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隻小貓頭鷹在綠意盎然的圓明園「落戶」。貓頭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萌萌的大眼睛特別可愛。可是,一些拍鳥人的不文明行為讓小傢伙不堪其擾。為拍到「好照片」,有人甚至用竹竿捅正在窩裡的貓頭鷹,還有人播放鳥鳴,強迫原本閉眼休息的貓頭鷹睜開眼睛。(6月11日《北京晚報》)
攝影愛好者都有一顆愛美之心,拍攝鳥自然也希望把最美的一面呈獻給受眾。以北京為例,隨著生態環境的不斷改善,越來越多的鳥類在北京棲息。觀鳥、拍攝鳥,從過去的小眾愛好變得大眾化、產業化,各大公園都能看見端著「長槍短炮」攝影器材的拍鳥人。拍鳥雖是個人愛好且不違法,但在讓鳥類滿足自身的拍攝欲時,也不能給它們帶來傷害。
以傷害鳥為代價的拍攝鳥,或許就在身邊。比如,「用竹竿捅貓頭鷹」的視頻引發眾多網友聲討,一人端著相機,兩人拿著細長的竹竿慢慢伸向高處,撥打貓頭鷹附近的枝葉,這顯然是對貓頭鷹的騷擾。尤其是,播放鳥叫聲,引誘貓頭鷹睜眼,已對其造成傷害。當然,還有類似的行為,如朝著鳥群扔土塊、石頭等,對鳥類卻意味著潛在危險。
拍鳥別害鳥當成攝影基本功,而且更是攝影者應有的文明素養。此前媒體就曾表示,「拍攝動物屬於生態攝影,其內在意涵就是對原生態自然景觀的真實記錄,人們不應該侵擾、幹涉、改變動物的生活習慣。」的確如此,原生態才是最美的。人為的誘拍,或許不會給動物造成致命傷害,也或許不會觸犯法律,但卻違背了攝影師職業精神。
況且,任何照片均難逃專業人士的慧眼,有沒有布景,有沒有誘拍,通過蛛絲馬跡,都能看出來。投機取巧拍攝的照片,與攝影師在野外風餐露宿,起早貪黑,獲得的珍貴的動物畫面,定有著本質上的差別。畢竟,為了一己私利而傷害動物,既缺失了對大自然對生命的敬畏,且拍出來的照片算不上是真正的美,也就更談不上對攝影藝術的真正熱愛。
也正是因為誘拍沒有導致鳥兒的直接死亡,打的正是《野生動物保護法》擦邊球,法律無法對其有效懲治,所以規避此類拍攝行為,一則需要拍攝者多些自律;二則也需要旁人多些制止;三則對此類行為也應通過協會的力量加以約束;四則更可以對此類照片實施「封堵」策略使其沒有存在的空間。從而讓不守規矩的攝影師沒有市場。
總而言之,拍攝動物應該出於愛,即便想藉此出名得利,也應該恪守相應的規則,既要遵法法律規定,又應以不傷害動物為底線。尤其是,在公園裡拍鳥,文明之舉更突顯重要。畢竟,其負面效應不得不考慮,比如,竹竿捅正在窩裡的貓頭鷹的行為,難免會讓後來者跟風效仿,尤其對未成年人更是一種負面嚮導,就理當規避。
* 以上只是作者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