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如員工體重決定晉升?
自如:不是唯一標準,還是要看業務能力和管理能力
男性如身高180cm,體重需在135斤-145斤之間;女性如身高170cm,體重需在115斤-125斤之間……近日網上有疑似自如員工爆料,自如內部晉升通道會以身高體重為條件,稱「自如在員工內部晉升時會對體重有要求,體重不達標不允許晉升。」
12月23日,自如品牌公關部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我們就是希望大家有這個意識和目標,但不是唯一標準制度,這個(晉升)還是要看晉升人員的業務能力和管理能力的。」「這個是參考指標,不是硬性指標。」對方表示,體重不是決定管理晉升或考核業績的唯一標準。
疑似員工網上爆料
稱內部晉升要看體重是否達標
12月23日,記者通過脈脈APP看到該帖。ID名為「泰山弟子」的網友疑似自如員工爆料,「自如這個奇葩公司,招聘看顏值,內部晉升加薪也看顏值體重,體重不達標,不允許晉升……」
在該網友發出的配圖中,左上角有自如logo,圖片上為「升級內容——個人體重達標」,要求男性標準為(身高cm-80)×70%;女性標準為(身高cm-70)×60%,兩者體重標準誤差需要小於等於正負2.5kg。
以男性身高180cm、女性身高170cm為例,按照標準算下來,男性標準體重範圍在67.5kg-72.5kg(135斤-145斤)之間,女性標準體重範圍在57.5kg-62.5kg(115斤-125斤)之間。
該帖引起不少網友熱議,目前有359條評論,259人次點讚。該帖下方,有認證為「自如網員工」的網友回復,「沒想到公司以這樣的形式上了榜。」
有網友覺得這一規定過於嚴苛,「那也順便科普體重不能絕對反映體型吧,由於肌肉、肥肉、水腫的構成不同,有些人就是看著90斤可能上秤120的。」「比標準體重輕10來斤,能過嗎?」
也有網友覺得這是公司體恤員工的做法,「讓個人身體健康有什麼錯啊,現在工作這麼忙靠自律怎麼可能?定這個目標不是很好嗎?幾年以後肯定很多人會感謝這條規定。」「身材管理是一個很合理的指標呀。」
自如:不是唯一標準制度
還是要看業務能力和管理能力
12月23日,記者私信自如CEO熊林實名認證的微博帳號,截至目前,尚未得到回覆。
此前媒體報導中,在熊林寫給自如6周年寄語中曾透露,自如全國6000名員工很多都用跑10.18公裡的方式來迎接自如6周年慶,「希望有越來越多的夥伴愛上跑步,今年我們送給入職滿五周年的同事的禮物是一塊最新最酷的運動手錶。」
12月23日,記者聯繫上自如品牌公關部,相關工作人員回覆:「我們希望為客戶提供服務的每一位員工,都有貼心的態度、陽光的形象,為客戶提供最優的服務體驗。因此我們根據國際通用健康標準,制定了員工體重管理的建議指標,督促員工自我管理與提升,保持健康的體魄和充沛的精力。另外,自如也會定期舉辦長跑等健身活動,鼓勵大家堅持鍛鍊。但不存在以體重作為唯一標準決定管理晉升或考核業績的管理制度。」
對於網上爆料的「體重不達標,不允許晉升」,自如品牌公關部工作人員予以否認,「不對哈,這個是我們參考的理想指標。」
「其實我們就是希望大家有這個意識和目標,但不是唯一標準制度,這個還是要看晉升人員的業務能力和管理能力的。」該工作人員解釋。該工作人員還補充說,「這個是參考指標,不是硬性指標。」
律師說法
需看職位有無對身高體重需求的必要性
上述做法,涉不涉及就業歧視呢?對此,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宋宏宇律師表示:「就業歧視本身不是個法律概念,如果是針對在職員工要求的話,它主要涉及的是勞動公平的問題。無論什麼職位都要考察(身高體重要求)的話,就要看這個職位有沒有對身高體重需求的必要性。「它屬於升遷制度的話,相當於對勞動條件有必要的規定,這種規定應該在員工守則或者比較重要的文件中體現。如果(這種規定)要適用於員工,必須經過員工同意。」宋律師說,「哪怕只是日常考核,它也屬於比較核心的制度,嚴格意義上是需要員工同意的。」
北京市君澤君(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小虎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3條、第26條之規定,「在本次事件中,員工的體重對員工正常開展工作並不存在直接的不利影響,但用人單位卻將體重作為內部晉升的考核項目,用人單位的做法欠妥,存在違反就業促進法規定的嫌疑。」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顏雪 實習生 劉遠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