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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公用面積的房屋買賣合同部分無效
籤訂合同後,田某、張某向康康公司繳納了房款1325681元,剩餘購房款1320000尚未支付。康康公司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將房屋交付田某、張某使用。此後,田某、張某以所購房屋包含消防通道為由,拒絕支付購房餘款。康康公司遂起訴請求法院判決田某、張某支付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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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後,買房人再次賣出房屋是否有效?
2002年,周亮將院落及房屋賣予趙冰。周亮及趙冰均認可雙方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合同關係,但均未在指定答辯期內提交書面的相應合同。 經查,趙冰戶口顯示戶別為農業家庭戶口,住址為馬各莊村***號,並顯示其於2003年9 月3日由朝陽區高碑店鄉***號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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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賣的農村私宅拆遷了 原房主起訴請求判買賣合同無效
10年後,該房屋拆遷,這對夫婦將親戚告到法院,請求判令買賣合同無效。12月10日,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特殊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作出維持一審的終審判決,駁回原告張某、蔣某夫婦的訴訟請求。張某、蔣某夫婦和陳某系遠房親戚。2009年,張某、蔣某夫婦想在老家蓋一幢新房,但資金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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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合同無效怎麼辦?
胡先生對於不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不能過戶十分擔心,中介公司說,這些經濟適用房雖然暫時不能辦理過戶手續,但買賣雙方完全可以先籤買賣合同,再到公證處去辦理轉讓公證,公證的法律效力和房產證是一樣的,五年期滿再去辦過戶,他們中介公司都是這麼解決的。 胡先生被說動了,很快在中介公司的幫忙下,找到了豐臺區的一所房子,80平米,65萬,比市場價便宜了近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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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小產權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2016年6月25日,邱某將其中的一套以每平米3500元(當地大產權房的價格為每平米4500-5000元)的價格賣與外地來此做生意的趙青山,雙方籤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並已實際履行。2018年9月趙青山聽說國家要整治小產權房建築,擔心房屋被拆除,遂反悔要求退房還款,邱某不同意,趙青山訴至法院,要求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要求邱某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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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合同價格條款無效買方欲哭無淚 買賣雙方及中介均有風險
徐女士通過中介表示有什麼問題可再商量,但何先生態度強硬,給中介公司發函,表示雙方籤訂的《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和中介做的網籤合同約定的價款不同,屬於「陰陽合同」,依照《合同法》的規定,「陰陽合同」無效。何先生表示,既然房屋買賣合同無效,他願意退還徐女士已付的首付款。可這是徐女士給孩子買的學區房,怕耽誤了時間,孩子的戶口不能順利遷入,影響孩子入學,她就主動讓步,願意再加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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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丈夫十幾年前賣房妻子現在反悔 法院駁回訴訟請求
十幾年前丈夫與別人籤訂了房屋買賣協議,當事人當時就將錢款付清,並住進了房屋。但該房屋的產權證2016年才辦理取得,現在其妻認為丈夫與他人買賣房屋時,她沒有到場,不知情,也沒有籤字為由訴至太湖縣法院,請求確認其丈夫朱某與路某籤訂的房屋買賣協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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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提出問題】有人諮詢,非本村的人員到村裡買賣房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合同有效嗎?會出現什麼法律後果?原告認為,被告徐國彬將本屬於兩人共同共有的房屋在未徵得原告同意的情況下出售給第三方,而第三方在明知該房系兩人共同共有的情況下,僅與一人籤訂買賣合同,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且該轉讓行為涉及農村宅基地,依法不得私自出售、轉讓,故原告具狀法院,請求法院支持其上述訴訟請求。徐國彬辯稱,我賣房屋時確實沒有經過家裡人同意,糊裡糊塗就將房屋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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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賣、定金退還、房屋無法過戶……破解「房屋買賣合同」27個...
