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實現「一地一市」目標,助力我市打造全省雙輪驅動的遵義「火車頭」,特制定優化營商環境28條措施。
一、政務服務提速增效
1.再造政務服務流程。全面推進一窗分類受理,按照無差別一窗和分類一窗兩種模式推進「綜合窗口」改革全覆蓋。從方便企業和群眾「一件事一次辦」的角度出發,圍繞申請條件、申請材料、申報方式、受理模式、審核程序、發證方式、管理架構進行系統再造,實現一件事、一窗辦、一次辦。
2.提升政務服務水平。著力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化水平,完善政務服務事項審查要點,編制審查手冊,實現標準審批、陽光審批、公平審批。推進公共服務事項進駐政務服務大廳,接入貴州政務服務網,優化公共服務流程。堅持立足「小切口」,做好改革「大文章」,打造「遵滿意」政務服務品牌。
3.深化線上線下融合。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一站式、一網辦」,「應進必進」事項全部進駐實體大廳和貴州政務服務網。除法律法規規章有明確規定、資料涉密或敏感事項等情況外,政務服務依申請事項100%開通網上辦事,提升各類政務服務事項網辦率,70%政務服務事項實現零跑腿。
4.大力推進全省通辦。實施「就近受理申請、審批權屬不變、數據網上流轉、批件快遞送達」辦理模式,設立「全省通辦」窗口,實現全省通辦事項一次辦成,在全省通辦基礎上增加「全市通辦」服務事項,探索「政務服務+郵政」「政務服務+銀行」「政務服務+快遞網點」合作模式,形成「就近辦、多點辦」服務格局。
5.用好熱線服務平臺。暢通政企溝通機制,利用貴州政務服務網和「12345」政府服務熱線,搭建「不見面」市場主體維權服務平臺,傾聽市場主體和群眾訴求。充分發揮12345熱線作用,建立多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快速響應、及時解決企業和群眾訴求。
二、營商環境優化提升
6.著力優化企業開辦。減並工商、稅務、刻章、社保等流程,將社保登記合併至企業開辦環節,推行全程電子化登記;對設立登記所需公司章程、股東決議等探索「備案制+承諾制」;將企業開辦壓縮至2個工作日2個環節內完成;新開辦企業刻制公章、法人章、財務章、發票專用章免費,實現企業開辦「零成本」。全面公開企業註銷流程、條件時限、材料規範、辦事地點等信息,實現辦理進度可查詢,2020年底前實現企業辦理註銷提交材料精簡一半以上。
7.提升建築許可質效。推動審批電子化,數據化,避免反覆申報,實現只進一扇門。推進施工圖數位化審查、並聯審批、聯合驗收、區域評估、告知承諾、多測合一等改革任務落實,進一步壓減辦事時間、環節和費用。探索取消施工圖審查或縮小審查範圍、實行告知承諾制和設計人員終身負責制等,施工圖審查調整為由建設管理部門加強事中事後全面監管。推行總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建築高度24米以下、不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或危險品的新建、改建、擴建社會投資產業類工業、倉儲項目簡易程序,力爭實現24個工作日完成全過程審批服務。
8.聚力企業要素保障。水、電、氣報裝優於全國平均辦理環節和平均時限。清理各類許可、備案、證明等前置條件。探索「網上辦理」系統接入政務平臺。水、電(低壓)、氣報裝壓縮至「申請受理、驗收供應」兩個環節,完善用電報裝「三零」(零上門、零審批、零收費)服務,將供水新增、擴容改裝的報裝時間壓縮至5個工作日內,用電報裝(低壓)壓縮至居民3.5個工作日,非居6.5個工作日內,用氣報裝壓縮至6個工作日內。落實水、電(低壓)、氣佔掘路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制度,審批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最快當場核發許可。試行10kv高壓用戶接入項目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將佔掘路行政審批時間壓減至15個工作日內,逐步壓縮至2個環節。取消低壓小微企業用戶外部接電工程費用,取消不合理的預繳電費,提高供電可靠性,開放電力安裝市場,提高電力工程招標投標透明度、工程驗收透明度,進一步規範電力故障處理流程,壓縮恢復用電時間。對接國家電網「95598」網站,實現規劃資源、交通、道路運輸、綠化市容、公安等部門一表申請、並聯辦理。
9.深化財產登記改革。加強部門協作和信息互聯互通,實行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稅、非住宅轉移登記完稅與登記一窗受理、並行辦理;將繳費納入發證的內部環節,並聯辦理;逐步實現全市通辦。企業間轉移登記實現當場繳稅、一個環節、當場發證。逐步將辦理一般登記時間壓縮至3個工作日內。
10.強化納稅事項服務。推進辦稅服務事項從「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升級,持續優化社保流程。推進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主要涉稅服務事項實現網上辦理,主稅與附加稅合併申報。全面推進電子退稅。優化預扣預繳方式,企業年度納稅時間力爭壓縮到120小時內。
