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斯坦獨立後民族政策建構探析
——從「哈薩克人」到「哈薩克斯坦人」的轉變
劉妍婕
(新疆師範大學,烏魯木齊 830017)
摘要:哈薩克斯坦作為一個多民族、多元文化的國家。建國以來一直將民族穩定、處理好、各民族間利益關係放在首位。對於民族政策的制定,哈薩克斯坦經歷了從「主體民族化」向「哈薩克斯坦人」的國家民族政策調適,通過積極扭轉積極局面,促使哈薩克斯坦社會生活穩定,民族團結穩定相處。但是「哈薩克斯坦人」的公民意識構建仍舊任重道遠,是一個需要繼續探索的課題。
關鍵詞:民族政策;主體民族;國家民族;哈薩克斯坦
哈薩克斯族形成於15世紀,作為一個遊牧民族活動於中亞地區,長期以來的遷徙生活,造成哈薩克斯族缺乏一個地緣根基。沙俄、蘇聯時期,作為加盟國的哈薩克斯坦開啟了現代化進程。獨立之後,哈薩克斯坦面臨著多民族、多元文化的複雜局面,以「哈薩克族」命名的國家在獨立之初並不佔據主體民族地位,據此國家領導人根據當時國情提出一系列民族政策以恢復哈薩克族「主體民族」身份,在執行過程中衍生出新的問題,對此決策者不斷調整路線方針,在實踐中探索出一條適合本國國情發展的民族政策之路。
一、哈薩克斯坦獨立後的民族結構及初期政策導向
1.哈薩克斯坦獨立後的民族結構
政治歷經徵服兼併哈薩克斯坦幾經動蕩,民族構成複雜,獨立之後的哈薩克斯坦出現了大規模的移民潮,主要體現在俄羅斯人離開哈薩克斯坦以及境外哈薩克人回遷。據1999年,哈薩克斯坦獨立之後首次全國性人口普查數據結果表明,哈薩克斯坦總人口為1495.31萬,比獨立之前減少了124.6萬。哈薩克斯族人口1999年較1989年增加148.81萬,增長率達22.9%;俄羅斯族人口1999年較1989年減少158.24萬,減少率達26.1%,德意志人、烏德穆爾特人、立陶宛人、保加利亞人等人口均呈下降趨勢,總體來講,哈薩克斯坦獨立後的人口總趨勢呈下降趨勢,對其人口結構也產生了一定影響。
2009年2月,哈薩克斯坦舉行獨立後的第二次人口普查,總人口為1640.3萬人,其中哈薩克斯人佔63.6%,俄羅斯人佔23.3%,烏孜別克族佔2.9%,烏克蘭族為2%,德意志人為1.1%」〔1〕經過十年的發展,哈薩克斯坦的社會更加穩定,經濟水平有所增長,各民族的構成也發生了改變。截至2014年8月,哈薩克族人口比例已升至66%。
2.哈薩克斯坦獨立初期民族政策導向
獨立初期,哈薩克斯族並不是國家的主體民族,為了呼應國家命名民族的壯大,喚醒哈薩克民族的歷史記憶,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關政策,突出哈薩克民族的主體地位,提升哈薩克族的利益和地位。
文化層面上,復興主體民族的文化、語言,撰寫哈薩克族歷史。將哈薩克斯坦語作為國語,大量出版研究哈薩克斯坦民族歷史的文獻書籍;樹立哈薩克族英雄人物的形象等。
政治層面上,賦予主體民族廣泛的政治權利,國家主要領導人,各行政、司法、警察等部門的幹部基本由哈薩克族擔任,進一步突出主體民族。
人口結構層面上,出臺一系列鼓勵政策增加主體民族人口數量,鼓勵本國哈薩克族生育,對外動員境外哈薩克人回歸祖國。在相關政策扶持下,哈薩克族人口快速增長,改變了哈俄比例,哈薩克族成為哈薩克斯坦境內比例最高的民族,確立了其數量上的主體地位。
二、「主體民族化」政策的影響及其調適
獨立後,哈薩克斯坦民族政策導向偏向「主體民族化」,出臺的一系列相關政策使得國內哈薩克族主體身份認同迅速建立。儘管政府一再強調主體民族認同建立在公民原則之上,但還是衍生出「大民族主義」思想的產生。一些人打著「民族主義」的旗號,自稱是國家的主人,排擠和歧視其他民族,「主體民族化「趨勢的增強導致對於其他民族的排外愈演愈烈,引發其他民族的不滿,造成了民族分離情緒。
突出「主體民族」的政策帶來的直接後果就是使得其他民族在政治上被邊緣化,在各級權力機關難以擁有話語權。根據資料統計,哈薩克斯坦政府機關中,哈薩克族的比例達80%。種種政策傾向使得俄羅斯族為首的其他民族產生了抵抗情緒,建立一系列組織,試圖以「大俄羅斯化」與之抗衡。
