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永安市旅遊局領導班子成員和各科室(所)
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清單
一、為保證安全旅遊,貫徹落實「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方針,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旅遊實際,特制定本責任制。
二、各旅遊企事業、局機關各科室(所)必須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並制定旅遊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旅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三、市旅遊局成立旅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兼任旅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協調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市旅遊行業安全管理工作,下設辦公室(掛靠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負責全市旅遊安全日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督促指導全市旅遊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安全生產目標、工作重點和主要措施,協調並指導各有關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二)完善安全生產職責,督促局機關各科室(所)、各旅遊企業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和技術標準。落實安全生產職責。
(三)倡導安全文化,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四)組織對全市旅遊行業安全生產進行檢查和各項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
(五)組織對全市旅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重大事故隱患進行調查、研究、評估。
(六)組織召開全市旅遊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安全生產經驗交流會。
(七)定期召開會議,聽取有關單位關於事故隱患治理、事故調查處理、責任制落實等安全生產情況的匯報,研究安全生產突出問題的解決辦法並提出建議。
(八)承辦上級交辦的有關安全生產事項。
局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一)負責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監督管理和指導旅遊安全生產工作。
(二)督促檢查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組織安全生產有關會議;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考核等工作。
(三)制訂並下發有關旅遊安全生產的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四)掌握全市旅遊安全管理動態, 及時了解本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情況並向局領導匯報,供領導決策參考。
(五)組織交流全市旅遊安全監督工作經驗,組織開展旅遊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組織或參與旅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按「屬地管理,分級管理」原則,市旅遊局局長擔任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是其行政區域內旅遊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其行政區域內旅遊安全生產管理負主要責任,並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旅遊部門有關旅遊安全生產的政策、制度和任務,接受市政府的安全工作考核和上級旅遊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考核。
(二)制定旅遊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相關規章制度和其他安全措施;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
(三)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實安全管理人員,落實安全管理經費、辦公場所、交通、通訊、辦公設施等;
(四)主持召開安全領導小組會議、所屬旅遊系統安全分析會、安全生產緊急會議,聽取安全工作匯報,每季度1次以上或者根據安全生產需要及時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匯報,每年2次以上在中層會議召開專題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部署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協調處理安全生產重大問題;
(五)宣布啟動和停止執行「旅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旅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要點」,部署自然災害(颱風、地震、冰雪災害等)和事故災難的防禦應急救援工作,督促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參加對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督促檢查考核局機關各科室(所)和各旅遊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五、市旅遊局分管旅遊安全工作的領導擔任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協助局長抓好旅遊安全生產工作,對其行政區域內旅遊安全生產管理負直接責任,是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並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組織制定、實施旅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督促旅遊行業貫徹執行市政府和上級旅遊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制度和任務。
(二)配合相關部門組織對旅遊企事業單位的消防、食品衛生、交通、電梯等安全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及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
(三)受局長委託,檢查並考核各旅遊企事業單位和局機關各科室(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
(四)受局長委託,主持旅遊部門安全生產管理的相關會議,每季度1次以上或者根據安全生產需要及時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匯報,每年2次以上在中層會議召開專題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解決存在的問題,部署安全生產工作任務,負責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五)組織實施「旅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旅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要點」,組織並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和對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市旅遊局其他領導兼任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對各自分工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具體責任,並配合局長和分管安全副局長共同抓好本行政區域內旅遊安全生產各項工作。
七、市旅遊局機關各科室(所)要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履行各自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職責,「一崗雙責」,互相配合,共同抓好本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市旅遊局各科室(所)安全工作職責如下:
1.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安全工作,包括辦公場所消防、防汛、衛生防疫、保衛等各項安全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和應急救援的宣傳普及工作,開展的各項活動的安全工作。
2.財務室:負責本單位資金安全工作,落實安全管理所需資金;協助辦公室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監管工作,開展的各項活動的安全工作。
3.行業管理科:負責旅行社、星級飯店、A級景區及鄉村旅遊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和應急救援的宣傳普及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文明行業示範點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監管工作,開展的各項活動的安全工作。
4.市場開發科:負責旅遊節慶、會展活動和境內外宣傳促銷中的安全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和應急救援的宣傳普及工作;負責創建A級景區、開發鄉村旅遊及項目施工建設期間安全管理工作;開展的各項活動的安全工作。
5.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負責協調本行業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同時作為旅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旅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旅遊行業安全生產日常管理工作,履行局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制定相關旅遊安全規劃和管理制度,負責安全生產和應急救援的宣傳普及工作,開展各項活動的安全工作;負責對導遊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應急救援知識教育培訓。
八、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接受市旅遊局委託,負責處理旅遊服務質量投訴、旅遊安全投訴、旅遊市場秩序的監督檢查,並接受局領導委派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和對旅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各旅遊企事業單位是旅遊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必須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依法取得經營許可相關證照,在證照核定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所需要的人、財、物投入,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建立、健全和落實本單位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時整改安全存在問題,並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二)各旅遊企事業單位必須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並建立安全生產檔案。
(三)各旅遊企事業應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範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應當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機制,加強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四)全面開展安全達標。深入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為內容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開展安全生產誠信建設,提升服務質量。
(五)各旅遊企事業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並開展安全演練。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同時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十、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市旅遊部門和旅遊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各自工作職責範圍內的安全負直接責任。
十一、健全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有關部門報告重、特大安全事故隱患。接到報告或舉報的單位應立即組織對事故隱患進行查處。
十二、健全安全生產月報制度。各旅遊企事業每月5日前,把上個月的旅遊安全工作情況上報市旅遊局。
十三、健全事故報告制度。按《旅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分級標準,發生安全事故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向市旅遊局和相關部門報告。
十四、健全獎懲制度。對市旅遊部門和旅遊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作出優良成績的,由市旅遊局予以獎勵。市旅遊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造成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除了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外,必須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和第一責任人法律責任。
安全生產管理值班電話:3607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