11.提高獲得信貸便利度。建立差異化的小微企業利率定價機制。建立政銀企融資信息平臺。推動建立電子資料庫,實現擔保權人(或其代表)對擔保品的登記狀態可查詢、修改或撤銷。促進「銀」「擔」全面合作,完善風險補償政策,加大財政扶持力度,提升融資擔保能力。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為誠信納稅的高科技、輕資產民營以及中小微企業提供無抵押純信用貸款。充分發揮遵義市綜合金融服務平臺作用,為企業提供首貸、續貸、擔保、抵解押一條龍服務。完善民營小微企業續貸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辦理轉貸、「借新還舊」和「無還本續貸」。探索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貸款,豐富智慧財產權質押物範圍,推動專利、商標質押。
12.降低跨境貿易成本。推動口岸降費,規範收費。全面公開口岸收費目錄清單,明確涉口岸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清理貨運不合理收費。降低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推進通關便利化,壓縮通關時間,實現口岸相關市場收費的「一站式」辦理和查詢。構建外貿企業信息平臺,引進和培植更多進口企業。繼續推廣進出口「提前申報」,完善容錯機制。充分發揮遵義綜合保稅區在投資貿易便利化、跨境服務方面的功能作用。
13.提升執行合同效益。深化電子檔案機制改革探索,推進網上立案制度落地落實。推廣應用電子送達平臺,擴大電子文書送達範圍。對中小微企業開展普法教育。推廣應用全國法院詢價評估系統,加大網絡司法拍賣力度,降低執行環節的費用成本。強化鑑定機構接受委託、執業規範、收費等管理。建立法院與不動產登記機構、銀行等相關單位的信息共享機制,提高財產查控和強制執行工作效率。
14.完善政府採購制度。完善政府採購監管機制,確保信息公開透明。提高電子平臺應用普及率,優化採購流程,提高支付及交易環節中履行合同的能力。試行在部門預算批覆後60日內公開本部門政府採購意向。逐步實現政府採購平臺與國庫支付系統對接,通過政府採購平臺向供應商及時反饋款項支付情況。
15.營造透明招標投標環境。運用「網際網路+」招標投標,全面推行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應進必進。推進全流程電子化招標投標、遠程異地評標。杜絕設置不合理條件排斥和限制外地企業參加本地招標投標活動。嚴格執行投標保證金限額標準,鼓勵投標人以支票、匯票、本票或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保函等非現金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採購活動終止後及時予以返還。加強招標投標全過程監督管理,做好數據對接和共享,加大對招標投標主體、中介機構和評標專家的失信懲戒力度。
16.提升辦理破產質效。建立重整識別和簡易破產案件快速審理機制,簡化辦理破產流程。持續推進破產法庭建設,提高審判專業化水平。加大破產管理人專業培訓力度,提高管理人履職能力和水平。夯實「府、院」協同聯動機制,加強信息共享,統籌解決破產工作難題。加大市場化破產重整力度,充分釋放破產重整在市場資源配置中的程序價值。
17.規範監管執法行為。深化「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監管,到2020年底實現全市市場監管領域監管常態化。拓展「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年度抽查工作計劃」的內涵,將隨機抽查與重點監管、日常監管與專項檢查相結合。通過設定不同抽查比例和檢查頻次,對不同檢查對象採取不同監管措施。一般檢查事項,且信用較好、風險較低的市場主體,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確保抽查比例為企業存續數的5%;重點檢查事項,抽查比例不設上限。實行「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建立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強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名單管理。
18.推進勞動力市場監管。實現就業服務接入事項「一網通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創業落實一次性創業補貼、場租補貼、創業貸款支持和創業服務等扶持政策。優化招聘培訓管理服務。完善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標準體系,開展對創建達標企業的正向激勵。完善我市促進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聚焦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業創新發展。
19.加強智慧財產權創造和保護。實施智慧財產權質量提升工程,爭取獲得智慧財產權示範(優勢)培育企業和示範園區份額。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監管,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行政監管與執法聯動工作機制。完善智慧財產權調解工作機制,構建智慧財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工作格局。
