論述精闢,論證有力。網絡評論要求具有鮮明的網絡特色。
(3)通訊與深度報導類、新聞專題類作品要求主題鮮明,選材典型,事實準確,結構合理,語言生動,評議、刻畫到位,感染力強。
(4)報紙、廣播、電視的系列(連續、組合)報導類作品要求主題鮮明,結構完整,報導全面、有深度。
(5)新聞版面要求體現政治性、新聞性、思想性與藝術性的統一,標題準確生動,照片、文字與圖示兼顧,編排整體協調,版式設計講究、新穎、有特色,便於閱讀。
(6)新聞攝影作品要求新聞性強,現場抓拍,表現力強,標題準確,文字說明新聞要素完整,文字簡潔。
(7)新聞漫畫作品要求能夠反映國內外新聞時事,觀點鮮明,構思新穎,新聞性強,思想性強,針對性強,想像力豐富,富有幽默感和藝術表現力。
(8)報紙副刊作品要求時代感強,體現思想性、新聞性、藝術性的統一,格調高雅,特色鮮明,文筆生動。
(9)廣播電視新聞專題要求主題鮮明,材料典型,事實準確,結構合理,語言生動,音響、畫面運用得當,有細節、有深度、有感染力。
(10)廣播、電視、網絡新聞訪談要求選題恰當,時效性強;嘉賓有代表性、權威性;談話主題集中,脈絡清晰,結構完整;談話內容與節目定位、播出時段相適應;語言簡潔生動、流暢準確;主持人提問、轉承自然得體,對現場節奏把握適度;背景資料運用得當。網絡訪談要求有網絡特色。
(11)廣播、電視新聞現場直播要求主題重大,策劃周密,能夠全面迅速準確地採集與傳播新聞現場的重要信息,導播調度合理,主持應變機敏,音質畫面清晰(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報導可適當放寬)。
(12)廣播、電視新聞節目編排要求主題集中,重點突出,內容豐富,編輯思想明確;內容選擇與節目定位、播出時段相適應;節目形式新穎,編排合理,轉換流暢;字幕準確,製作水平較高;主持人駕馭節目能力強。
(13)網絡專題要求主題得當,特色鮮明;容量大、採集廣、更新及時;交互性強、表現形式豐富多樣;頁面結構清晰、邏輯分明、布局合理,頁面設計新穎美觀,富有特色,達到形式、內容與主題思想的完美統一。
(14)網頁設計要求主題鮮明,風格獨特;能夠完美、準確地展示新聞內容、體現首頁功能性;布局合理、富於創新;細節精緻、色彩協調;符合讀者閱讀習慣。體現新聞性、藝術性和網絡特點的完美統一,技術先進。
(15)新聞名專欄要求內容選擇與欄目定位、版面位置(播出時段)相適應;形式新穎,特色鮮明;編排製作精良,社會影響較大。網絡新聞專欄要求信息量大,交互性強,有鮮明的網絡特色。
(16)新聞論文要求立論正確,論據可靠,論證充分,論述嚴謹,理論聯繫實際,重視實踐探索與理論創新。
(17)國際傳播獎項要求作品突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核心利益,體現我國外交政策精神,傳播中華文化,展示改革開放成就,特別是在涉華重要輿論競爭中,增強中國聲音,表達中國立場,有效影響國際輿論,為我提供有利地位和輿論支持;盡力適應境外受眾視角、欣賞習慣和社會習俗,針對性、時效性和吸引力、親和力較強,具有新聞性,傳播效果較好;注重作品落地(轉載、引用)率。
(18)媒體融合獎項要求作品新聞性強、即時性強、交互性強、共享性強,技術應用效果好,傳播效果好。鼓勵內容呈現方式創新和技術應用創新的作品。
A.短視頻新聞要求時效性強,新聞價值大,立意深刻;現場感強,音質畫面效果好,信息含量豐富;剪輯精心,短小精悍。
B.移動直播要求策劃周密,能夠全面迅速準確地採集與傳播新聞現場的重要信息,音質畫面清晰(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報導可適當放寬),充分體現新媒體直播特徵,體現用戶的參與性、同場感。
C.新媒體創意互動要求主題鮮明,特點突出;交互性強,社會反響好;技術先進,有傳播力、感染力;體現新聞性、互動性、技術性的高度統一。
D.新媒體品牌欄目要求內容選擇與欄目定位、發布平臺相適應;發布量大、交互性強;編排製作精良,社會影響較大。鼓勵在新聞媒體自有平臺設立的欄目參評。
E.新媒體報導界面體現新聞性與藝術性的統一,運用圖片、漫畫、音視頻等手段表達新聞主題、展現新聞內容,版面語言豐富,界面設計主題鮮明、風格獨特、布局合理、互動性強、色彩協調,便於閱讀。
F.融合創新要求作品在報導內容、報導形式、傳播渠道等方面有所突破或創新,傳播效果好,社會影響大,對推動媒體融合發展有積極引領和示範效應。
五、設獎數額及獎勵辦法
設獎數額不超過350個。其中,一等獎不超過63個(包括10個新聞名專欄);二等獎106個左右;三等獎181個左右。
特殊情況下(各項評選條件都很優秀,只是因字數、時長限制等硬性規定所限)經評委會決定,可設不超過5個特別獎(與一等獎同樣待遇)。
