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至11日,水利部委託長江委成立專家組,對我省長沙縣、石門縣進行深化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示範縣現場評估。
我省從2019年4月開始,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了深化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示範縣創建工作,於2019年12月,推薦長沙縣、石門縣申報全國深化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示範縣。
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示範縣創建的主要目標是:建立產權明確晰、責任明確的工程管理體制;建立社會化、專業化的工程管護模式;建立制度健全、管理規範的工程運行機制;建立穩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理經費保障機制;建立獎懲分明、科學考核的工程監督機制。
本次現場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部署、工程產權及效益、管護責任主體落實、管護人員落實、管護經費落實、管護模式、工程面貌、工作特色等內容,評估結果採用百分制,評分90分以上為「通過現場評估」。
本次現場評估採用水庫現場考核和查閱資料的方式進行,現場分別考核了石門縣和長沙縣的1座小(1)水庫和2座小(2)型水庫。現場評估組一致認為,長沙縣和石門縣在深化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方面特色明顯,長沙縣小型水庫管理上檔次、上水平,走在全省乃至全國的前列,實行了全流程物業化管理,實現了全方位信息化監控,進行了小型水庫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全額落實了管護經費,落實了嚴格的管理考核評價制度。而石門縣作為全國貧困縣,對小型水庫管理也十分重視,改革後仍然保留了鄉鎮水利管理站,縣財政每年每座小(1)型水庫安排管護經費5000元,每座小(2)型水庫安排3000元。最後,現場評估專家一致同意我省長沙縣、石門縣通過水利部深化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示範縣現場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