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描寫歐洲的小說或者影視中,經常能看到男爵這個詞。在歐洲可以說爵位就是貴族的代表,比如著名的索爾茲伯裡女伯爵,德庫拉伯爵,都是當時的大貴族。莎士比亞的作品中也有威尼斯公爵,提修斯公爵等等。而中國古代同樣有著公、侯、伯、子、男的爵位組成,為什麼很少在作品中看到呢。
實際上,爵位制度在我國自古已有,只是因為西方的爵位也恰好分成了五級,所以就這麼翻譯了。在歐洲,這些爵位的意義和中國不一樣,擁有的權力也相差很大。簡單來說他們的爵位都是有封地而且世襲的,而且在各自的領地上有著極高的自治權。英國首相老威廉·皮特在演講中形容這些貴族的領地:「風可進,雨可進,國王不可進」。
古代歐洲的爵位制度
爵位是歐洲封建君主國內分封貴族的等級制度。根據記載在中世紀就已經出現了爵位制度,近代很多歐洲國家也繼續沿用。古代歐洲的爵位高低一般通過佔有土地的多少來確定,可以分成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五個等級。
公爵是貴族中的最高級,在拉丁文裡有統帥的意思。初期的公爵都是日耳曼或者羅馬的軍事首長,後來隨著封建社會的發展和中央集權集中,公爵開始作為國家的最高層部分。以英國為例,14世紀之前的公爵只有王室有資格被封,15世紀後才出現了少數非王室公爵。
侯爵是僅次於公爵的貴族階級,初期就相當於中國的藩侯。在查理曼帝國分裂後,侯爵成為了大領主的代稱。伴隨封建王權的加強,侯爵地位也跟著增加。直到14世紀後才確定侯爵地位在公和伯之間,在羅馬帝國時期,伯爵指的是皇帝的隨從,也有的在地方做官。
羅馬帝國崩潰後,伯爵也可以成為一個世襲的大領主。隨著封建等級制度完善,它的地位慢慢降低,最終作為侯爵之下子爵之上的第三階級。實際上伯爵是西方最早出現的爵位,13世紀之前一直是最高的等級。
公元八世紀,法蘭克國王查理曼冊封了第一位子爵,並在之後慢慢傳到了歐洲其他國家。一開始的子爵只是伯爵的副官,之後才作為封建等級的其中之一獨立存在。男爵是封建貴族中的底層,1387年查理二世冊封了當時第一位男爵後,它才成為正式的爵位。
這五個爵位都分為可繼承和不可繼承,世襲的貴族可以由自己的兒子繼任,終身貴族則不能傳給別人。歐洲歷史上,伯爵出現的最早,子爵出現最晚。有說法指出在公元九百年的時候就已經有了伯爵的稱呼,而直到1440年子爵才被確定。由於在很長的時間裡,男爵佔據了貴族中的大部分,因此也常常用男爵一詞來代表貴族。
古代中國的爵位制度
中國的爵位制度,從夏商時期開始,一直到中華民國時期結束。中間貫穿了三千多年,在不同的朝代也有著不同的改變。
先秦時期
《通典》記載,「自堯、舜以及夏朝,置五等爵」。
商朝分為三等,也就是公、侯、伯,最早的實物資料也出自商朝。周朝則是再次分成五等,都可以傳給後代並且擁有封地。
之後的春秋戰國時期,由於諸侯相互兼併,國土越來越大,大多開始採用郡縣制。諸侯國們廢除了之前的等級制度,開始採用一些新的爵位,比如徹侯和君。這些等級權力相較之前變小了許多,但也都有不同大小的食邑,並且有的可以世襲。
秦漢時期
商鞅變法後,秦開始推行軍功制度,分二十等爵。人們只有通過戰場上的軍功才可以獲得爵位。其中徹侯和關內侯可以擁有自己的食邑,其他爵位則和普通官員一樣領取俸祿。
那時候的爵位雖然權力不一定很大,但是給了百姓一個明確的上升空間。秦國就是通過包括二十等爵在內的新法,國力逐漸變得強盛,最終統一了全國。
西漢初期沿用秦的爵位,另外還有專門的封王。開國封了幾位異姓王,在漢高祖時期將他們都除去後,為了確保家天下的穩定,防止地方叛亂,規定之後的王爵只能分給皇族。推恩令後,這些封的諸侯王只能在一個郡的範圍內,只有一部分經濟權力,從此失去了作亂的資本。