為調動更多新聞單位的積極性,每個刊播單位的文字類參評作品在消息、評論、通訊與深度報導(專題)、系列(連續、組合)報導4個評選項目中,獲一等獎不超過1個。每個刊播單位的廣播類、電視類參評作品同上。
中國記協向特別獎、一等獎獲獎作品的作者、主創人員以及新聞名專欄獲獎單位頒發中國新聞獎獎盃、獲獎證書和獎金;向二、三等獎獲獎作品的作者頒發獲獎證書。向獲獎作品的編輯頒發獲獎證書。按「集體」申報的作品,向該作品的刊播單位頒獎(國際傳播獎向該作品的採制單位頒獎)。
每個參評項目設獎數額由中國新聞獎評委會主任會議根據當屆作品的質量、結構和報送、評選具體情況提出建議,經評委會全體會通過。
六、推薦、報送單位和推薦、報送辦法
(一)推薦單位和報送單位
1.推薦單位。本辦法「參評範圍」規定的新聞單位均為推薦單位,均可推薦本單位在上一年度原創並刊播的符合本辦法各項目「評選標準」的作品(新聞論文、國際傳播獎項參評作品不限本單位刊播)參加評選。各新聞單位派出的分社、記者站的作品由派出單位統一推薦參評。合作作品由首發刊播單位推薦。
2.報送單位。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記協,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中國行業報協會、中國晚報工作者協會、中國地市報研究會和中央部委專業報初評委員會,是本地區、本系統消息、評論、通訊與深度報導(專題)、系列(連續、組合)報導、新聞論文的報送單位。
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網絡新聞信息傳播局是網絡新聞評論、新聞專題、新聞訪談、網頁設計、新聞專欄的報送單位。
中國廣播電影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是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央電視臺、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中國教育電視臺推薦的消息、評論、專題、系列(連續、組合)報導、新聞論文的報送單位。
中國廣播電影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也是全國廣電系統廣播電視新聞訪談、新聞現場直播、新聞節目編排、新聞專欄的報送單位。
中國新聞攝影學會是報紙、通訊社、網絡新聞攝影的報送單位。
中國新聞漫畫研究會是報紙、通訊社、網絡新聞漫畫和新聞版面的報送單位。
中國報紙副刊研究會是報紙副刊作品和報紙、通訊社新聞專欄的報送單位。
中國記協新媒體專業委員會是媒體融合獎項作品的報送單位。
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北京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中國傳媒大學新聞傳播學部、中國政法大學光明新聞傳播學院、天津師範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吉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復旦大學新聞學院、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浙江大學傳媒與國際文化學院、廈門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武漢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華中科技大學新聞與信息傳播學院、湖南大學新聞傳播與影視藝術學院、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廣西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重慶大學新聞學院、四川大學文學與新聞學院、西北大學新聞傳播學院、蘭州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是中國新聞獎試點報送單位,按要求向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報送參評作品。
(二)推薦辦法和報送辦法
1.推薦辦法
(1)各推薦單位按照下列程序推薦本單位所屬各新聞媒體參評作品:
A.組織本單位所屬各新聞媒體編輯記者民主推薦。
B.由單位領導和民主推薦的編輯、記者代表(本人無作品參評)組成評委會。
C.經領導班子嚴格按本辦法規定審核,提出擬推薦的參評作品,並在本單位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
