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起涉及帳戶安全險的詐騙案件發布刑事裁定書公布,被告人虛構支付寶被盜刷的事實,騙取理賠金被識破。事實上,與帳戶安全險相關的詐騙案件不勝枚舉,為消費者在線交易提供風險保障的產品,卻也成為詐騙者的目標,這與目前交易場景應用頻率增高,相關保險產品增多不無關聯。
有保險機構注意到,目前已有針對於銀行卡、網銀、手機支付等領域的細分安全險產品與綜合型保障產品,基於應用場景銷售的優勢,針對性較強的產品似乎更有「市場」。未來,帳戶安全險進一步深耕,據業內人士介紹,就要從擴大銷售渠道,提升產品服務,加強道德風險保障等方面入手。
帳戶安全險保障交易風險,卻成詐騙案「受害者」
近日,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一封刑事裁定書,內容顯示,2017年3月,被告人李某虛構支付寶帳戶被盜刷的事實,向支付寶索賠;隨後,李某騙取國泰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泰財險」)根據支付寶籤訂的保險協議而賠付的19.52萬元。當李某再次採用同樣方法試圖詐騙時,被支付寶識破並報案。
據有保險機構了解,該案件進行了兩次審理,其中爭議點之一在於,該案構成詐騙罪還是保險詐騙罪。保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為目的,違反保險法規,採用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製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行為。
就此案件而言,李某騙取的19.52萬元賠付款,是基於國泰財險承保支付寶投保的個人支付寶帳戶資金損失保險。雖然李某為被保險人,但由於該保險合作協議並不對外公開,李某對保險協議及內容並不知情,其主觀上是向支付寶索賠,客觀上也並未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因此並未構成保險詐騙罪。
事實上,類似的詐騙案件不再少數。舉例來說,早在2016年,某男子向支付寶表示自己手機丟失,儲存有支付寶帳號密碼,導致支付寶帳號「被盜」2000元,並表示自己購買過帳戶安全險,要求賠償。在獲得第一筆理賠款後,又用親友帳戶謊稱「被盜」,意圖騙取保險金總額近10萬元。
然而,不可忽視的是,無論類似案件被定性為保險詐騙案或一般詐騙案,只要案件中用戶或平臺投保帳戶安全險,那麼被詐騙的資金往往出自於保險公司的「荷包」。具體來說,不法分子瞄準的,是目前為在線交易進行的兜底式風險保障——帳戶安全險。
當網際網路金融全面鋪陳的當下,「線上交易」成為全民日常,高頻率的應用場景,伴隨的風險也與日俱增,如銀行卡信息被竊取、晶片複製、密碼洩漏等。在此前提下,各類帳戶安全險產品應勢而生。「帳戶安全險切中了目前中國消費者對安全感的訴求,大量的儲蓄資金在線上流轉,消費者需要安全保障,同時基於目前帳戶安全險保費低廉的特徵,帳戶安全險逐漸普遍」,新一站保險網商務總監吳顯敏向有保險機構介紹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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