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以這樣的方式上電視做檢討,教育工作者可以這樣被羞辱嗎?
俗話說:「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裡」最近貴州一位女教師以這樣的方式上電視了,難道教育工作者就應該為此感到慚愧嗎?
發生在貴州省福泉市的一次女教師上電視事件,引發了網絡熱議。這位女教師因為違反了交通法規(在人行道上騎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屬於違法行為。
該市文明辦要求其在電視臺進行公開道歉。不僅這位女教師在電視臺做了公開的檢討,女教師所在學校的副校長也通過電視臺公開致歉,他說:「發生這樣的事情,作為教育單位我們感到很慚愧。」有的網友表示這樣的曝光手段過於嚴苛,不值得提倡和推廣。大家都覺得處理得過了,小題大做了。
具體有三大觀點:
觀點一:違法公開曝光是對人的不尊重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非機動車在人行道上行駛,應該給予警告或罰款的處罰,並未規定該行為需要進行曝光和公開道歉。所以,讓女教師在電視臺做公開道歉屬於違法行為,違反了對公民人權的基本尊重,這有損於對公民隱私的保護。
觀點二:教育工作者應當成為社會尊重的對象
尊師重教是社會風尚和美德。為什麼我們要尊重教師,不是為了教師自己,而是為了我們的下一代。我們很難想像學生看到自己的老師被公開曝光在電視臺上,原因是她在人行道上騎車,孩子們會作何感想?
我專門問了孩子,如果是你的老師在人行道上騎自行車,需不需要他在電視上進行公開道歉?孩子說完全不需要啊,錯了改正了就可以了,他自己知道就可以了,沒有必要讓大家都知道啊!這樣的道理連小學生都知道,為什麼我們的相關執法部門不知道?因為我們缺乏對人的基本尊重,缺乏對教師這一弱勢群體的諒解,恨不得打倒再踩上幾腳而後快。
觀點三:城市的文明程度更多體現的是一座城市的溫度
很難想像福泉市的廣大市民面對這樣一所城市,他們的城市治理的方式和水平,也就是城市治理人的執法理念、施政舉措會作何感想?城市管理者要弘揚中國傳統文化的精髓,關注精神人文素養,用文明引導文明,用溫度彰顯風度。
中國古代有一些陋習,比如說遊街示眾,給人感覺就是把這種陋習延續到了現代,只不過換了一種方式在執行。
我們看到電視裡抓到的殺人犯、搶劫犯、強姦犯,都會用馬賽克遮擋住他們的面部,有的會罩上黑口袋,有的會用衣服遮住手銬。包括對賣淫嫖娼者也都不會公開他們的身份、單位以及他們的形象,這是基本的對人的尊重。
生而為人,尤其是在中國這樣一個國度,都是比較看重臉面的。所謂「人活臉樹活皮」,「打人不打臉,罵人不揭短」這是老百姓都懂的道理啊!這樣一種公開示眾是企圖採用殺雞儆猴的方式來粗暴制止一些不文明的行為。
讓城市管理缺乏溫度,這座城市的人或許會因為這樣的執法手段而遠離這座城市,更不要說外來人口會選擇移居到這樣一座城市來。所以城市治理人員的水準對於城市的發展至關重要。
結束語: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有人用這句話來說教師犯了錯誤為什麼不能道歉?是不是犯了錯誤就要道歉?沒有法律規定犯了這樣的錯誤必須道歉,更沒有規定必須公開道歉。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為什麼對吃財政飯的教師和副校長採用電視臺曝光道歉表態的方式處理人行道騎自行車的行為?值得我們品一品其中的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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