D.認真按本辦法規定受理公示中提出的各種意見,將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作品材料提交評委會,經充分討論、評議後,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決定向報送單位推薦的參評作品。
E.推薦單位推薦的中國新聞獎參評作品,要填寫推薦表。由單位主要領導或主持工作的領導在推薦表上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蓋單位部門章無效)。
(2)完成上述程序後按下列要求推薦:
A.中國新聞獎消息類、評論類、通訊與深度報導(專題)類、系列(連續、組合)報導類、新聞論文參評作品分別按以下辦法推薦:
人民日報社、新華社、光明日報社、經濟日報社、中國日報社(均含子報和社辦報紙,下同)向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推薦。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央電視臺、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中國教育電視臺向中國廣播電影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推薦。
科技日報社、中國紀檢監察報社、工人日報社、中國青年報社、中國婦女報社、農民日報社、法制日報社、中國新聞社等中央部委專業報組成初評委員會,向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推薦。
解放軍報社和軍隊系統新聞單位向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推薦。
中國行業報協會會員單位向中國行業報協會推薦。
中央主要新聞單位和中央部委專業報的子報,向中國行業報協會或中央部委專業報初評委員會推薦。
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聞單位,向本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記協推薦。
以上新聞單位報送範圍以外的行業報社,其主辦單位屬地方的,向屬地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記協推薦;主辦單位屬中央單位的非行業報協會會員單位,向中央部委專業報初評委員會推薦。
B.新聞版面,報紙副刊,廣播電視新聞訪談、現場直播、節目編排,網絡新聞評論、專題、訪談、網頁設計,新聞攝影、漫畫、專欄,媒體融合獎項參評作品以及參評國際傳播獎項的上述類型作品,按這些專項作品初評單位制定的《初評工作通知》推薦。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記協會同本地區相關單位共同組織這些項目參評作品的推薦報送工作。
國際傳播獎項參評作品根據類別按上述辦法向相關報送單位推薦。
2.報送辦法
(1)各報送單位要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制定本地區、本系統、本專項作品推薦辦法、初評辦法,成立初評委員會。
(2)各報送單位領導班子,要按照評選文件相關規定認真審核參評作品,並將候選的參評作品提交初評委員會審看、討論、評議。然後進行無記名投票,按照規定的報送數額和得票順序,確定報送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的參評作品。
(3)報送單位將擬參加定評的參評作品,在公開的新聞網站完整公示全部申報材料(中央新聞單位、全國性行業類媒體、初評委員會在其官方網站公示,省級記協在省級宣傳部門官網或省級主要新聞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接受網上評議,公示期結束後須完整保留作品的公示地址,在申報時提供每件作品參評材料公示網頁地址備查。評獎辦公室將對報送單位公示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未按要求進行公示或未保留公示網頁或無法查詢到公示作品情況的,評獎辦公室不受理所推薦、報送作品參評材料。
(4)各報送單位要認真按照本辦法各項規定受理公示期間收到的意見,作品有抄襲、虛假、失實或與刊播時不一致,《推薦表》等申報材料有造假、虛報、篡改、偽造,以及未按規定程序推薦等舉報,要與推薦單位認真核查。如舉報屬實,即撤銷該作品的報送資格;如舉報不實,則要公開予以澄清。在此基礎上,由報送單位領導班子(除各專項初評報送單位外)集體決定報送參加定評的參評作品。
