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屬於灰色收入的導遊小費可能將合法化。國家旅遊局等三部委聯合發文,明確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於遊客自願支付的對導遊優質服務的獎勵機制」。
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一次想給就給的小費,這會是完美旅遊的「標配」嗎?
2015年,全國持證導遊為90多萬人,其中社會導遊佔70%左右。大多導遊的收入並不高,籤約導遊還算有保障,社會導遊的收入基本靠提成及帶團數量。因此,眼下的中國導遊生存現狀,是兩種抱怨:遊客抱怨導遊「素質差、亂收費」,導遊抱怨工作「很辛苦,沒地位」。雲南導遊辱罵遊客、麗江導遊帶團猝死等事件,將這種亂象以凌厲的矛盾,呈現在公眾面前。
不過,小費制真能改變中國導遊水深火熱的困局嗎?答案恐怕未必樂觀。
先來看看中國式的消費國情吧:一則,中國人習慣討價還價。給小費?在中國確實沒有文化基礎。二則,眼下的中國旅遊市場,畸形而異化。各種「1元團」、「零團費」、「負團費」沉痾泛起,驕縱了少數消費者無底線的貪便宜慣性。在這樣的語境下,要他們懂得自願給小費、賞識導遊的勞動價值,倒不如先把團費的帳單算算清楚。
再來說說小費制。起於18世紀英國的民俗,最早是當地酒店的餐桌上放個「保證服務迅速「的碗。客人錢放得越多,侍者服務越周到。「TIP」(即小費)的原則由此而來:一是小費與優質服務在一起;二是小費是自願的;三是小費流行的領域,一般從業者收入都偏低。
正因為缺乏對小費制的理解和認知,國內幾次「小費制」的嘗試都無疾而終。也因為當下旅遊環境,人們當然會擔心,「奉旨討賞」是否會成為不容商量的強制消費。在旅遊市場,恐怕比小費更重要的,還是重構出遊秩序,改革導遊薪酬,保障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