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公用面積的房屋買賣合同部分無效

2020-12-17 瀟湘晨報晨家居

2011年10月8日,田某、張某與康康房地產公司籤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由田某、張某購買康康公司的門面一套,建築面積為373.42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308.61平方米,總購房款為2645681元。籤訂合同後,田某、張某向康康公司繳納了房款1325681元,剩餘購房款1320000尚未支付。康康公司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將房屋交付田某、張某使用。此後,田某、張某以所購房屋包含消防通道為由,拒絕支付購房餘款。康康公司遂起訴請求法院判決田某、張某支付餘款。

一審法院認為本案是一起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雙方應按照合同中約定履行相應義務,判決張某、田某應當按照約定在產權過戶後60日內支付剩餘款項1320000元。張某、田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委託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勘測規劃院彭水分院對爭議房屋進行了測繪,認定康康公司出售給田某、張某的門面房包含了建築面積為43.58平方米(套內面積為36.02平方米)的消防(共用)通道。二審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請求認定雙方買賣合同中涉及消防(共用)通道的部分無效,康康公司只能對買賣合同中有效部分主張權利,即按有效出售的建築面積計價,遂依法改判張某、田某按照支付康康司購房餘款1011235.4元。

【以案釋法】本案的爭議焦點是:包含消防(共用)通道面積的購房合同的效力。

合同效力是法律賦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產生的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求當事人履行並承擔違約責任。合同的效力分為四大類,即有效合同、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變更和可撤銷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康康公司出售給張某、田某的門面房中包括了消防(共用)通道,該消防(共用)通道屬於公用面積,依法不能作為門面出售,但因買賣雙方均未請求解除合同或合同全部無效,法院只能認定雙方買賣合同中涉及消防(共用)通道的部分無效,康康公司只能對買賣合同中有效部分主張權利。即按有效出售的建築面積計價:373.42平方米-43.58平方米=329.84平方米。總價款為:329.84平方米×7085=2336916.4元。扣除已經支付的1325681元,還應支付2336916.4-1325681=1011235.4元。康康公司已經將門面房交付給張某、田某,並為其辦理的房產證,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義務,張某、田某辯稱其不支付房款屬於行使不安抗辯權缺乏事實基礎,其理由也不成立。

本案中,商品房是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驗收的建設工程。在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驗收後,建設單位不能隨意改變原消防設計,將原設計用途為消防通道的部分作為門面進行銷售,導致消防通道事實上的減少,為火災發生後的人群疏散埋下隱患,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了潛在的威脅。開發商將消防通道作為門面銷售的行為顯然損害了公共利益,應屬無效行為,少部分開發商為了私利置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於不顧的行為應該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評價,司法裁判理應回應人民群眾的其生命財產安全基本生存利益的關切。