漢武帝時期,為了籌集軍費,曾經賣官賣爵,導致爵位水分太大,二十等爵已經沒有了權威。因此後來建立了十一級爵位制度,權力同樣不高並且允許購買,因此作用不大。
魏晉南北朝
曹操廢除了之前失去公信力的二十等爵、十一等爵。魏文帝黃初年間,將爵位分成九個等級,除五等爵增加了王、縣侯、鄉侯、關內侯。其中上三等有自己的封地和稅收,下六等則只有稅收,沒有封地。魏制中規定皇子封王,王的庶子封鄉公,公的庶子封亭伯。
西晉爵位又變成了十八級,包括開國郡公、開國侯等等。其中王只封給皇子,公侯伯子男專門分給宗室,制度與之前發生了很大改變。西晉封的諸侯王擁有獨立的軍政權力,鄉侯以下沒有封邑。
之後的南朝基本沒有變化,陳時增加了郡王爵、藩王爵。北魏初期實行五等,景明後實行十一等,允許功臣封王。北齊實行五等爵和封王,北周同樣是先實行五等爵,後改為十一等爵。
隋唐宋元
隋文帝時期設立九等爵位,隋煬帝時只保留了王、公、侯三等,將其他等級全部廢除。唐朝分成親王、國公、縣侯等等共計十等。大多數的爵位僅是虛職,只擁有食邑,沒有政治權力。只有小部分實封可以獲得封地的賦稅。
宋朝的爵位制度和唐基本相同,但是宋朝沒有世襲罔替的例子,大部分都是只能跟隨個人,身死即消。除此之外,宋朝的食邑相對前朝比較低。遼的制度與唐相同,金將爵位分為九等。
成吉思汗建國之後,政治制度比較粗糙,實行分封制度。蒙古人在中原劃佔領區,對中原經濟造成巨大傷害,之後不得不廢除分封,採取封爵。元朝爵位分八等十級,其中王只能封給蒙古貴族,親王和國王分給宗親。
明清時期
明朝初期繼承五等爵制,之後改成三等,廢除子、男,規定只有軍功才能封爵。明朝的三等爵位只有名號和俸祿,沒有食邑。王只能給皇族,並且世襲罔替,也有部分爵位名額專門給忠臣和前人福澤的。明朝除了爵位制度,還有四等鐵券起著類似作用。
清朝爵位分成宗室、功臣、外藩蒙古三種。其中宗室分為十四等二十級,並且分為功封、恩封、襲封、考封四種方式。功臣共分二十七等,有的世襲,有的只能個人。外藩蒙古分成十七等,主要是給蒙古等少數民族的。
兩種五等爵位制度的差別
歐洲的爵位其實就類似我國古代分封的諸侯王,在自己的封地上有著至高的權力,他們只需要在國王有困難的時候接受徵召。西方由於沒有科舉制度,階級固化,各個貴族之間幾乎都有一些血緣關係,所以可以看到幾個國家的爵位是通用的,甚至還有這個國家的貴族去別的國家當國王的現象。
而在中國,由於分封制早早廢除,中央集權制度的發展,爵位更多只是作為一個稱號。秦漢、魏晉時期的爵位幾乎只有武人能憑藉軍功獲得。唐朝時期常常把爵位的分封作為拉攏臣子的手段。宋朝重文輕武,爵位泛濫,比如司馬光是公爵,王安石甚至封王,但是實際權力沒有多少。
我們可以發現,西方男爵非常多,大公爵大伯爵則只有幾個。相反中國高級爵位很多,開國功臣幾乎人手一份,而中等爵位卻不大常見。歐洲的爵位就代表了社會資源的分配,因此基本呈現金字塔型,男爵作為普通貴族的最高端,代表了貴族階級。中國的爵位則變成了榮譽,只封不建。
隨著時代的發展,亞洲的爵位制度已經消散了,而歐洲的爵位制度沿用至今。除了爵位,它代表的等級制度也依然存在。今天的西方階級固化的現象依然嚴重,除了那些男爵、子爵,普通人依然在自己所處的等級下,按照所處的規則生活。
中國和歐洲由於不同的地理環境、社會發展,產生了兩種截然不同的現象。通過兩種五等爵位的比較,我們能看出封建制和中央集權的巨大差別。歐洲有大量男性群體,中國對這個群體完全不重視,這其實就是權力架構的不同導致的結果。這兩種制度沒有好壞的差別,都是符合當時時代背景而產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