「主體民族化」政策的實施帶來一定的消極後果,對國家民族、族群之間的關係帶來影響。問題產生的根源在於哈薩克斯坦建國之初的國情所致,另外之策制定中所出現的紕漏和缺陷也逐漸暴露出來。在此背景下,納扎爾巴耶夫總統已經意識到民族和解已經成為維護哈薩克斯坦當前社會穩定的重要任務,民族團結對國家來說非常重要,因此各級政府都不能懈怠民族間的問題,積極增強民族間的凝聚力,對於破壞民族團結的行為要進行嚴懲,在這一系列措施下,「大民族主義」思想得到一定的控制。
「主體民族化」帶來的另一問題在於「部族主義」、「地方主義」思想的蔓延。「部族主義」的顯著特點就在於片面強調本部落或部族的政治認同,而忽略和排斥其他部落或部族,本部落和部族的利益高於國家利益。這種行為對於國家的民族團結髮展起到嚴重的阻礙作用。各個部族之間有自己的固定領域,因而又造成地方主義的問題滋生。
哈薩克斯坦獨立之後,哈薩克族內部依然殘留一定的部族和部落痕跡,各玉茲之間的矛盾依舊存在。在「主體民族化」趨勢日益強化的同時,各玉茲之間的權力爭奪非常激烈,幹部的任用和職位高低都取決於出身的玉茲和地域,哈薩克斯坦各級黨政管理機構中,各玉茲的權力劃分明確,最大部落的組長擁有最高的決策權力。為了遵循「主體民族化」,俄羅斯和其他少數民族不斷被擠出決策層,在制定決策時也受制於部落而帶有傾向性,更加劇了主體民族和其他民族之間的矛盾激化,對民族間的穩定造成隱患。
「主體民族化」政策的推進衍生出「大民族主義」、「部族主義」和「地方主義「問題的產生,這些問題動搖了平穩的哈薩克斯坦社會生活。此時,納扎爾巴耶夫總統已經認識到這樣下去不僅使得國內各民族之間衝突不斷,不同部落、地區之間的鬥爭還會使某些民族走向毀滅。因而必須要擺脫和消除部落和玉茲殘餘更換決策層幹部,政府組閣頻繁換血,才能走出困境,維護社會穩定。
在著一系列曲折的民族政策探索中,納扎爾巴耶夫總統認識到,「僅僅局限於回憶民族的歷史是不夠的。」「我們身上依然存在著數世紀以來所固有的劣根性。我們並沒有很好地汲取精華,也沒有很好地摒棄糟粕。」〔2〕可以說,哈薩克斯坦領導人已經意識到建國初期在制定民族政策時存在許多弊端,但因當時的政治環境和政治能力的有限,哈薩克斯坦民族政策出現問題不可避免,政策轉型也勢在必行。
三、「主體民族化」到「國家民族「政策轉型
「主體民族化」的深入推行,在取得成就的同時帶來一些消極後果,「民族復興」和「民族分離」運動相繼產生,民族關係日趨緊張化,一些民族甚至要求分立,這種情況使得哈薩克斯坦的民族關係變的一度緊張。
在這種情況下,哈薩克斯坦政府認真總結了經驗教訓,意識到將「民族自決」理論寫入憲法對本國的民族團結、社會穩定不利,因而將「民族自決」轉為「主張在保證國家統一、完整的前提下實行各民族文化自治」〔3〕不再提倡「民族自決」理論。國家志在打造一個「以主體民族為核心的國家民族」〔4〕「國家民族」是指「國家內集體的人民,一個國族內裡可以包含幾個民族」哈薩克斯坦正是在這種理念下提出建構「國家民族」。納扎爾巴耶夫總統在第七次各民族大會上指出:「我們已經建立了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現在我們的任務是創建哈薩克斯坦人。」〔5〕1995年哈薩克斯修正了原有憲法中的內容,確認作為一個以各民族公民認同的國家民族,即哈薩克斯坦人。
此外,哈薩克斯坦致力於在建設公民社會,強化各民族的「公民意識」、「國家民族」認同感,削弱「多中心民族主義」、「族群中心」的影響。對此還出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比如設立「和平與精神團結獎」、建立各民族文化中心、組織各民族友誼周活動等。這一系列措施的出臺對國家族際關係的有序發展、國家的團結與穩定產生了積極影響,國家正朝著「哈薩克斯坦人」的目標對國民進行引導,雖然仍面臨許多問題與阻礙,但是總體已呈良性趨勢。
四、哈克斯坦獨立後民族國家建構的思考
哈薩克斯坦是一個民族多樣、文化多元的國家。如何處理好「多元統一」問題是國家首要考慮的重要問題,也是制定民族政策的核心。解決這一問題的目的在於保證國家的主權完整、社會穩定、經濟有序發展。哈薩克斯坦獨立之後,政府一直在不斷探索更完善的民族政策。倡導對於「哈薩克斯坦」人的政治認同以及對於「公民意識」的認同,一直尋求如何公平、公正的處理民族、部族間的問題,雖然在其民族政策制定的過程中出現一些問題,但國家積極調整,使得國家總體保證穩定發展,民族政策也在穩步向前。對此,也引發了我們幾點思考。
