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讓地塊概況
掛牌出讓土地總面積84458.4平方米(折合126.6876畝),位於中山市坦洲鎮七村村、永二村,現狀為未平整,用途為工業用地,出讓年限為50 年。
二、行業要求、競買人資格要求及用地規劃與建設條件
1、競得人開發建設該地塊時必須符合市規劃局《中山市建設用地規劃條件》(業務編號:080322011090001)的要求:容積率標準值:1.5,建築密度下限:30%,建築密度上限:40%,最大建築限高:24米,並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文件《轉發國土資源部關於發布和實施<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通知》(粵國土資利用發[2008]85號)的規定,該建設用地工業項目的容積率≥0.7、建築密度應不低於30%。
2、行業要求及代碼: 家用廚房電器具製造 行業代碼:3954(引自《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代碼》(GB/T4754-2002))。
3、競買人資格要求:具有家用廚房電器具製造資格或資質、獲得「廣東省著名商標」稱號並通過ISO9001:2008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公司或企業方可參加競投,不接受聯合競投。
4、投資強度:≥3600元/㎡。
5、環境保護要求:根據中府[2008]19號文及經市政府批覆的中環請[2009]16號文的有關規定,市環保局原則同意中山市土地招拍掛項目建設,該地塊成交後,具體項目必須在一年內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有審批權限的環保部門進行審批;在該項目未經環保審批前,一律不準開工建設。該項目的環保審批意見以有審批權限的環保部門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意見為準。競得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自行辦理環保審批,並承擔相關責任。
6、綠地率要求: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發布和實施《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24號)的規定,工業企業內部一般不得安排綠地。但因生產工藝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綠地的,綠地率不得超過20%。
7、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佔比重等要求: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配套設施用地不得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且不得在工業用地範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8、建設期限要求:本宗用地在2013年6月1日之前開工,在2014年5月27日之前竣工。
9、本宗用地的競買人在籤訂《出讓合同》的同時須與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籤訂《用地開發建設監管合同》,並按該《用地開發建設監管合同》的約定,將人民幣300萬支付到指定帳戶,充當本宗用地的建設保證金。
三、競投起始價、競價增幅
掛牌競投起始價為人民幣39,273,156元(即約31萬元/畝),每次最小競價增幅為40萬元。本次公開掛牌出讓保留價。
四、保證金額及收取帳號
競買人應預交競買保證金人民幣1900萬元,競投保證金在掛牌成交後轉為《出讓合同》定金,可抵作相應出讓價款;競投不成交的,保證金按規定返還。競買保證金必須於2012年4月9日下午5時前到達下列指定帳戶(以到帳為準):
收款單位-中山市土地與礦業權公開交易管理辦公室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中山興中道支行
開戶行地址-中山市興中道2號
人民幣帳號-44001782301053000187
五、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支付方式
掛牌成交後,競得人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於籤訂《出讓合同》之日起40天內一次性支付完畢(含保證金結轉出讓價款)。
六、稅費負擔方式
競得人需繳交總成交出讓價款3%的出讓契稅及按規定繳交土地使用權交易服務費,競得人還需支付耕地佔用稅(最終以實際繳交時有關收費單位核定為準)。
關於契稅的繳交:根據中山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1年第2號]、[2011年第4號]的規定,競得人應當自籤訂出讓(轉讓)合同之日起10日內辦理契稅納稅申報,並在籤訂出讓(轉讓)合同之日起90日內繳納契稅;公開交易用地位於我市中心城區及五桂山範圍內的,應到市地稅局駐國土資源局徵收點申報繳納;公開交易用地位於我市其他鎮區範圍內的,應到所在地鎮區地稅分局申報繳納。因未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和繳納契稅及耕地佔用稅所產生的責任概由競得人負責。
七、土地交付及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2012年6月6日前由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按《國有建設用地交付協議書》規定將土地交付競得人使用,競得人無須額外支付地上建築物、附著物等補償費用;競得人將成交出讓價款及土地使用權交易服務費支付完畢,並確認土地交付後,憑中山市土地與礦業權公開交易管理辦公室出具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交易證明書》到土地登記部門辦理建設用地使用權證。
八、接受掛牌競買報價申請時間(節假日除外):
起始時間:2012年3月8日上午9時整
截止時間:2012年4月10日上午11時整
九、競買報價申請地點:中山市國土資源局大樓313室(中山市興中道2號國土資源局大樓三樓)。
十、競買資格及成交標準:繳交保證金的競買人必須符合本公告第二條規定,同時必須在本公告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競買報價申請並經確認後方能取得競買資格,報價申請不得低於當前所掛牌的交易價格,並按照規定的幅度增價。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繳交保證金並報價的,報價高於或等於起始價,且符合本掛牌文件其它條件的,即可確認成交;在掛牌期限截止時仍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競買人要求報價的,即轉為現場競價,以現場出價最高者且符合本掛牌文件其它條件的確定為競得人。
十一、現場競價地點及時間:設在中山市國土資源局大樓三樓中山市土地與礦業權公開交易大堂,現場競價時間為2012年4月10日下午3時整。符合現場競價資格的競買人必須於2012年4月10日下午2時50分前辦理領取競價號牌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現場競價資格。
十二、掛牌資料索取地點:中山市國土資源局大樓325室
十三、其他:
(一)本次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掛牌出讓是以現行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及收費標準為依據,競買人競得建設用地使用權後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如遇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及收費標準調整,則按調整後的有效政策、法律法規和收費標準執行。
(二)本次掛牌不接受電話、郵寄及口頭競投;涉及本次掛牌的相關事項以本掛牌文件記載為準;如有變更,屆時以變更公告或掛牌文件為準。
地址:中山市興中道2號國土資源局大樓三樓 313 室
查詢電話:0760-88361902
規劃諮詢電話:0760-88325212(窗口)
現場勘察電話:0760-86210363
中山市國土資源局網址:http://www.zsfdc.gov.cn/
中山市土地與礦業權公開交易管理辦公室
2012年3月8日
有形市場監督舉報電話:0760-88309826、8881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