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停車超3分鐘罰款引爭議
聽聽交警釋疑新規
晉江新聞網11月4日訊 晉江機場新規11月1日起施行後,引起市民廣泛關注。其中不乏贊成之聲,認為新規讓機場管理更加有序,為群眾出行帶來便利的同時也保障了人身、交通安全;也有人提出質疑:為何要實施這樣的規定?限停3分鐘會不會太短?記3分的處罰是不是太重?這一規定能起到實際效果嗎?
昨日,參與晉江機場交通新規制定工作的泉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直屬機動大隊副大隊長曾凌接受了晉江新聞網記者採訪,就機場新規中相關管理措施進行說明,並回應了市民的疑問。
疑問1:
為何施行這一規定?
對於施行新規的目的,曾副大隊長說,航站樓前的道路是機場車輛通行道路,並非用於車輛停放。據記者了解,在同一時間段,機場常有多個航班到站或起飛,這時客流量會突然增大,而接客車輛常提前到達並停放在航站樓前,送客車則無法近距離停靠,一旦遇到延機,車輛滯留情況更加嚴重,而下一時間段又有航班到達或起飛。由此,車輛越積越多,極易陷入一個惡性循環的狀態。
曾副大隊長介紹,未實施新規前,航站樓前基本每天都會出現交通秩序混亂、車輛滯留、喇叭聲此起彼伏的情況,車輛加塞、碰撞、刮花時常發生,「白天有3位民警和6位協管員執勤,面對現場混亂的秩序,現有警力顯然不夠」。
此外,一些車輛較難管理,常被交警勸離後,開車繞一圈後又停到航站樓前。「若不進行管理,現場交通秩序混亂極易造成事故,市民出行不便也容易出現登機延誤等情況。」
疑問2:
「限時3分鐘」是否太短?
晉江新聞網記者多次在機場採訪時,都有送客車主表示,限時3分鐘有些短。「拿行李,與親人朋友道別一下,3分鐘顯然不夠。」「同一航班車都差不多同一時間段到達,車多人多,感覺時間就是不夠用。」「出行的有老人小孩,行動緩慢,3分鐘太少了。」……
對此,曾副大隊長解釋說,在相關法律法規中,「即停即走」是不允許車輛停靠一段時間的,要求駕駛員不得離車,乘客下車後車輛必須馬上離開。機場交警部門出於人性化管理,才增加「限時3分鐘」這一規定。
他補充說,3分鐘時間的設定是經交警現場實地調查並模擬數次得出的一個較為合理的停靠時間段,「3分鐘不會太短以至造成旅客匆忙,也不至於太長造成交通擁堵車輛滯留。」
「雖限時3分鐘,但如遇特殊情況還是有度可調控的。」曾副大隊長說,如遇到團隊、殘疾人、老人小孩出行或是其他特殊情況,駕駛員或旅客可告知現場執勤交警,交警會依據現場情況進行處理。
疑問3:
「罰款150元扣3分」是否太重?
還有一些車主認為,記3分的處罰有些重,「駕駛證也就12分,一次3分未免過重。」「實際送客時時間很難把控,又不是故意為之,對於罰款能接受,但被扣3分就覺得有些冤枉。」……
曾副大隊長表示,公安交警部門在機場內所規定的、準許的臨時停車區域、全段禁停區域等,都設有禁令標誌、指示標識,對於違規車輛,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中「違反禁令標誌指示」予以罰款150元並記3分的處理。
據了解,新規借鑑了福州機場和廈門機場監控抓拍的交通管理方式,施行接送分離違規處罰。此外,從11月10日起,泉州市交巡警、泉州市交通委將聯合重點整治泉州兒童醫院、泉州市中醫院、泉州第一醫院、第二醫院、新車站、中心客運站等路段交通秩序,利用道路高清視頻監控查處違反禁令標誌指示行為,對查處到的車輛處以罰款150元並記3分的處罰。
疑問4:
新規能達到效果嗎?
那麼,新規的施行,能否切實改善機場的交通秩序呢?
據統計,平均每天有近5000輛車進出晉江機場,機場交警曾對未實施新規前違規車輛進行統計,發現一天有近千輛車出現違停。「如此大的數字,與之前機場引導標識不夠明顯和市民規範停車意識薄弱不無關係。」曾副大隊長說,在新規正式施行前,機場加強宣傳和引導力度,並建立相關成套配備設施,新規施行後,違停數量明顯減少。
晉江新聞網記者從機場交警部門獲悉,新規執行首日,有270輛車違反禁令標誌指示,被處罰款並扣分;2日共抓拍192輛車違反禁令標誌指示,其中送客車輛未即停即走並超過3分鐘的54輛,接客車輛未按位停車的138輛;3日共抓拍97輛車違反禁令標誌指示,其中送客車輛未即停即走並超過3分鐘的16輛,接客車輛未按位停車的81輛。
據介紹,新規施行後,接送客車輛開始有意識規範停車,但仍有一些接送客車「我行我素」:2日中午1點22分20秒至2點27分38秒,一輛白色轎車停放在舊航站樓前長達1個多小時;中午1點41分56秒至2點11分53秒,一輛黑色轎車停在機場改建工地區長達30餘分鐘。
「新規剛施行,能否起作用、成效是否顯著,都需要一段時間。」曾副大隊長表示,對於有市民提出是否有其他措施能代替「罰款扣分」或是對現有規定進行改善,這些都需要過一段時間看新規的實施情況,而在此期間仍將嚴格按規定執法。「違停扣分罰款是手段,讓交通暢通才是目的。」曾副大隊長說。(記者 柯雅雅 秦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