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主要內容是:民用建築的分類和建築高度的計算,因為民用建築分類是根據建築高度和使用性質來劃分的,所以我將綜合第二章的建築高度的計算提前給總結了一下,另外關於前兩天我所發布的關於廠房和倉庫的危險等級分類,那個其實說一次性記住,幾乎是不可能的,每個人都是一樣的,所以大家不要被它給嚇住,建議大家在記這些重要表格時,儘量重複記憶,在吃飯時、睡覺前沒事了,翻翻手機記記背背(我當時也是這樣的),相信大家很快就可以記得很熟練了。
關於今天的內容,我主要以圖片的形式展示,大家要注意細節,我做的表格看似和書本上差不多,其實還是不太一樣的,大家可以在自己的書本上標註下來。
民用建築分為:住宅和公共建築兩類(工業建築分為:廠房和倉庫),住宅建築相對於公共建築來說危險等級會低一些,所以它在劃分是,界限就會高一些,住宅一定要注意的就是這個商業服務網點,當住宅下面有一些不滿足商業服務網點的店鋪等,那就直接劃分為公共建築,按照公共建築的劃分標準進行劃分。
一類高層公共建築中的,2/3/4/5這四項的前提條件都是高度超過24m的前提下,第二項一定要注意是超過24m的樓層出現建築面積>1000㎡的商店、展覽、電信、郵政、財貿金融建築和其他多功能組合建築,這個低於24m出現建築面積>1000㎡,超過24m沒有建築面積>1000㎡,將不屬於一類高層建築,其他多功能建築:裡面沒有住宅,也就是說和住宅組合建築的即使其他條件符合這一條但也不屬於一類。當然如果有住宅的公共建築高度大於54m時同樣屬於一類高層公共建築。對於單層民用建築來說,不管高低均屬於單多層民用建築。
在這個建築高度計算中,一定要注意關於屋頂輔助用房(案例中、綜合考的可能很大)、和特殊情況,這兩個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留言,我會儘快的給大家回復的。
在計算建築層數時,按照建築的自然層數確定。需要注意:1、室內頂板面高出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不大於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設置在建築底部且室內高度不大於2.2m的自行車庫儲藏室、敞開空間,不計入建築層數內(這個適用於所有的建築)2、建築屋頂上凸出的局部設備用房、出屋面的樓梯間(無面積限制,在建築高度計算時需要考慮其面積與屋頂面的比例)等,可不計入建築層數內(這個適用於所有的建築)。
今天就到這裡,明天給大家介紹建築材料的燃燒性能及分級,有什麼需要我重點突出的,可以留言提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