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0 17:5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文明讓行 安全你我
簡要案情
2020年09月01日01時24分,吳某某駕駛牌號為寧A*****的長安牌小型轎車,沿靈武市中興街由北向南行駛至西平路交叉路口處右轉彎時,車輛左前部與沿西平路由東向西行駛的楊某某駕駛牌號為寧A*****的大眾牌小型轎車右側相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原因分析
吳某某駕駛機動車右轉彎時,未讓直行車輛先行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
責任及結果
當事人吳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第七項之規定,機動車在通過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故當事人吳某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許多駕駛員朋友駕車出行都會碰到類似問題,尤其是在十字路口通行的時候,在都不違反交通規則的情況到底誰先走呢?誰該讓誰呢?今天靈武交警就來和大家聊聊開車讓行的十大原則。
1、特殊車輛都該讓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特種車輛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2、右轉讓左轉
相對方向行駛的車輛會車,右轉彎的車輛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3、進環島讓出環島
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環形路行駛的機動車先行。
4、下坡讓上坡
在狹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
5、大車讓小車
大貨車在與小型車在會車時,應禮讓小車
6、轉彎讓直行
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或者交通標識的路口,轉彎車輛讓直行車輛先行。
7、進路口讓右行
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8、車讓人
行車遇人行橫道時,都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避讓。
9、遇障礙「有讓無」
如遇前方障礙或道路變窄,讓無障礙一方車輛先行。
10、狹窄路「靠山讓行」
在狹窄的山路遇前方車輛,不靠山體的一方先行。
供 稿:交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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