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心鑽營賺錢的門道,卻走錯了路。橫山人邊某,拿了錢卻不辦事,請託人紛紛找上門來,最終無處可躲,落入法網。去年9月,邊某涉嫌詐騙被橫山縣公安局刑事拘留,警方調查發現,邊某詐騙案中,受害人眾多,而邊某的詐騙伎倆並不高明,卻有多人上當。
邊某為橫山縣張家窪煤礦的安全員,2014年夏天,他給同事劉某謊稱其連襟是橫山縣朱家峁煤礦的礦長,他可以託關係承包到該礦的井下工程,但是需要花錢。
後劉某將朋友周某、邵某等人引薦給邊某認識。邊某和其情人葉某(在逃)事先商定,謊稱葉某是邊某的小姨子,由葉某找人來冒充其丈夫,並謊稱是橫山縣朱家峁煤礦的礦長。周某等人經邊某引薦後在榆林見到假冒的礦長,簡單交談後,「礦長」對周某等人說其有事要先走,以後的事可直接與邊某聯繫。
之後,邊某向周某等人索要1萬元定金,由周某將1萬元錢打入邊某的工行卡內,一部分被邊某打了車款,一部分與葉某一起花銷了。
2014年10月份左右,邊某對周某等人謊稱「礦長」孩子過生日,讓周某等人給了葉某2萬元讓其幫忙,後葉某給了邊某1.7萬元,剩下的錢由葉某花銷。
2014年11月份,邊某給周某等人謊稱橫山縣石馬窪煤礦快開了,他準備給石馬窪農場的場長送10萬元,就可以承包到石馬窪煤礦的井下工程,後周某將8萬元打到了邊某的工行卡內,該錢邊某部分借給他人、部分用於還帳,其他的錢與葉某一起花銷。
2015年1月份,邊某為了給葉某還到期的貸款,就給周某等人謊稱橫山縣朱家峁煤礦準備生產了,其與煤礦準備籤合同,需要給煤礦礦長送10萬元錢,周某便讓鄭某給邊某的其他銀行的卡裡打入6萬元。
案發後邊某及其家屬退賠了被害人周某、鄭某的全部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邊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夥同葉某共騙取周某等人人民幣共計17萬元,數額巨大,被告人的行為觸犯了我國刑法的規定,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經查,邊某所騙錢款均已被其花銷,案發後,邊某及其家屬主動與被害人聯繫,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了兩人的諒解,被告人的認罪態度較好,具有悔罪表現,且系初犯,故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及辯護人的觀點予以採納。為保護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不受侵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判決邊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點評:騙子的騙術實在是花樣百出、無孔不入。要想預防詐騙,就要提高思想警惕,不要相信所謂的花錢找關係能辦事,嚴防上當受騙。
來源:華商報-今日榆林 編輯: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