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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旅客隨團來港,逛珠寶店時疑因購物問題起爭執被圍毆致死。事件發生後,內地一些媒體報導的側重點是「拒絕購物」、「在香港被打死」,而本港媒體則將矛頭指向內地領隊、團長以及「影子團友」。
這樣「雞同鴨講」的場景似曾相識,就如過往多次兩地衝突事件一樣,內地網民群情激憤,覺得不受香港歡迎,被港人惡劣對待,甚至發起「抵制香港」行動;而不少港人的第一反應是:這一定不是香港人幹的,肯定與內地人和新移民有關,他們敗壞了香港的名聲。
一些煽情、失實的媒體,遇到天真、懶惰的讀者,於是真相愈走愈遠,誤會愈來愈深。
在開口指責任何一方之前,
我們應該先搞清以下這些問題:
綜合警方公告和本港多間媒體報導可知,事件中的死者苗春起(黑龍江人,54歲)並非因自己「拒絕購物」惹禍上身。事發於19日上午,死者隨團抵達紅磡民樂街D2珠寶店,期間他與同行的女同事張麗霞,疑因不願購物,走到門口聊天抽菸,同團的內地女團長鄧海燕上前交涉起爭執,苗在中間調停時,被人推出店外群毆,突然昏迷,送院後傷重不治。
事發後警員翻查店鋪閉路電視,發現4名大漢曾在店外對苗春起拳打腳踢。警方至今拘捕1名香港人、3名內地人共4人,包括32歲內地女團長鄧海燕與53歲內地女子張麗霞,還有44歲香港男導遊胡彥南及32歲內地男領隊劉洋。劉洋據稱是鄧海燕的丈夫,兩人育有一子,在深圳居住。警方還在追緝兩名涉案兇徒。
事件牽扯出近年香港入境團的一種新模式,利益鏈條上面既有內地人、也有香港人。立法會議員(旅遊業)姚思榮告訴筆者,以往低價購物團是由香港商鋪、香港旅行社和內地旅行社三方合作,以購物回佣補貼團費。近幾年,購物團下跌,旅客購買力也不如從前,內地旅行社為賺取更多回佣,直接與香港商鋪合謀。大概自一年前開始,發現有內地旅行社招攬港人作為持牌人,在港開設旅行社。這些內地旅行社以極低費用組織「散客」,由內地領隊直接帶團來港,裡面混入「影子團友」,再與黑店職員配合,如同將團客「左手交右手」。這個過程中,香港導遊只是掛名、形同虛設,因此被稱作「紙牌導遊」。
一句話,這是兩地無良商人共謀殺雞取卵。不過,無論如何,事情在香港發生,按照姚思榮的說法,香港導遊帶團時應提醒團友遵守本港法律,如果「影子團友」做出強迫購物行為,導遊要通知公司,否則香港旅行社也要負上責任。
「影子團長」、「影子團友」即內地所謂的「託兒」。在指定購物點消費時,他們「軟硬兼施」,有時假扮「一擲千金」,以引起「羊群效應」;若有團友拒絕消費,他們會出言恐嚇、威脅甚至充當打手。
姚思榮說,「影子團友」很難界定,「你如何證明他真買還是假買呢?」「影子團友」利用了香港、內地法規的模糊地帶。當「團友」引誘、強迫團友購物時,香港導遊和店員置身事外,避免被投訴追究。這次事件中,旅議會要求負責香港接待的「天馬國際」旅行社提交報告,對方就堅稱只屬內地團友糾紛。據說香港業界已向深圳旅遊局、內地旅遊部門多次反映,希望兩地能共同研究方案、採取措施,堵塞漏洞。
據報導,死者苗春起在深圳只支付了約300元,就加入了這個港澳三天兩夜團。低價購物團一般只收取幾百元費用,出發前會向團友講明「要買些東西」。以三日團為例,業界都知道旅宿、交通費成本至少一、兩千塊,於是要靠購物「補貼」。內地實施《旅遊法》以來,零負團費、導遊收取回扣都涉嫌違法。但在香港,旅行社、導遊收取商鋪的回佣一般不違法。只要零售商和旅行社籤訂合約,旅行社把商鋪名單交給旅議會備案即可。可以說,香港對廉價團和定點購物採取默許態度。
香港從未明令「禁止」廉價團,只是依法打擊無證導遊、無牌旅行社和強迫購物現象,比如2010年旅議會頒布的「十招」。
事件發生地D2 Jewellery珠寶店,甚少香港本地人會踏足,即便光顧,也未必有人招呼,因為這種店鋪專做內地旅行團生意,更確切地說,專門接待廉價團。 D2珠寶店所在的紅磡民樂街還有多家港人聞所未聞的珠寶鐘錶店,與香港及內地旅行社形成共生關係,甚至由同一老闆經營。民樂街不屬於繁華商業區,但每天都可以看到一輛接一輛的旅遊巴士來來往往,內地客被導遊和旅行社帶入合作店鋪,一停留就是兩三個小時。
今次事件發生後,有內地人表示:「好可怕,不敢去香港了」。但民樂街不能代表香港購物體驗,更不能代表香港。許多港人都知道,民樂街號稱「劏場集散區」,專「劏」內地客。
有內地遊客反映廉價團「指定購物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及售價不合理,為何沒人管?姚思榮說,通常有人投訴後,執法部門才會受理。投訴有三個渠道,包括旅遊業議會,主要負責業界監管,可以對旅行社進行罰款或停牌;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可以曝光商鋪名單,做出呼籲;第三就是香港海關,按《商品說明條理》等規定執法。特別要指出的是,商鋪的違法經營、強逼購物、誘騙購物等問題,應該向海關投訴,而且需提供證據。
與香港旅遊業相關的機構有三個:其一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轄下的旅遊事務署,主要負責改善旅遊設施,制訂有利旅遊業發展的政策;其二是半官方機構香港旅遊發展局,職責是宣傳推廣香港旅遊及舉辦活動;還有就是旅遊業議會,屬於旅遊業界民間組織,身兼監管職能。
支持者認為以上機構熟悉行業狀況,有利監管,比如2010年旅議會推出「十條」規管入境團確有成效;批評者則認為這些機構功能重疊、互相卸責,「自己人管自己人」不可能奏效。近些年,發生前桌球國手被氣死、惡導遊阿珍辱客、導遊阿蓉與旅客打架鬧上法庭等醜聞後,質疑旅遊業監管的聲音越來越強烈,政府正研究設立旅遊監管局(旅監局)。
面對內地網民發起「抵制香港」行動,香港的確有本土派「順水推舟」、「樂見其成」,但這兩方都只代表極端的、民粹的觀點。香港旅遊業就業人數大概有30萬人,佔全港總就業人數的7%左右,當中大多數人從事基層工作,市況好壞關乎生計。今年以來,香港旅遊業進入調整期,零售業市況低迷,業界擔心今次事件會令旅遊業雪上加霜。
沒有天上掉餡餅的事,不要貪便宜參加低價購物團;
如果遇到強迫購物、誘騙購物等情況,不要當面爭執,可向海關、旅議會、消委會投訴,或尋求警方幫助;
如果購物後不滿意,可以退款:根據旅議會的購物退款保障計劃,內地遊客跟團來港,到已登記的店鋪購物(今次事件涉及的D2珠寶店就登記在冊) ,六個月內有不滿可獲全數退款;
兼聽則明,不要偏聽不負責任的媒體報導,要指責的不是「內地人」或「香港人」,而是兩地旅遊業的害群之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