清朗天空感受法治新生態「一房二賣」「定金退還」「房屋無法過戶」「戶口無法遷出」及「學區房」等問題在二手房買賣糾紛中所佔比例最高。為什麼這類問題層出不窮,無法杜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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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百萬元買到「兇宅」 中介瞞真相合同無效
就此,本期「說事釋法」精選了我省法院近期宣判的幾起典型案例,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啟示。 案例一:新購二手房漏水買家順利討回5.5萬元 高女士在中介的介紹下,準備購買顧先生夫婦位於鼓樓區某小區五樓的一套商品房。去年1月,她和顧先生夫婦、房產中介三方籤了房屋買賣合同、交易服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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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死前立遺囑將房產送情人 法院判決遺囑無效
所幸,法院最終判決遺囑無效。 法院的判決,基於四個字「夫妻忠實」。當今社會,人們的物質生活越來越豐富,包養「小三」的現象屢有出現,有人為博紅顏一笑,要啥給啥,這種行為顯然違反了夫妻忠實義務,更侵犯了合法配偶的財產權。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這「夫妻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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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稅籤訂的「陰陽房屋買賣合同」並不全部無效
本案中,上訴人經證人李某介紹實地查看案涉房屋,與被上訴人協商好交易價款後,上訴人支付定金50,000元,之後雙方先後籤訂了合同價款分別為130,000元和136,500元的房屋買賣合同。從雙方交易過程看,雙方對於案涉房屋現狀、產權登記情況及交易標的是清楚明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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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工抵房需要知道哪些事項?以房抵償工程款所籤商品房買賣合同...
因此買家要購買「工程抵押房」,就必須與開發商籤訂購房合同,而與債權公司籤訂的購房合同無效。如果債權人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獲得了房屋所有權證,那麼買房人就不應與開發商籤購房合同,而應與債權人籤合同,相當於購買二手房。二、明確問題承擔方。既然合同是與開發商籤的,權利義務當然由開發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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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經適房未滿年限交易合同無效
新華社上海9月17日專電(記者黃安琪)經濟適用房的價格往往低於市場價,但是也有交易年限等政策限制。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起案件,認定未滿年限的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無效,賣家歸還購房款及利息。 上海市民馬先生與老伴想要改善一下居住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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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之合同效力與物權效力區分
次年,周某因生意虧損,欲將該房出售。朋友李某知悉後欲購買周某房屋,經過洽談,周某將該房作價60萬元出售給李某雙方於2009年8月15日籤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合同籤訂當天,李某支付了購房款50萬元給周某,周某將房屋產權手續交給了李某,雙方約定在兩個月內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後由李某支付完餘款。合同籤訂次日,周某外出務工,雙方失去聯繫,後李某亦外出務工,買賣房屋一直未能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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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後才知賣家所謂「丈夫」曾在房中病危,法院:不屬「兇宅」
文/羊城派記者 董柳佛山的張女士在賣房時找人冒充患病去世的丈夫,房屋賣出去後,買家肖女士才知道她的丈夫患病去世的消息,認為該女子賣的是「兇宅」,構成欺詐,於是起訴。佛山市三水區法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該房屋不屬非正常死亡意義上的兇宅,駁回買家肖女士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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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審理李玉蘭與馬海濤買賣合同糾紛案民事判決書
原告李玉蘭與被告馬海濤一般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李玉蘭及其委託代理人陳旭、王立則,被告馬海濤的委託代理人董秀梅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李玉蘭訴稱:2002年7月1日,我與被告馬海濤籤訂了房屋買賣協議,約定由我購買位於北京市通州區宋莊鎮辛店村房屋8間及院落,房屋價款45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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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房賤賣後賣家反悔欲毀約,威海榮成法院:合法協議豈能出爾...
近期,威海榮成法院就審理了一起為圖得利,未等安置房竣工便出售樓房,眼見房價飆升又撕毀協議拒不認帳的案子。喜逢拆遷想賣房,合同籤完房價漲,賴帳不賣2017年,威海榮成某村進行城中村改造,全體村民房屋拆除以置換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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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買賣雙合同的糾紛處理!|上海房產糾紛律師
(一)基於合同是否無效的分析 1.認定「合同有效」的司法實踐 通過對各地房屋買賣「雙合同」糾紛司法案例的梳理,筆者發現基礎爭議在於裝修合同的法律效力,其中通過主張裝修合同無效而不再繼續支付或要求退還「裝修款」者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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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什麼情況下買賣可破租賃合同?
定製房產與法拍房貸款的整體解決方案「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主要是為了保護善意租客,在房屋產權變動過程中,不因產權的變動而影響已經生效的租賃合同。按理說房子有租約在拍賣公告中會標註出來,但在實際操作中,有租約卻沒被標註出來的例子也屢見不鮮,這主要是因為法院受限於人力有限等原因,比如在前期調查中,並未被主動告知有租約。這就導致了買法拍房會遇到有租約的情況,那如果不幸遇到了,又該怎麼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