【來源: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

相關焦點

  • 包含公用面積的房屋買賣合同部分無效
    2011年10月8日,田某、張某與康康房地產公司籤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由田某、張某購買康康公司的門面一套,建築面積為373.42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308.61平方米,總購房款為2645681元。
  • 為避稅籤訂的「陰陽房屋買賣合同」並不全部無效
    對於案涉房屋交易價款,上訴人在一審中主張為130,000元,在二審中主張為136,500元,二者有出入;合同價款為130,000元的房屋買賣合同中載明交易標的僅是面積為80㎡的房屋,不包括屋外無產權登記的廁所、廚房及屋內的家具、家電,即該合同標的僅為雙方當事人交易標的中的一部分,故130,000元不能反映雙方所交易的標的物的總價款;合同價款為136,500元的房屋買賣合同系雙方當事人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時應房管局的要求所籤訂
  •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後,買房人再次賣出房屋是否有效?
    2019年,劉志偉以購買房屋時周亮、趙冰是城鎮居民戶口,購買宅基地違反法律規定為由,起訴至朝陽區人民法院,要求確認1、劉志偉與周亮於1998年5月7日籤訂的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無效;2、確認周亮與趙冰籤訂的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周亮認為周亮與劉志偉之間的合同有效。至於周亮與趙冰之間籤訂的合同是否有效不清楚,請求依法裁決。
  • 為避稅籤訂的「陰陽房屋買賣合同」並不全部無效
    對於案涉房屋交易價款,上訴人在一審中主張為130,000元,在二審中主張為136,500元,二者有出入;合同價款為130,000元的房屋買賣合同中載明交易標的僅是面積為80㎡的房屋,不包括屋外無產權登記的廁所、廚房及屋內的家具、家電,即該合同標的僅為雙方當事人交易標的中的一部分,故130,000元不能反映雙方所交易的標的物的總價款;合同價款為136,500元的房屋買賣合同系雙方當事人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時應房管局的要求所籤訂
  • 專業房產律師:為貸款虛假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原、被告籤訂《T市存量房屋買賣協議》時均無房屋買賣的真實意思表示,上述協議應屬無效。原告及第三人楊Q多次催促被告將上述房屋產權恢復登記至原告名下,但均被拒絕。該房屋系原告唯一住房,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故提起訴訟,望判如所請。被告辯稱楊C辯稱,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起訴中陳述的內容不完整,故意迴避原告和第三人楊Q協議的內容。
  • 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關於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
    、市房地產交易所、市房地產勘察測繪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面積分攤的行為,保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會所、儲蓄所、娛樂活動室等經營性用房,居委會、派出所使用的房屋,不能作為公用建築進行分攤。
  •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於是,一些在城市居住的人,可能打算在農村買一套房屋居住,但是問題來了,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滿足下面兩個條件:1、買賣雙方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2、籤訂的合同沒有違反法律相關法律規定。
  • 法律常識丨訂房屋買賣合同的30個法律要點!你一定要知道
    合同附件也要留意 商品房買賣合同除主合同外,還包含四個附件,即房屋平面圖、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裝修設備標準和合同補充協議。 (1)房屋平面圖應標明每一個房間具體的尺寸以及牆體的寬度,還應標明陽臺的大小、空調機位等具體的設備位置。
  • 夫妻合謀虛假買賣房屋套取貸款 非真實意思表示合同被判無效
    周先生將魏女士起訴至法院,要求確認雙方房屋買賣合同無效,並將房屋恢復登記至自己名下。日前,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特殊」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判決確認二人所籤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訴爭房屋應恢復登記至周先生名下。原告周先生訴稱,2005年,其父母為其購買海澱區房屋一套並登記在自己名下。2007年,其與魏女士登記結婚。
  • 8種情形房屋租賃合同無效|附正規合同範本
    6、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築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7、租賃期限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8、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人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提出問題】有人諮詢,非本村的人員到村裡買賣房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合同有效嗎?會出現什麼法律後果?【歷程分析】由於我國的房屋和土地是一體的,買賣房屋的同時,土地也跟著轉讓了。本村經濟組織內部,可以進行農村房屋買賣,經過相關批准,是合法有效的。其他非本村經濟組織的人來買房,在轉讓房產的同時,也處分了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權是集體所有的,個人無權處分,違反了土地管理法的強制性規定,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合同是無效的。
  • 合同糾紛:小產權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2016年6月25日,邱某將其中的一套以每平米3500元(當地大產權房的價格為每平米4500-5000元)的價格賣與外地來此做生意的趙青山,雙方籤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並已實際履行。2018年9月趙青山聽說國家要整治小產權房建築,擔心房屋被拆除,遂反悔要求退房還款,邱某不同意,趙青山訴至法院,要求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要求邱某退款。
  • 法律常識丨訂房屋買賣合同的30個法律要點!你一定要知道
    合同附件也要留意 商品房買賣合同除主合同外,還包含四個附件,即房屋平面圖、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裝修設備標準和合同補充協議。 (1)房屋平面圖應標明每一個房間具體的尺寸以及牆體的寬度,還應標明陽臺的大小、空調機位等具體的設備位置。
  • 「微普法」如何認定城鎮居民買賣農村房屋的合同效力?
    根據國家政策,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購買農村宅基地或者房屋而與農民所訂立的買賣合同應當認定無效。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出賣人對合同無效負主要責任的,應當賠償買受人的信賴利益損失。
  •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提出問題】有人諮詢,非本村的人員到村裡買賣房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合同有效嗎?會出現什麼法律後果?【歷程分析】由於我國的房屋和土地是一體的,買賣房屋的同時,土地也跟著轉讓了。本村經濟組織內部,可以進行農村房屋買賣,經過相關批准,是合法有效的。其他非本村經濟組織的人來買房,在轉讓房產的同時,也處分了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權是集體所有的,個人無權處分,違反了土地管理法的強制性規定,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合同是無效的。
  • 以虛假意思籤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原告陳某1訴稱,2010年9月,其基於為孩子購買二套房的考慮,與被告陳某2協商一致將訴爭房屋過戶到被告名下,雙方籤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自行成交版,合同編號:CWxxxxxx),約定:出賣人所售訴爭房屋,該房屋所有權證號為X京房權證昌字第XXXX號;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890000元。
  • 【普法課堂】房屋買賣「陰陽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轉需
    二、房屋買賣過程中「陰陽合同」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形:1、買賣雙方當事人籤訂兩份《房屋買賣合同》,一份合同為對內的「陰合同」,也是買賣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另外一份「陽合同」約定的房屋價格高於房屋實際價格,用於房屋管理部門備案及銀行按揭貸款,以達到促成交易、取得貸款、買方減少交納首付款等目的;2、雙方籤訂兩份《房屋買賣合同
  • 農村房屋買賣稅費有哪些 農村房屋如何進行買賣
    2、售房者必須對該房屋有佔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對於共同共有的人員來說,其中一方若單方面處分房屋的,該房屋買賣合同將被視為無效。3、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將不能再申請購買宅基地。如果購房者不符合該條件,將無法進行農村房屋買賣交易。
  • 丈夫「賣」房給情人不要錢 法院:買賣合同無效
    丈夫「賣」房給情人不要錢 法院:買賣合同無效     包工頭李波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以買賣為由過戶給「小三」趙璐璐,反被妻子告上法院。
  • 老人百元賣房給大兒子 法院判決買賣合同無效
    老人百元賣房給大兒子 無效!  法院認為:老人賣房未提交妻子同意證明 侵害了妻子合法權利  毛老先生將夫妻共有的一套房產以100元的價格賣給大兒子,其他子女得知房子過戶後,認為大哥是通過低價買賣的方式想獨佔父母的房屋,侵害了他們作為繼承人的合法權益。記者今日獲悉,西城法院判決父子二人的買賣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