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提供的事發後現場情況照片。
居民提供的小區物業發出的情況通報。
潤府一期小區內事發樓棟。
南都訊 記者焦明梁 26日,南山區華潤城潤府一期內發生一起高空拋物事件,一名約5個月大的嬰兒被從天而降的蘋果砸傷頭部,隨後被送往醫院救治。記者從南山警方了解到,已對事發樓棟進行了排查,目前事件仍在調查中。據悉,嬰兒被砸後神志仍清醒。記者就此事向華潤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了解情況,截至發稿前暫未收到回復。
警方介入調查,目前暫無業戶承認
27日上午,南山區華潤城潤府一期居民向南都記者反饋稱,小區內發生一起高空拋物傷人事件,一名嬰兒被從天而降的蘋果砸傷頭部。據居民提供的小區物業服務中心在群內發出的情況通報顯示,26日17時15分許,一名奶奶抱著4個月20天大的嬰兒經過5棟時,從高空落下「半個蘋果」砸傷嬰兒頭部,嬰兒送醫檢查發現頭部左側表面紅腫、但綜合表現正常,因年齡太小、不能進行CT檢查,後其轉院至深圳市兒童醫院觀察。通報中稱,事發後物業服務中心報警,警方到達後對事發樓棟進行了排查,暫未有業戶主動承認。
記者從南山警方了解到,26日17時29分許華潤城潤府一期物業工作人員報警稱,小區5棟發生一起高空拋物事件,一名約5月大嬰兒頭部被砸傷,警方到場後對事發樓棟進行了排查,目前事件仍在調查中。據悉,嬰兒被砸後神志仍清醒,後被送至醫院診治,現場則遺留有一未吃完的蘋果的殘骸。
事發樓棟下常有孩童經過,隔壁為一幼兒園
記者前往潤府一期走訪時看到,事發的5號樓棟下常有家長抱著孩子或推著嬰兒車經過。據現場居民介紹,小區除了孩子多,還與一幼兒園僅一牆之隔。記者發現,小區旁的這家愛德幼兒園與此次發生高空墜物的5棟僅相隔一條不到10米的道路。
此外記者還注意到,事發樓棟有近40層高,除一樓大堂門口上方有伸出的遮擋平臺,其他區域僅有綠化帶與樓下道路隔開、並無高空防護設施,樓棟周圍也沒有安裝攝像頭。
前述居民提供的物業服務中心通報稱,小區加裝防高空拋物攝像頭一事已完成預算造價審核,並取得《預算審核造價書》,現正籤訂合同,預計12月中旬進場施工。
記者就此事向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華潤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了解情況,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將會電話聯繫記者。截至發稿前,記者暫未收到回復。
據安居客網站信息顯示,華潤城潤府一期建造於2018年,總戶數達2137戶,小區目前均價為17.9萬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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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今年曾發生女嬰頭骨被洗髮水砸骨折事件
這一高空拋物致孩童受傷事件並非首例。據此前媒體報導,2018年3月,東莞塘廈觀瀾碧桂園小區,一名3個月大女嬰被從天而降的蘋果砸中頭部後被送往深圳市兒童醫院救治,經檢查其為重度顱腦損傷、頂骨粉碎性骨折。今年5月,深圳南山區蛇口街道望海匯景苑小區,一名6個月大女嬰被從高樓落下的兩瓶洗髮水砸中,其頭骨骨折、後腦勺變形。
據南都記者此前報導,相關部門在進行宣傳禁止高空拋物活動中,經現場演示一個200克的蘋果從10樓拋下,可輕易擊碎4毫米厚的玻璃;從19樓拋下,如正中人頭部可能致人死亡。
連結:有關高空拋物法律法規
為加大對高空拋物行為的懲戒力度,國家及地方政府相繼完善或出臺相關法律法規。2019年8月,《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表決稿)通過深圳市人大常委會表決,明確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高空拋物責任。同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其中提到對故意高空拋物,根據具體情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對高空墜物構成犯罪的,也要依法定罪處罰。
今年6月,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草案規定,從高空拋擲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據南都記者此前報導,今年9月,深圳市羅湖區一男子醉酒後從24樓的家中扔下兩塊啞鈴、一輛拖車和其他物品,後其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成為高空拋物入刑後被批准逮捕的羅湖區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