初評時,要在堅持「評選標準」等規定的前提下,統籌兼顧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平面媒體與廣電媒體、網絡媒體,省級媒體與地(市、縣)級媒體,統籌兼顧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
(5)評選出規定報送數額的作品後,報送單位主要領導在中國新聞獎參評作品推薦表上簽名並加蓋報送單位公章,附上相關材料,按規定報送到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
(三)自薦辦法
1.向試點報送單位自薦(他薦)
為防止推薦單位因各種原因可能出現漏報優秀作品的情況,各社會單位、個人,均可在推薦單位、報送單位和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截稿日期前,按《評選辦法》規定標準,自薦(他薦)參評作品。
2.向推薦單位、報送單位自薦(他薦)
推薦單位、報送單位收到自薦(他薦)作品後,如沒有證據證明存在不符合「評選標準」的問題,就要和所收到的其他參評作品一起,認真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標準和程序評選,把明顯該推薦而未推薦的作品納入到推薦、報送範圍。
3.向中國記協自薦(他薦)
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另行制訂辦法,對自薦(他薦)作品參評材料進行審核和初評。
4.中國新聞獎自薦(他薦)參評作品,須獲得省部級或中央主要新聞單位社(臺)級二等獎及以上新聞獎且須有2名新聞專業副高以上職稱的人士實名推薦。
自薦(他薦)參評作品須進行公示且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並填寫參評作品推薦表。自薦(他薦)人為個人的,在推薦表「籤名」處籤署自薦(他薦)人姓名;自薦(他薦)人為社會單位的,由單位負責人籤名並加蓋單位公章。
5.自薦(他薦)參評作品不得向2家以上單位推薦(含2家),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參評資格。
(四)報送材料
1.參評作品刊播信息(刊播時間、欄目、版面等)必須與刊播時一致,參評作品的報送版本確為公開刊播的完整版本。為確保廣電類參評作品與單位刊播作品一致,報送單位、推薦單位、自薦(他薦)人不得對參評作品進行重新錄製、編輯,不得刪除片花、廣告等任何內容。凡發現有刪減或為評獎而重新製作的,視為造假,將不予評選,並按照相關的處罰辦法進行處罰。各推薦單位、報送單位對報送作品的真實性進行審核鑑定。
自薦(他薦)作品由自薦(他薦)人所在的省記協、中央新聞單位、部委專業報初評委員會、中國行業報協會對其政治方向、輿論導向、業務水平及報送材料審核把關,並蓋章確認。
2.如因格式不符合要求無法上網公示和正常播放的參評材料,視為自動棄權(確有特殊情況者要在截止日期前15個工作日聯繫評獎辦公室說明情況)。逾期報送的將不予受理(紙質材料以寄達日期為準,網絡報送材料以截稿當日24時為準)。
3.每個報送單位、每個參評人必須籤訂誠信參評承諾書,一旦有違規參評情況,嚴格執行相關處罰規定。
4.參評人務必妥善保存音視頻作品的播出欄目原版以及該作品和所在欄目的內部編輯、製作和播出審批憑據(含數字系統編審痕跡),以便對比鑑定。無法提供的,不予評選;已經獲獎的,將撤銷獲獎資格。
七、評委條件和評選委員會的產生
(一)評選委員會負責中國新聞獎評選。每屆評委人數110名左右,由中國記協聘任並報經中宣部同意,任期一屆。
(二)評委聘任條件:堅持新聞的黨性原則;品行端正,作風務實,辦事公道;熟悉新聞業務;組織紀律性強。
評委實行迴避制和一定比例的輪換制。各單位申報的評委,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有作品參評中國新聞獎的,應當迴避。
評委與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籤訂保密協議,並承擔對有關評選信息的保密責任。
(三)評委由5部分人員組成:
1.中宣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和人民日報社、新華社、解放軍報社、光明日報社、經濟日報社、中國日報社、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央電視臺、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各1位負責人;中國廣播電影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中國行業報協會、中國新聞攝影學會、中國新聞漫畫研究會、中國報紙副刊研究會和中央部委專業報初評委員會各1位初評委員會主任;中國記協主席、副主席和書記處書記(35人左右)。