1.民族政策需要與社會環境不斷相適應。
政策的制定不能跳脫出所處的社會環境,它影響著決策者對當下的現實環境做出反應。民族國家獨立之初制定一個符合國情、具有科學性的民族政策對與國家的政治穩定、經濟發展非常重要。哈薩克斯坦獨立之後,在經歷了「主體民族化」到「國家民族」的政策調適,其配套的語言文化、宗教、移民政策都隨之進行調整。如語言文化政策方面,建立「三位一體語言」政策(哈薩克語、俄語、英語),將哈薩克語作為國語,俄語、英語分別作為旅際語言和全球性語言。
2.政策的制定是需要後續不斷的完善並糾正理念偏差的過程。
多民族的構成,獨立之前所存在的歷史文化沉澱,使得哈薩克斯坦獨立之後面臨複雜的民族問題。獨立之初,受到國內、國際的雙重影響,哈薩克斯坦面臨著政治經濟環境的惡化、民族關係面臨著許多新的問題,此種情形,政府必須積極應對出現的問題,提出切實有效的解決措施。在民族政策的實踐中,哈薩克斯坦政府一直堅定民族團結的方向,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不斷發現政策中的問題,及時糾正,以協調不同民族之間所產生的矛盾。
政策的制定對於國家發展來說提供引導、指向,領導人在政策實踐中不斷反思、完善政策及時修正不完善指出,對於掌控國內局勢起到積極作用。這一點使得相比其他獨立後的國家,哈薩克斯坦的政治局勢更加穩定,經濟社會發展成就顯著。
3.民族政策在實踐中不斷擺脫蘇聯時期的影響尋求真正適合本國的道路。
哈薩克斯坦獨立之後,經歷了從「主體民族化」向「國家民族」的過渡,逐漸弱化「民族」的概念改為強化「公民」的意識,哈薩克斯坦對於本國的民族問題已經有了客觀認識,正是在擺脫蘇聯時期對於民族問題的看法。另外,哈薩克斯坦的政治體制為總統共和制,與蘇聯聯邦制有別,因而政體的不同也使得其民族政策有別於蘇聯原有民族政策,從中脫離出來。
時至今日,哈薩克斯坦已經走出獨立以來的低谷與困境,進入快速發展的軌道,2012年納扎爾巴耶夫發表了《哈薩克斯坦-2050-健全國家的新政治方針》的國情諮文提出哈薩克斯坦獨立後15年發生了巨大改變,當前政治穩定、經濟水平有所發展,提出了哈薩克斯坦2050發展戰略。哈薩克斯坦已經形成一個多元文化共存、多種民族共生的新格局。
〔參考文獻〕
〔1〕李琪,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百年歷史人口透視〔J〕,西域研究,1997,(04):111.
〔2〕努·納扎爾巴耶夫,前進中的哈薩克斯坦〔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32-33.
〔3〕劉庚岑,中亞國家的民族政策:理論與實踐〔J〕,世界民族,2002(01):24.
〔4〕曾向紅、楊恕,中亞各國國家民族的構建:以塔吉克斯坦為例〔J〕,國際政治研究,2006,(02):150.
〔5〕努·納扎爾巴耶夫,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第七次各民族大會報告〔N〕,哈薩克斯坦新聞導航,2005:01.
〔責任編輯:張港〕
中圖分類號:K36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234(2017)02—0113—03
收稿日期:2017—02—02
基金項目:本文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新疆師範大學中亞與中國西北邊疆政治經濟研究中心研究生創新基金招標課題:哈薩克斯坦現行民族政策研究(項目批准號:040314D07)的最終研究成果。
作者簡介:劉妍婕(1992—),女,新疆烏魯木齊人,研究生,研究方向:西北邊疆政治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