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改革,增強反腐新動力
試點先行,規範線索處置報送
「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旨在通過上級紀委的有力領導和督導,解決以往一些案件難以堅決查辦和瞞案不報、壓案不查等問題。」海關總署黨組成員、駐署紀檢組組長胡玉敏向記者介紹說,海關系統垂直領導體制這一特點,決定了試點工作承擔著垂直管理部門如何完成好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工作的示範責任,必須為垂直管理部門強化上級對下級辦案的領導、提升辦案能力探索出一套運行順暢的體制和機制。
工作伊始,海關總署黨組和駐署紀檢組、監察局(以下稱駐署組局)成立由胡玉敏任組長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試點工作方案,選擇業務量大、打私任務重、廉政風險較高的上海海關、青島海關和黃埔海關作為試點單位。
「報告問題線索處置和查辦案件情況,是試點工作的核心要求,也是工作紀律,試點海關要嚴明問題線索清理工作紀律,對辦公綜合部門、幹部人事部門、緝私督察等相關部門歷年來掌握的問題線索,都要『大起底』,任何部門和人員都不得截留問題線索。如有隱瞞不報、跑風漏氣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胡玉敏在試點工作動員部署會上提出明確要求。
駐署組局制發線索處置情況報告表範本和參考案例,規範問題線索處置報送程序。各試點海關按照擬立案、初核、談話函詢、暫存、了結等五種方式處置問題線索,規範報送,保證問題線索處置報告質量;同時,考慮到海關執法權力下沉、執法腐敗案件以科級幹部為主等特點,直屬海關將上報駐署組局的問題線索範圍由處級幹部擴大至正科級領導幹部(含主持工作的副科長),實現了問題線索下管2級。
試點工作期間,上海海關開展問題線索「大起底」,共清理1976年以來信訪舉報和問題線索1697條,對其中13條可查性較強的線索實施再核查核實,對處置不夠規範的3個辦結件轉為問題線索並補充核查。2014年,該海關共初核問題線索23件,立案10件,分別是上年的3.3倍和2.5倍。
駐署組局和3個試點海關對問題線索開展「大清理、大起底」,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處置準。據統計,2014年,共計清理線索2202條,處置線索234條。
建章立制,健全辦案程序機制
「試點的目的在於推廣,要及時總結提升經驗做法,凡試點檢驗有效且屬應當規範的,及時總結,形成各方都應遵循的『規矩』。著重研究出臺海關紀檢監察機構管理和處置違紀違法問題線索,以及向直屬海關黨組、駐署組局報告問題線索處置、查辦案件情況的規範性工作制度。」胡玉敏說。
駐署組局明確案件報送程序,要求試點海關凡是立案查處的腐敗案件必須書面向駐署組局報告,並隨附立案呈批報告、初核報告等有關材料複印件,切實加強對辦案工作的領導和案件材料的審核;各試點海關積極作為,結合關區實際,總結工作經驗,規範辦案程序,製作案件檢查工作流程模板7個,繪製流程圖7個,編排各類表格63個,較為系統地對辦案工作重點、工作方法、注意事項和文書格式等進行規範,力求報告程序「可複製、能推廣」。
嚴格審核,確保試點工作質量過硬。為保證試點海關上報的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立案、擬處分)的質量,駐署組局制定審核程序,製作審核、反饋及督辦專用的固定文書和表格。對上報問題線索處置不當的,及時下發通知糾正;對案件調查證據材料不充分、調查方向出現偏差等問題,通過「請上來、走下去、打電話、發函件」等多種方式進行督辦。試點工作期間,駐署組局先後糾正2起處置不當的問題,責成兩個直屬海關對3名處級幹部、1名科級幹部立案調查。
建章立制,確保試點工作有章可循。為建立適合海關垂直管理特點的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駐署組局制定《對直屬海關問題線索和查辦案件情況監督檢查以及責任追究辦法》等12項工作制度,將試點工作成果予以固化,在全國海關推廣應用。探索建立線索和案件信息化管理,啟動研發「問題線索和查辦案件信息化管理系統」,解決因問題線索和案件紙質化管理存在手續繁瑣、流程複雜且效率低下等問題。
建立健全強內聯外的辦案機制,適應查辦案件體制機制改革,探索、破解派駐機構長期存在的辦案力量有限、條件有限、手段有限、能力有限、經驗有限等困境,提高辦案能力、辦案效率。舉辦培訓班、約談會等,以老帶新、以案代訓,注重內部挖潛,提高查辦案件能力和水平。同時,優化對外聯繫合作機制,形成辦案合力。海關紀檢監察機構分別與最高檢及地方檢察機關、駐質檢總局組局及其所屬系統紀檢監察機構,海關系統緝私、稽查、督審等部門聯合辦案,形成辦案合力,有效提升辦案的數量、質量和效率。
深化「三轉」,聚焦主業加大辦案力度
「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對黨組履行主體責任和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要求更高更嚴,是『加壓』而不是『減壓』。」胡玉敏說,這就要求黨組進一步加強對辦案工作的領導,黨組書記對辦案態度要更堅決、過問要更具體、督促要更有力;要求紀檢監察機構更加嚴格、嚴謹、規範地處置問題線索,更好地堅持依紀依法辦案,更有效地突破案件,不斷提升辦案能力和質量。
駐署組局將試點工作與加快「三轉」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發力、同推進,突出主業,紀檢監察辦案力量明顯增強。駐署組局承擔總署辦事機構由原來7個減至2個,參與議事機構由25個減至9個,由原來一個辦案室變為其他室均承擔辦案職責。試點海關根據駐署組局要求解決職能泛化、主業弱化問題,將更多人力、精力優化在辦案第一線。據統計,3個試點海關辦案人員由原來18人增至28人,增長55.6%。
在試點工作期間,青島海關通過「一案雙查」(海關打私反腐聯動機制),查辦了該海關所屬黃島海關物流監控處科員張楠利用職權嚴重受賄放私案件。上海海關查辦督審處處長張開翅、現場業務二處副主任劉松寅公車私用問題。黃埔海關查辦緝私局偵查處副處長吳斌公車私用問題。
青島海關提出「聚焦主業轉職能,整合力量抓辦案」的工作思路,調整內設科室,辦案部門較以前增加3倍,辦案人員由原來的3人增加到8人。2014年,該海關共受理問題線索52件,同比增長44.4%,組織初核44件,同比增長300%;「一案雙查」問題線索5起,核查率達到100%。共立案4件,涉及4人,結案3起,給予政紀處分3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
試點工作有效破解了下級紀檢監察機構在辦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想、不敢、不會和不規範」等問題。2014年,駐署組局主要領導和試點海關黨組紀檢組組長親自組織研究部署初核問題線索179件,同比上升62.7%;立案18件;移送司法機關6人,同比增長100%。全國海關紀檢監察機構以試點工作為契機,試點期間組織梳理歷年來的信訪舉報和問題線索共4679條,對其中367條可查性較強的線索實施再核查核實,立案82件,同比上升51.9%。
試點工作注重建立健全明責、擔責、落責、追責和問責機制。在駐署組局的要求下,各試點海關制定落實「兩個責任」的實施細則,各級領導幹部拉出責任清單,並對處科級一把手集中開展履行主體責任的專題輪訓。同時,上報的線索處置和查辦案件材料紀檢組長必須「籤字背書」,做到報告與責任掛鈎。2014年,加大對不落實責任行為的追究和問責力度,海關系統共追究3名廳局級領導幹部、36名處科級領導幹部和7個處級領導班子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