2.新聞單位(不含人民日報社、新華社、解放軍報社、光明日報社、經濟日報社、中國日報社、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央電視臺、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有正高職稱的一線編輯、記者代表(21人左右,網絡、國際傳播可放寬為副高以上職稱)。同時,本著上屆出任評委的地區和單位本屆不再推薦的原則,由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在評委會主任或主任委託的副主任監督下,抽籤確定推薦評委的地區和單位,然後請這些地區和單位按規定條件各推薦1名編輯記者評委人選。
3.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記協主席或由主席委託的人選擔任評委。為增強評委會專業性,請各省級記協按專業領域推薦評委人選(32人左右)。
4.專家學者(12人左右)。由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在評委會主任或主任委託的副主任監督下,從上屆未出任評委的專家庫專家中抽取產生。其中從事網絡新聞研究方向的佔20%左右,平面和廣播電視研究方面的專家所佔比例大致相等。
5.媒體融合獎項評委由符合條件的新媒體專業委員會委員擔任。
八、評選程序和原則
(一)實行推薦、初評和定評三級評選制。
(二)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對經各報送單位初評後報送的參評作品,按本辦法規定的「推薦、報送程序」進行審核,未履行規定程序的作品材料將退回報送單位。通過審核的參評材料將統一在新華網、中國記協網公示不少於10個工作日,接受網上評議。評獎辦公室認真受理並核查舉報,對明顯不符合「評選標準」的作品撤銷參評資格;拿不準的,報告評委會第一次全體會議確定其參評資格;網上評議意見提交評委會參考。
(三)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組織新聞教研機構、新聞媒體和外宣部門中品行端正、作風務實、辦事公道、熟悉業務的專家組成審核委員會,分若干小組按評選辦法規定對參評作品進行審核。審核意見送評委會或評委會主任會議研究決定。
(四)參評作品資格審核由評委會確定。評委會未召集期間,由評委會主任會議研究決定。評獎辦公室作為評委會領導下的工作機構,開展有關參評材料初審、審核退回工作,受理複議申請,並向評委會提出有關工作建議。
(五)實到評委超過全體評委人數4/5,方可召開評選會。
(六)評委會在充分研究有關參評作品審核情況、公示情況報告的基礎上,確定參評作品資格。
(七)在評委認真審看(聽)所有參評材料、充分討論評議的基礎上,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評選。
(八)中國新聞獎評選時,評委在全面審看(聽)參評材料的基礎上,分若干小組分項目評議、討論參評作品,並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推薦各項目一、二、三等獎候選作品。推薦候選作品須按質量、票數排出順序。
評委會全體會議聽取各小組推薦情況,併集體評議、討論各評選項目候選作品,然後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評選出獲獎作品。
中國新聞獎獲獎作品實行差額評選,差額數不少於設獎數額的20%。一等獎獲獎作品須達到實到評委2/3贊成票,二、三等獎獲獎作品須超過實到評委1/2贊成票。最多進行三輪投票,如三輪投票後,達到規定票數的作品數仍少於設獎數額,其缺額不補。
若某類候選作品少於或等於設獎數額時,經評委會主任會議研究決定,並經評委會同意,可將指標進行適當調劑。
在評選一、二等獎獲獎作品時,達到規定票數,只是由於設獎數額等限制而落選的作品,可自動成為下一等次獲獎作品並排在前列。
如達到規定票數的作品未足設獎名額,空缺名額不補。中國新聞獎一、二等獎空缺數額計入下一等次該項目設獎數額。
(九)評選會上實行迴避制,即評委在小組評選會和全體評選會討論時,除召集人要求解釋清楚的問題外,不得宣傳、介紹、點評本推薦單位、本報送單位推薦、報送的參評作品。