20.營造包容普惠的創新環境。提升人才流動便利度,創業創新活躍度,基本公共服務群眾滿意度,綜合立體交通便捷度,擴大市場開放度,提升藍天碧水淨土森林覆蓋指數等。探索金融服務創新創業新模式,進一步做大各類科技信貸產品與服務,擴大政策惠及面。實施眾創空間專業化、品牌化、國際化培育工程,推動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實施中小企業創新計劃。
21.推進通信提速降費。落實國家「提速降費」總體要求,逐步實現中心城區千兆寬帶接入網絡,核心區域覆蓋5G網絡,推動寬帶網絡平均資費降低10%。
三、全力提供運行保障
22.持續開展專項整治。以打造「一地一市」最優營商環境為目標,聚焦我市營商環境矛盾化解乏力、招商項目承諾兌現不到位、公共服務成本偏高等系列突出問題,開展清理整治行動。完善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委督查局、市營商環境建設局共同參與的協作聯動機制,強化問責追責,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核查處理體制機制,不定期開展明查暗訪,暢通市場主體投訴渠道,大力協調解決涉企問題,對損害營商環境的違法違紀違規問題「零容忍」。
23.大力招商扶商助商。實施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引進事前評估。建立企業合法權益補償救濟機制,繼續開展「新官不理舊帳」治理。梳理政府對企失信事項,提出依法依規限期解決措施。研究建立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造成企業合法權益受損的補償救濟機制,實現投資人在遵子女就學、入託、就醫等享受同城待遇。建立「親」「清」新型政商關係負面清單和容錯糾錯機制。定期評選「傑出企業家」「優秀企業家」「優秀職業經理人」。建立靠前服務「一對一」工作機制,工作下沉企業一線,主動幫助解決問題。
24.完善涉企政策機制。研究制定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的具體辦法,明確分類聽取意見建議等規範性要求。建立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的決策諮詢機制,適時開展由市工商聯、行業協會商會等主導,企業家參與的政策諮詢活動和評估活動。完善特邀監督員參與機制,建立更全面的意見吸納體系。
四、健全完善組織保障
25.協同配合高位推動。堅持市委營商環境建設委員會總牽頭、各部門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完善營商環境建設委員會聯席會議協調機制,將政務服務、優化營商環境與企業服務有機結合起來,定期研究優化營商環境事宜,共同解決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難題。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優化營商環境第一責任人。鼓勵各級各部門打造各具特色的工作亮點,因地制宜探索優化營商環境新經驗、新做法。
26.推進地方立法保障。市、縣兩級人大常委會和人民政府開展法規、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和立改廢釋工作,廢除與《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不相適應的地方規定,並將行之有效、創新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改革舉措用新的制度規範固定下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市人民政府應當將中央、省委、市委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和要求融入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中,構建公正有序的法治環境。
27.加大宣傳推介力度。將營商環境建設納入全市宣傳工作重點,列入市委黨校培訓內容。突出政策解讀、案例效果、典型事跡等主題,強化正向激勵和標杆引導。利用常態化系列宣傳及招商引資宣傳推介活動,提高宣傳推介效果。
28.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制定並形成獨具遵義特色的便利、管用、切實有效的營商環境綜合評價體系。將營商環境建設納入目標績效考核,並將考核結果提供給相關部門作為幹部任用、評先選優的參考依據。持續參照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和國家發改委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聚焦營商環境重點領域,形成符合遵義市情的營商環境指標體系。
來源:遵義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整理:蔡莎莎 郭知青
原標題:《遵義市優化營商環境2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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