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記者從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注意到,當日晚上,「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龍崗管理局關於深圳音樂學院選址方案與規劃設計條件及使用基本生態控制線說明的公示」(下稱「公示」)正式對外發布,本次規劃設計條件及使用基本生態控制線說明公開展示時間為30個自然日,自2020年5月27日起至2020年6月25日止。
深圳音樂學院是深圳「新十大文化設施」之一,是龍崗建設深圳特色學院、打造文化藝術教育高地的重要舉措,也是完善國際大學園高等教育功能的重要項目。據悉,該項目選址方案、規劃設計條件研究及使用基本生態控制線說明已經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會議審議通過。根據《深圳市基本生態控制線管理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相關規定,按程序予以公示。
根據公示附圖顯示,深圳音樂學院項目用地選址於龍崗區國際大學園片區,北理莫斯科大學北側、鹽龍大道西側,用地面積73777平方米。
另根據規劃設計條件,地塊面積為73777平方米,用地性質為教育設施用地(高等教育),總建築面積為105022平方米,建築指標以發改批覆為準。建築覆蓋率、建築高度、綠化覆蓋率、建築間距、建築退線、車位數等按照《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予以控制。
項目用地西側預留寬度7.5米的校園道路,未來結合國際大學園校園規劃予以落實。項目用地內原水管兩側10米、河道水域外延8米範圍內應按藍線相關規定進行保護。項目建設應保護生態環境,並做好相關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相應防治措施。
根據《深圳市基本生態控制線管理規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號令)第十條除下列情形外,禁止在基本生態控制線內進行建設:(一)重大道路交通設施;(二)市政公用設施;(三)旅遊設施;(四)公園;(五)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適宜的農業、教育、科研等設施。前款所列建設項目應作為環境影響重大項目依法進行可行性研究、環境影響評價及規劃選址論證。上述建設項目在規劃選址批准之前,應在市主要新聞媒體和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30日。據悉,該項目為教育設施(高等教育),符合在生態線內建設的規定。
【來源:南方plus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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