(十)評選細則由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根據本辦法和當屆參評作品等實際情況擬訂,提交當屆評委會第一次全體會討論通過後施行。
(十一)評選結束後,評委名單、評選細則將隨評選結果在新華網、中國記協網、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公示,網上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
(十二)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負責受理公示期間有關舉報,按照本辦法規定對舉報事實進行認真核查,並委託相關地方主管單位紀檢部門介入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報評委會主任會決定。提倡實名舉報,匿名舉報應當儘可能據實提供被舉報作品的違規事實,包括具體情節和證據,不得捏造事實誣告陷害。對沒有提供違規線索或證據的,不予受理。
(十三)核查工作結束並報經中宣部批准後,正式揭曉獲獎作品名單。
九、處罰辦法
(一)如發現本屆中國新聞獎參評作品、獲獎作品和《推薦表》等申報材料以及相關作品刊播信息有抄襲、失實、虛報、篡改等違規問題,一經查實,即撤銷該作品參評或獲獎資格,對推薦單位和報送單位(不含專項初評單位,下同)予以通報批評,被通報的推薦單位、報送單位不得參加下一屆該項目評選;各推薦單位、報送單位(不含初評單位)存在對作品真實性審核把關不嚴格情況,出現參評作品、獲獎作品和《推薦表》等申報材料以及相關作品刊播信息有失實、篡改等違規問題,一經發現,對推薦單位、報送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如經查實存在故意造假行為,除對推薦單位和報送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外,還要撤銷相關刊播單位下一年度參評資格,並減少相關報送單位下一年度相應報送數額;對有上述行為的中國新聞獎參評作品的作者(主創人員)、編輯予以通報批評,並禁止其三年內參加中國記協組織的各項評選活動。新聞教研機構試點報送作品出現問題,下一年度核減試點報送單位名額,連續三年出現問題,取消其試點報送資格;自薦(他薦)作品參評的,一經發現有上述違規情況,將通報批評,且推薦人及相關作者(主創人員)、編輯三年內不得參加中國記協任何評獎活動。
如發現本屆中國新聞獎參評作品、獲獎作品申報的作品和《推薦表》等申報材料與相關作品刊播信息不一致,未按規定程序推薦、評選等違規問題,一經查實,即撤銷該作品參評或獲獎資格,對推薦單位和報送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對不實舉報,要予以澄清;對於誣告,一經查實,除公開澄清外,還要責成有關單位對誣告者按有關法規處理。
對違規參評並獲獎的作品,一經發現,將公開發布公告,取消相關人員獲獎資格,並責成相關報送單位、推薦單位追回獎盃、獲獎證書和獎金。被撤銷中國新聞獎獲獎資格的相關作者(主創人員)、編輯三年內不得參與中國新聞獎評選。
(二)推薦單位、報送單位要承擔推薦、報送責任,嚴格按照評選辦法規定程序和標準,推薦、報送優秀新聞作品參評。如報送明顯不符合評選標準的作品,將通報批評該作品所在推薦單位、報送單位,並向其上級主管部門通報情況,每年通報一次。連續兩年被通報的,將視情況減少其推薦、報送名額。
(三)如發現推薦單位、報送單位和參評者等,對評委或有關人員有請客吃飯、送禮等賄賂行為,一經查實,則取消該作品的參評資格或獲獎資格,該作品作者今後不得參加中國記協主辦的各項評選活動,並報請紀檢監察部門處理相關人員。
(四)如發現審核委員、評委有錢(物)票交易行為,就委託相關主管單位紀檢監察部門介入調查。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審核委員、評委資格並通報所在單位,今後不得再參與中國記協的各項評選活動。
(五)審核委員、評委嚴格履行與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所籤訂的保密協議。在評選結果揭曉前,未經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授權,不得發布、告知他人有關評選工作的內容和信息。如有違反,取消其審核委員、評委資格,並通報所在單位,今後不得再參與中國記協各項評選活動。
十、如有未盡事項,由當屆評委會主任會議研究決定。
十一、中國記協享有中國新聞獎參評作品申報材料的使用權。
十二、本辦法解釋權歸中國記協。
(責編:燕帥、趙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